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工资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代发工资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代发本单位员工工资款项。本协议所指工资包括工资、奖金及分红等各单位分配的各种货币形式支付的福利待遇。
二、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本单位代发工资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原件等所需开户资料,并保证该资料真实有效。因提供资料真实性而引起的任何纠纷或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开户资料三个工作日以内将开户成功的存折(卡)送回乙方,由乙方逐一核对验收,验收完毕由乙方在开户清单上盖章签收。存折(卡)为初始密码,员工可根据需要随时修改,工资代发不收取任何费用。为方便乙方客户,可根据乙方客户需求开通短信业务提醒功能,该功能分月收费为每月2元,按年一次性交费为每年18元。
三、乙方在甲方开立代发工资专户,账户名称为: ,帐号: 。
四、乙方须在发放工资的前3个营业日将代发工资表及电子表格送交甲方营业专柜,同时应将代发工资款项转入工资代发专户,若账户资金不足甲方拒绝代发。
五、乙方工资表中员工如有变动,应将变动人员的清单及时通知甲方,以免造成代发工资不成功,通知方式为提供书面通知。
六、如乙方提供的代发数据有误而引起的经济纠纷或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在代发工资款到帐后,如乙方要求甲方协助追回损失,乙方出具正式加盖公章的冲帐申请表后,甲方按冲帐流程予以冲帐。如代发工资已被支取导致冲帐失败或因此引起任何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甲方保证乙方员工帐户的代发工资额与乙方提供的工资表金额一致。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代发工资表总的员工工资的金额准确,如因乙方提供的代发工资金额错误或帐号与户名不符等,造成的经济纠纷或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八、甲方在处理代发工资表中以乙方员工存折(卡)帐号为准。因甲方在录入过程中造成的存折(卡)帐号和户名不符而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如无异意本协议自动顺延。如遇以上各有关事项调整,甲方须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经友好协商后,重新签定协议。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发行) (委托单位)
签约日期: 20xx年 月 日 签约日期:20xx年 月 日
第二篇:新代发工资协议
编号:
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XX人民政府
乙方(代理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划款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所称代理划款是指:甲方将代理资金存入双方指定的代理资金暂存户,同时向乙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代理明细文件和付款凭证,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明细文件和付款凭证办理付款和批量入帐。
第二条 委托代理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的项目包括: 代发低保 。
第三条 甲乙双方需指定专人作为办理代理业务的联系人,负责代理资料的交接。
甲方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 乙方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
第四条 甲乙双方指定以下帐户做为代理资金暂存户:
户名: 代理业务资金暂存户 开户机构: XX信用社
第五条 代理数据资料要求
(一)为保证甲方资金安全,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代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必须是由乙方提供的加密客户端软件生成和打印,文件内容由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帐号、金额组成,每栏一户,每栏的各项目之间用“,”分隔,具体格式由乙方提供。
(二)甲方提供的代理明细文件要求全部有帐号,没有帐号的应先开户后再办理委托代理业务。
第六条 代理划款业务的办理流程
(一)甲方将代理资金划到双方指定的代理资金暂存户上。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加密明细电子文件1份、“代理数据汇总交接单”2份和“代理数据明细表”1份。其中“代理数据汇总交接单”上,甲方应填写“代理单位报送人”栏目,并加盖单位公章,乙方应填写“业务交接时间”和“银行方交接人员”栏目,并退还甲方1份。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与代理金额相同的付款凭证。
账号: XXXX015262200060003
(四)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付款凭证和代理文件办理入帐。
(五)对入帐不成功的帐户,乙方将入帐不成功的资金转入双方指定代理资金暂存户,并将入帐不成功明细清单交由甲方。
第七条 代理费用
(一)乙方为甲方办理代理付款业务的同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费率为 每户壹元 ,如有变动,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付代理手续费划入乙方如下帐户:
开户行: XX银行 。
摘要栏请注明:**年**月至**年**月,**项目代理手续费字样。
第八条 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按照相关法规开展代理工作,在代理过程中,乙方不垫款。
二、在甲方资金到帐,代理文件正确的前提下,乙方保证三天内办理代理资金入帐,节假日顺延。
三、乙方不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明细文件进行核对,如因甲方提供的电子文档错误或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不符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数据资料有错误,造成不能办理代理明细入帐,应于3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联系人。
四、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就代理业务的办理和代理客户端软件的使用提供必要的培训,有义务协助甲方查询代理入帐失败的原因和提供入帐失败清单,及其他与甲方有关的代理查询服务。
五、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客户端加密软件用作其他用途,不得随意复制、传播。由此而产生的后果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保留向甲方的追索权。
六、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数据、资料全部是由乙方提供的专用客户端软件生成。如因甲方提供的数据、资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保证其代理资金为合法来源,代理明细帐户为合法帐户,代理行为为合法行为,不涉及洗钱、公款私存等违规、违法行为。
八、甲方保证按期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
九、甲乙双方应按会计要求保存代理业务相关资料。
十、甲乙双方应互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客户数据和资料,如有泄密发生,由泄密方负全部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在甲方资金到位,代理数据、资料正确的前提下,乙方未按时入账,甲方可拒付本次代理手续费。乙方并应继续办理本次代理。 收款人户名: 代理业务手续费 收款账号: XXXX015511100010000
二、甲方未按期支付代理手续费,从超期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未付手续费金额的1%,直至结清为止。乙方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的履行。
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条 本协议从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到期后,如需继续履行,则应重新签订。
第十一条 协议变更和终止
一、协议履行期间,如遇与协议生效后颁布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不符的,甲乙双方须协商解决,予以变更。
二、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对委托代理期间发生的应尽未尽委托代理事项负责结清。
三、如甲乙双方中一方单方面违反本协议双方约定事项,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