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法人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投资成立河南 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享有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二、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不承担股东义务。
三、公司经营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四、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有甲方承担。
五、乙方以公司名义对外作出的任何决定未经甲方会同意并加盖公章,此决定无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摘要
挂名法人代表,法律风险分析
在执业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当事人咨询: 为他人的公司担任“挂名法人代表”的法律风险问题。现对此问题简要解答如下:
首先,要说明的是,虽然为他人公司担任“挂名法人代表”这种现象在实践中经常出现,但是这种做法是违反工商管理法规的违规行为,最好的规避风险方法就是不要这样做。 那么,如果你已经为他人公司担任“挂名法人代表”,将可能面临哪些法律风险呢? 首先,从民事风险角度来分析:
1、担任有两名股东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原则上与自己不发生关系,仅以公司自身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还款责任。此时风险较小。2、担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法人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就要以自己的全部个人财产对外承担还款责任。此时的风险是比较大的。3、担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原则上也仅以公司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无法分清公司和股东个人的财产时,股东也有可能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从刑事风险角度来分析:
如果你担任挂名法人代表的公司出现经济犯罪,比如公司出现诈骗银行贷款、诈骗保险金、非法集资等情况。此时,作为法人代表就很可能要受到牵连,而如果你还对对此情况明知,还有可能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再者,从行政风险角度来分析:
因为这种做法违犯了工商管理的规定,如果公司使用挂名法人代表的情况被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发现,该公司还很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从这个角度讲,对公司也是不利的。 综合以上情况,建议:
1、对于被邀请担任他人公司挂名法人代表的朋友,应该先对该公司的经营情况有一个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然后再做出决定。如果发现该公司存在非法经营、偷税漏税等不正常情况,应当果断拒绝担任挂名法人代表,已经担任的应立即要求公司予以变更。
2、对于公司企业而言,应当合法诚信经营,不要请他人担任挂名法人代表。
第二篇:财产挂名协议书3
财产挂名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聘请乙方从事二手汽车工作,参与拍卖行竞投标的物、交保证金、二手汽车买卖、车辆过户等业务工作。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便于二手汽车业务的开展,甲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将甲方的出资转入乙方名下,并以乙方名义办理二手汽车买卖、竞投、车辆过户、付款、收款、退款等,并将甲方购买或竞投转的二手汽车挂入乙方名下。前述乙方名下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均属于甲方,与乙方无关。
二、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拍卖、交保证金、收款、退款、交款、车辆过户、迁出、迁入等相关业务手续。
三、甲方聘请乙方使用乙方名字期间所有因开展业务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车辆违章及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负责承担。
四、如乙方辞职不再为甲方工作,以乙方名义登记的甲方的财产、车辆、物品等归属甲方所有,乙方必须将属于甲方的全部财产转到甲方名下后,乙方才能辞去工作退出。
五、如乙方辞去工作不按时协助甲方办理完成财产过户,造成甲方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给甲方。
六、甲方向乙方支付每辆汽车挂名费人民币壹佰元整。
七、乙方确认: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名下并无自己所有的汽车,也没有为除甲方外的任何第三方挂名登记汽车。如在为甲方工作期间乙方自己出资购买汽车归自己所有的,应事先由甲乙双方书面确认。
八、甲方设立车辆挂名及挂名费登记簿,乙方挂名为甲方办理车辆业务及收取挂名费时,应在登记簿签名确认。
九、其他事项约定: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如有争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一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法院即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旧机动车交易中心S区1档中南达二手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