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清洁卫生承包协议书
为确保学生宿舍及其附属区域的整洁、美观,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整体环境。根据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民事基本原则,现甲方:中山火炬开发区理工学校将学生宿舍及其附属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整体承包于乙方:杜典花(身份证号码: )。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一、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段内完成协议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
1、清洁区域:学生宿舍一楼各走廊、大门及卫生间(男、女);学生宿舍一楼内置和外围绿化带;宿舍大门前生活垃圾堆放区。乙方负责以上区域地面的清洁和生活垃圾的清理。
2、工作时间安排:乙方每天(包含周六和周日)分三个时间段对上述区域进行打扫和清洁,8:30前完成第一次清洁,14:30前完成第二次清洁,19:30前完成第三次清洁,工作时长以完成指定的清洁任务为准。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清洁工具并根据乙方任务完成情况支付协议的报酬
1、甲方提供以下清洁工具:垃圾桶和垃圾袋、拖把、清洁剂、洗手液、橡胶手套、垃圾钳。乙方应妥善保管并珍惜爱护上述清洁工具;
2、报酬待遇: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报酬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圆)整,根据甲乙双方协商自愿,乙方不享受各类型社会保险、基金和奖金;
3、乙方应依本协议之内容完成每日清洁任务,甲方每日对乙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如有未做清洁、拖延清洁或未完成协议规定清洁任务的情况,甲方有权从每月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中扣除相应部分;
4、寒暑假期间,本协议自动中止,甲方无需支付乙方报酬。
三、钥匙保管及责任
1、为方便乙方进出校园,托运垃圾,甲方将学校东门钥匙交由乙方保管;
2、乙方应妥善保管钥匙,进出校门应及时上锁,不得将钥匙借与他人使用或允许他人配制该钥匙,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其他责任
1、因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乙方人身伤害的,而甲方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在校园期间,因他人行为不慎引起人身伤害的,由致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3、他人故意侵害乙方的,由侵害人承担责任;
4、乙方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附则: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 到 年 月 日止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食堂卫生承包协议书
食堂卫生承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位于新塘中学教工餐厅和学生餐厅(以下简称“学校餐厅”)的餐炊具、工用具的回收、清洗消毒及地面卫生等清洁工作由乙方承包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 提供学校餐厅清洁工作所需的全部设施、设备,全部工具、用具、清洁剂。
(二) 如学校餐厅发生餐饮卫生安全事故,经相关部门鉴定属乙方责任的, 甲方有权视情节
轻重对乙方进行处罚。
(三) 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主要工作人员。
(四) 有权确定和更改操作方式。
(五) 有权监督乙方按《协议书》所承诺的内容遵照实施。
(六) 提供乙方工作人员食宿需要。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 餐具卫生、环境卫生及安全责任
1、必须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广东
省食品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饮食卫生的法律法规,提供“安全、卫生”的优质服务。
2、负责学校餐厅内部餐具、炊具、工用具的回收、清洗及消毒工作。
3、负责学校餐厅内部桌椅、地面、墙面、过道、洗手间、电梯等范围的清洁卫生工作。
(二)设施设备及厨具用具管理
1、对学校餐厅的设施、设备负有管理、保养责任。正常损耗、故障应及时通报甲方维
修,并报甲方审核备案,非正常损耗或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坏的,须照价赔偿。
2、不得擅自改变所有设施的使用功能,确实需要完善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批准后方
可实施。
3、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工用具。属于正常损耗的,须报甲方认可后才能处理和补充;
属于人为破坏、保管不善遗失的,须照价赔偿。
4、节约使用甲方提供的水、电、清洁剂等能源。
(三)工作人员管理
1、乙方的员工在学校餐厅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 、技术技能、消防安全的培训。
3、在工作人员上岗前,须提供“健康体检证”、“居民身份证”等资料交予甲方验证及
存档;如有人员变动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人员的相关资料后方可上岗。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管理人员。
5、派驻甲方学校餐厅的工作人员人数为8-10人:包括主管1人;服务人员7-9人。
6、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
三、工作时间
1、正常工作时间:早餐06:15-洗消工作结束; 午餐11:00-洗消工作结束;
晚餐17:00-洗消工作结束; 夜宵22:00-洗消工作结束。
2、如需更改工作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承包费标准与支付方式
1、承包保证金:3000元,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2、承包费标准: 元/月,大写: 元整/月。
3、以一个月为结算周期,于次月15号随甲方员工工资发放日,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
付给乙方。
4、寒暑假期间,按当月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
5、寒暑假补课阶段,只需一半人上班,则支付一半承包费。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2011 年 9 月 1 日起,先试用一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则签至 2012 年 7 月 10 日止,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再决定是否续约。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六、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不能如期实现管理目标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该给予经
济补偿;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若没有结果时,乙方应提前 30天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实现管理目标,乙方应对甲方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无结果的,甲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3、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合同,同时要求乙方予以相应的经济赔偿:
(1)乙方未按《协议书》所承诺的内容遵照实施,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2)乙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造成严重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4、双方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而终止合同的,按上月日均工资额赔偿。
七、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如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质量满意,可优先考虑续约,但
应提前30天进行协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