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 态 养 殖 场 合 同 书
生态养殖场合作合同
合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签定以下协议: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一、 合伙内容
双方自愿合伙组建一个生态养殖场,该苗场位于 ,
养殖场占地面积 亩,建筑占地面积 个平方米,分别为育
雏室一间 平方米,育成室一间 平方米,育肥室一间 平方米,住房套间 平方米,饲料房、隔离室和工具房 个平方米,化粪池 个,占地 平方米,分别建于育雏室和育成室旁。
(一)、乙方因介于甲方在 年 月 日以前投资搞养
殖建房大约为 平方平米等一系列前期投资,现折合人民币 整。
(二)、甲乙双方在 年 月 日前所在养殖场内种植
的树木以及个人投资参照原来的协议,如系甲方种植的树木,属于甲方财产,属于乙方种植的树木,属于乙方财产。合作期间,无需相互支付原来签定的协议租金,合同期满后,原合同生效。
(三)、该养殖场使用土地系乙方于 年 月所租赁,现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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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定合同后,该养殖场土地租赁合同参照原来乙方所租赁土地协议,但是土地资金从 年 月 日签定后,均由甲乙双方共同支付。
(四)、该养殖成立后,甲乙双方在养殖场内共同投资使用,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共同行使管理使用权。
(五)当养殖场合伙产生利益后,第一时间清算甲方多投资的 元人民币整,用于支付贷款或者用于归还共同债务,余用于养殖场投资。
二、合伙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至。
三、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一)该场地上所有后期合伙建设均属合伙双方共同所有,并约定双方投资金额甲方 人民币整,占股份,乙方 人民币整,乙方实际投资 ,占股份 。
四、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了合伙协议的另外约定,入伙的新合伙人拥有与原合伙人同等的权力和义务。新入伙人对入伙前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项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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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退伙。
3、发生甲乙双方难于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合伙双方其中一方死亡或者被法院依法宣告死亡和失踪。
5、个人丧失偿还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四、禁止行为
示经甲乙双方同意,其中一方合伙人不得擅作主张,进货或者开展业务活动,若其业务获利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五、合伙的终止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满。
2、合伙事务完成或无法完成。
3、依法被撤销。
4、甲乙双方同意终止。
5、其它原因需要解除。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期限内所产生债务,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部分。
2、合伙解散后,甲乙双方其中一方如有意想保留厂地的使用权,应归还其中一方用于投资苗场建设的资金。
3、如无合伙终止中第(二)项第2条之规定,甲乙双方解散后,厂房的使用权均属于甲乙双方,土地租赁回归原来所租凭时的协议。
六、违约责任
1、如违反前者合同之规定,造成相应的损失,照价赔偿。 3
2、如未经甲乙双方协商,擅作主张,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七、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在场人:
签定地址:
4 乙 方: 签字时间:
第二篇:养殖场合伙合同
合作投资合同
合作投资人:
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合作投资人:
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合作投资人:
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以下简称项目),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投资宗旨:以发展项目,使双方在经济上得到合法盈利为宗旨。
第二条 合作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
第三条 合作投资期限合作投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
1、合作投资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合作投资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3、合作投资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4、财产为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方式:
2.债务承担:由财产所有人
第六条 合作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作投资人的权利
1、为合作投资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作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作投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作投资债务;⑤ 。
2、其他合作投资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作投资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作投资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作投资账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作投资重大事项。
3、经营管理:
由合作投资负责人经营管理,公司的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
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由担任,副经理__人,由____担任,任期__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____担任。公司的财务会计账目受出资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 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
1. 未经合作投资负责人同意,禁止其他合作投资人私自以合作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禁止合作投资人经营与合作投资竞争的业务。
3. 如合作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作投资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 合作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作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 合作投资期届满;
② 全体合作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作投资关系;
③ 合作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合作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⑥ 遇国家征地建设。
第九条 纠纷的解决
合作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运营。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作投资人各执一份。
合作投资人: 合作投资人: 合作投资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