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 购 合 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河南博骐臵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焦作市政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自行团购或在获得合法有效委托的前提下组织团购甲方项目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团购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乙方自行团购甲方所拥有的位于焦作市映湖路南孟州路西 和谐家园 小区商住项目。
第二条 乙方所团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乙方团购的房屋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八【幢】,共 两个 【单元】,建筑层数地上 27 层,该地下 1 层,共计216套住房,地上建筑面积共约22413.1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共约8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和地下室面积为临时约定面积,签订合同时以房管局预测面积为准,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居住,属剪力墙结构。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1
按建筑面积计算,本协议甲乙双方的团购住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3250元,总金额72842670.00元,大写柒仟贰佰捌拾肆万贰仟陆佰柒拾贰元整。(含房屋土地、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地下室单价每平方米2200元,总金额1760000.00元,大写壹佰柒拾陆万元整。
第四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地下室面积按照测绘面积确定。产权登记面积超出合同约定面积3%以上部分的,乙方有权拒绝补齐该部分差价;产权登记面积低于合同约定面积3%以上的,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选择退房。
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差异在3%以内的,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多退少补的原则以合同约定的平方价格处理。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需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十日内以现金方式或者向甲方所指定银行账户转入方式支付给甲方8号楼总房款的30%即贰仟壹佰捌拾伍万贰仟捌佰零壹元整(21852801.00元),在该8号楼建至十层封顶乙方再向甲方支付8号楼总房款的20%即壹仟肆佰伍拾陆万捌仟伍佰叁拾肆元整(14568534.00元),剩余50%房款,在甲方取得8号楼房屋预售许可证后,乙方按以下三种方式:1、现金;2、银行按揭贷款;3、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性付清剩余房款,并签订《商品房 2
买卖合同》;地下建筑部分在该楼建至十层时,乙方一次性付甲方50%房款,余款50%在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双方的权益与义务
1、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房屋质量的要求,经验收合格(执行国家现行房屋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质量标准:合格)
2、交房时间:20xx年3月30日前,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交付标准为整体小区统一交付标准。若甲方逾期交房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已付房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交房超过90日的,乙方有权选择退房,甲方除全额退还房款外,应承担房款的同期贷款利息。
3、甲方在交房之日起30日内按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交办理8号楼房地产产权证书(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甲方保证8号楼房地产产权性质为商品房性质: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为出让用地,房屋所有权证书为商品房性质)等一切资料。若甲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理并提交上述产权证书的,视为甲方严重违约,甲方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承担房款总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4、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所需向团购成员提供的资料。
5.乙方向甲方支付房款时,房价按每平方均价计算,在购房款总额确定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在各自团购的范围内自行确定不同位臵房屋的差价。
6.乙方应当在此楼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5日内向甲方提供最终的正式团购名单(包括购房者的身份证信息、所购房屋的具体位 3
臵、房屋的价格等),甲方以名单为依据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名单的遗漏和错误将由名单的提供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7.乙方负责团购的组织协调工作包括报名、选房、交款等。
8.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交付给甲方应缴纳的房款,超出约定时间15日则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所购房屋。
第七条 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的各项税款,由各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焦作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在争议解决期间,本协议项下与争议无关的部分各方应继续履行,任何一方不得因争议而擅自拒绝履行协议,否则应按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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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购房合同1(1)
购 房 合 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姓名: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电话:
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__层_
_号房。该商铺的用途为经营,属__结构,层高为__米 ,建筑层数地上__层,地下__层,暂定名__。该商铺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平方米
第二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按建筑面
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元,总金额(人民币)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第三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规定按照房地产管理局相关部门实测面积,多退
少补。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__种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在
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所购房屋全部房款。2.分期付款
第五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2
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在_30_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五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
第六条 交付期限出卖人在20xx年3月30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但如遇下
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遇政府规划变更。
第七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
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水、电设施在房屋交付时达到使用条件; 2.暖气设施在房屋交付后第一个采暖期达到使用条件;
第八条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
墙面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第九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经营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
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
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共2页,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年 月 日 买受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