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协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及宝业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二、协议范围
本协议包括施工现场及场外加工场、生活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三、工程概况
㈠ 工程情况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㈡ 乙方情况
单位名称: 施工项目及范围: 资质等级:营业执照
进场时间:
3、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四、双方的职责:
㈠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各类和监督检查。
2.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3.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设施又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负责实施公司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和企业CI标准。负责施工现场的总体规划和统一安排、统一管理。
5.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措施和方案。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6.在乙方进场前和乙方签订本协议书,并按照甲方公司的相关规定收取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7.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日常管理工作。有权对乙方进行检查,并监督安全隐患的整改;有权对乙方违章作业行为进行劝导、制止或停工整顿;有权对乙方造成的重大安全隐患或严重违章行为,按照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罚金从保证金中扣除。
8.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不服从管理破坏治安环境的人员。
9.督促乙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建立档案并在甲方备案。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
11.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因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2.由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导致乙方人员伤亡时,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㈡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并遵守国家、北京市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管理规定、标准和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分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不得将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总承包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4.对管辖范围由甲方交付事宜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单位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总承包单位报告。
5.进入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焊工、架子工、信号工、起重作业司机等)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且其操作证原件经甲方项目安全
部门验证完毕留存复印件。在施工前,乙方应将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名单和证件复印件报甲方项目部审核并备案。
6.乙方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乙方施工范围内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乙方应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所辖施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并到甲方项目部备案。
7.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收集、编制和整理,并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安全资料。
8.乙方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消防设备、临时用电设备(包括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灭火器、消防栓、水带、防火草帘、配电箱、闸具、电缆等),必须是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和北京市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规定要求的产品,不能提供有关资质、产品合格证明的,一律清退出场。同时由甲方对乙方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收取违约金,损失由乙方自负。由此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9.服从甲方的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乙方人员严禁进入与承包作业无关区域,不得损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
10.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对施工人员进行危险预知教育。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11.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施工造成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罚款或停工处理的,乙方不但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处理,还要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13.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
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4.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
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
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五、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经济合同一并执行。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竣工终止。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消防)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消防)
建筑工程文明安全施工资料
安全防护:
卷内文件目录
安全防护内业资料(1)----- 安全生产合同书
安全生产合同书(范本)
经××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经济委员会批准办理进京注册登记,并取得《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的外省市建筑施工队或本市郊区、县建筑施工队(以下简称外施队),在本公司所属各单位或工程项目承包劳务时,须在签定《劳务合作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合同书》。
第一条: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每个施工现场都须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人,并设置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共同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劳动保护工作。
3.进人现场的人员需符合有关用工手续和条件。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准许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需持有国家经贸委或北京市经委核发的操作证上岗。
4.发生因工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全力抢救伤者并保护现场,按规定时间和程序上报。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二条:总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1.对外施队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及时宣传、贯彻企业和上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制度与规定。
2.各级安全部门和人员对安全生产实行监督检查。遇有重大危险隐患有权指令停工,限期整改。对违章者、事故责任者及外施队有处罚权。
3.公司各级技安部门,对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或连续发生事故的外施队,有
权收回《安全资格认可证》,终止劳务合同,其损失由外施队负责。
4.负责提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防护设施,进行安全交底;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盲目施工和损坏安全设施的进行教育或处罚,直至清退。
第三条:劳务分包队伍的责任和权利
1.进场人员须符合用工条件及总包方使用要求,所报人员名册应与实际相符,不得擅自更换。人员需调换时,应提前通知总包方,经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私招乱雇。
2.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依据作业环境进行有针对性的二次安全交底,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服从总包方管理,对违章和隐患问题接受经济处罚,按时交纳罚金,并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采取整改措施。
4.对总包方不安全、不文明的指令有权拒绝,在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时,有权采取停工措施,要求总包方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
第四条: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按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属分包方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分包方对其伤者和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属总包方责任,由总包方承担经济赔偿;属双方责任,依据责任大小由双方单位协商解决。经济赔偿采取一次性方式。
2.分包方发生伤亡事故后,不分责任属于哪一方,其伤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分包方负责安排和处理。
3.发生死亡、重伤事故,不论其责任属于哪一方,均由总包单位统一报告。
工程名称:
总包单位:
项目经理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劳务分包队伍名称:
分包施工内容:
劳务分包队伍队长(签字)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范本)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甲方消防安全责任人: 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乙方消防安全责任人: 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和××市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2.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现场所有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有培训记录和登记;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有火灾危险的,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不接受培训、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经审查有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或清退出现场。
3.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现场各栋号、分包、外包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各工种和各区
域、层段等各级别和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级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对重点工种人员(如电气焊人员、防水作业人员等)进行登记,建立档案。
4.严格落实有关运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用火操作前,须对乙方电气焊工作业人员以班组或分包为单位进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写《用火申请审批表》,由甲方项目主管负责人签字(有效期10d),并开具当天用火证。
开具用火证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专职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代理应有书面委托;开具动火证时应严格把关,根据施工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高层、外檐和孔洞周围作业,必须要求乙方和有关作业人员配备接挡工具,并在动火证上注明具体要求和措施。有防水施工和火灾、爆炸危险作业的,应停止各种明火作业。
5.负责对乙方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水作业及材料存储进行审查、批准和监督、检查,做到工程内不设置宿舍和住人,不做仓库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及可燃材料;对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负责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内,按有关规定设置、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设置消防应急疏散通道和指示标志;制定整体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7.定期召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会议,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有针对性地部署做好防水施工、聚苯保温材料使用、冷却塔、贵重机器设备(电梯、冷水机组、空调机等)安装以及装修等各阶段的防火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施工现场的有关消防安全问题。
8.要求乙方提供施工作业和生活住宿方面的消防应急预案。
9.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调用乙方的相关人员及物资。
10.积极配合各级消防监督检查机关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参与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所属施工区域、生活区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防火组织及义务消防队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及特殊工种的证件复印件及有关资料,在本施工区域内,尤其是重点部位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保证灵敏有效。
3.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用火操作前,必须到甲方用火审批部门办理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理。在操作中应确保高层、外檐和孔洞周围作业对电气焊割产生的火花、焊渣有接挡和封堵措施,并避免与防水施工、冷却塔安装等易燃危险性作业同时交叉进行;要清除周围易燃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或灭火用水,设专人看火监护。禁止非焊工进行电气焊操作。
4.负责对本单位在施人员进行消防法规、制度、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教育;进行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知识、技能教育。对施工现场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消防技术特性,经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在消防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5.按××市有关规定,工程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甲方指令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和库房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割和围挡。严禁在宿舍内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褥子等电热器具;使用液化石油气应经甲方批准,并办理合格证。乙方使用或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和登记,并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后才准许使用和存储。
6.负责所在施工区域及所属生活区宿舍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消防应急预案,保证所施工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等完好无损、灵敏有效,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并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指令。
7.经常进行自我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各种违章用火、用电和违章操作行为,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及问题,应及时整改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通报甲方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消除消防隐患。
8.积极配合、服从各级消防机关、部门及甲方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对于查出的防火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甲方备案。
9.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迅速组织扑救,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迟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10.因乙方责任造成火灾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一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与经济合同同时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