整体橱柜、家具产品代工协议
甲方:重庆瑞利家私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订做整体橱柜、家具产品 (以下称为合同产品)、长期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作关系概述
1.1 甲方向乙方长期订做整体橱柜、家具产品。产品内容详见附件1 (附件号001)
1.2 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加工制作任务,并保证生产,质量,售后及相应的责任,并确保生产的产品是不侵犯任何
第三方知识产品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1.3 由甲方乙设计研发的产品,乙方方制作只能供应给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转卖或提供给任何人。
1.4 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甲方品牌标示的产品。
1.5 甲方有权派员监督乙方产品生产的整个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全力配合与协助。
1.6 乙方若违反上述第2、第3、第4点的 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销售所得的方原因造成甲方遭受任何损失,乙方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 下单、交货流程及时间要求
2.1 甲方将客户图纸统一以邮件的方式下单到甲方,(乙方指定联系人: 电子邮件: )
乙方第一时间对图纸进行审核,如果图纸不符合乙方生产\安装工艺,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邮件的方式回复甲方,甲方指定联系人: 电子邮件: )超过3个工作日视为图纸合格
2.2 图纸合格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报价回传到甲方。
2.3 甲方对报价审核无误后打款且将打款信息传递至乙方。乙方开始生产
2.4 交货周期从到款的第二天开始计算15天内出厂,延误期限超过3天以上者,逾期按本单合同总额的1‰/日赔偿违
约金(不可抗拒因素以及甲方已经事先通报信息经乙方同意后产生的事项不在其列);外定门板或订货产品除外,乙方应在下单与甲方沟通交货时间
三、 产品的检验
3.1 乙方对合同产品进行过程检验及出厂前检验(组装),只有合格产品才能出厂。
3.2 产品质量标准详见《产品质量检验标准》附件2 (附件002)
四、 样块、色卡及供货价格
4.1 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家具样板和门板的色卡
4.2 样品由甲方下采购订单,单店样品货款全额在以后的订单中以每次10%在1年内以货款抵扣的方式返回甲方,返
完为止。如1年内未返完自动清零。(以单店为单位分开计算)
4.3 乙方需为甲方提交正式供货价格见附件3(附件号003),价格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在合同期内双方不得单方面变
更。
4.4 甲方在乙方代工产品按乙方报价9.8折供货,一年内金额达到60万元时(样品除外)返点1%,金额达到100
万元时返点2%。每年年底结算。
五、 质保与售后服务
5.1 合同产品的技术参数标准、质量管理体系以甲方和乙方商议和共同认可的质量文件为标准。乙方有责任提出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的质量文件,供双方就质量问题进行协商使用。
5.2 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限自甲方的最终客户(即终端客户)安装完成日开始计算。打款后45天后没有安装的质
量保证期从45天后算起。质量保证期内如有违反《产品质量检验标准》附件2 (附件002)一切由乙方负责,更换及整改。
5.3 售后服务时间标准:不论是甲乙任何一方的责任出现的补单、整改单、加急单乙方在接到产品质量投诉后视数量
而定3—7天整改完成出厂,(除工厂订货产品除外)在此期间内双方配合查出质量责任方且对应承担费用。如若在投诉日起三周内双方无法判定责任方的,甲乙双方仍可以协商各以50%承担本次更换费用。
5.4 补单、整改单、加急单金额在500元以下的必需提前下单,此款项在下一次货款中一起支付。
5.5 其它详见《产品售后服务条款》附件4(附件号004)
六、 包装和物流运输
6.1 甲方在下单时要标明订单客户名称、地址等相关信息乙方发货时包装箱表面必需有以上信息及此批货货共几件本
包是第几件等相关信息。
6.2 乙方包装方式满足市内运输和高层搬运安全的要求,按工厂标准,
6.3 有需要外地发货另作协商
七、 协议期限:
7.1 本协议有效期壹年,执行期自 2013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14 年 11 月 30日止,自双
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 其他
8.1 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书含4个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8.2 本协议书在遵守中国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制定,甲方保留对本协议书条款及相关事宜之解释权;
8.3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相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4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按法律程序裁决;
8.5 本协议有效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8.6 本协议双方签署地点为重庆市。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第二篇:橱柜代加工协议书
橱柜代加工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文安宜家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乙方代加工不锈钢橱柜柜体、门板产品,乙方愿意用自己设备、雇佣劳工为甲方代加工不锈钢橱柜柜体、门板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共有事项 一、配置及价格
1.地柜柜身:_________不锈钢板,内包16MM实木颗粒板(_________环保等级)(此种板材价位为_________元/米)
2.吊柜柜身:_________不锈钢板,内包16MM实木颗粒板(_________环保等级)(柜体_________板)(此种板材价位_________元/米)
3.地柜、吊柜背板:_________厘不锈钢板,吊柜_________式角码或_________码安装
4.抽屉底板:_________厘米不锈钢板,_________板,_________式安装
5.门板:_________板(款式颜色多可选)+_________厘
高密板+_________封边
6._________封边或_________包边
7.台面:_________(乙方必须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8.拉手:配送96或128孔距多款
9._________地脚
10.门铰:_________
二 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事前确定的加工费标准、结算方式按时结算加工费给乙方时,乙方不予生产。
2、乙方未能按照事前确定的订单给甲方生产时,按照甲方与购货方订购标准补偿甲方一切损失产生费用。
3、因乙方的生产责任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客户退货、索赔时,乙方须按照标准赔偿甲方与购货方订购标准补偿甲方。
4、乙方若因生产组织不力,严重延误了客户交期,造成客户投诉甚至取消订单时,须按照甲方与购货方订购标准赔偿甲方。
五 其他事项
1、当甲乙双方产生纠纷或者合作争议时,首先由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调解,可提请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2、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3、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此协议由双方共同签名或者盖章后立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签名或盖章)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