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转让合同书
设备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设备接收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1)因甲方设备多余,现转让 台设备给乙方,
设备名称/型号:
出厂编号为 :
经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现场看机试机后,甲乙双方达成协商价为人民币¥ ,大写( )。乙方本着互相信任的情况下预付现金人民币元¥ 。于 年 月 日将货提走。如在订金预付时间范围内甲方把货物处理他人或其他原因不卖给乙方,甲方将承担订金的3倍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的作为损失。
(2)甲方出售该设备提供该机;出厂格证、购机#5@p等有效证件 备注:
(3)如该机是甲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4)如合格证、购机#5@p丢失,需在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开据证明:证明该设备属甲方所有。
(4)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经济纠纷,产权问题将与乙方无关。
(5)甲方若购机时在银行按揭款未缴纳完,私自出售给乙方后,银行要追缴任何责任和尾款补清由甲方负责。
(6)甲方在自己的场地上负责将该机设备安全装上乙方的运输车上。保证乙方顺利离开,乙方将一次性付清余款,该机产权属乙方所有。
(7)为了双方共同遵守特订立此协议。甲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附合同上。
(8)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9)如该设备属于两人合伙制经营或多人合伙制经营,需所有人共同签字,按手印生效。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电话: 电话:
单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机器设备转让合同
机器设备转让合同
受让方:___________ 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转让方:_四川XXXXXXXXX有限公司_______(以下称乙方)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包括显示器生产设备、注塑生产设备、供电设备、运输设备及其它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明细表),设备原值¥504,178.00元,累计折旧¥211,818.25元,设计净值¥292,379.76元。经双方协商约定转让价格为¥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第二条、付款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转让款¥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剩余款项¥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在设备交接完毕后三日内支付。
第三条、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后三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 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 甲方实地考察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3. 甲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义务;
4. 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第五条、乙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 乙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 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的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3. 乙方为设备而引起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交接验收
在20##年02月01日至本合同生效前,乙方允许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该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七条、费用负担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后,未依期交付资产,按未依期部分的资产价值每天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收款后在三天内不交付资产,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已收乙方款项,并按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按每天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逾期十天,视乙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转让价款总额10%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4.乙方逾期支付余下转让金,按逾期支付转让金价款每日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第九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修改
本合同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只能采取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项约定。
第十二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以中文制作,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设备明细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 _ 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__ 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附件:设备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