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代理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为经营的需要拟融入资金人民币: 整。实际金额以贷款金融机构放款给贷款主体的金额为准。乙方拥有融资渠道,为甲方融资代理服务。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融资代理人,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特订立此协议:
第一条 总则
融资的条件:甲方同意将 作为抵押担保物,委托乙方进行融资。
第二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融资代理人,乙方承诺甲方提供的服务事项是:
(1) 全面了解甲方的经营状况、还款能力,协助甲方完成融资要求
的有关融资资料的搜集。
(2) 了解甲方融资用途,协助甲方完成贷款申请报告,选择符合的
贷款主体递交贷款申请报告。
(3) 为甲方制定最合理的融资策划和还款方式,提高融资成功率,
确保资金到位。
(4) 协助甲方办理咨询调查、权属查证、贷款审查,产权抵押、评
估等贷款的相关手续。
(5) 促成甲方和贷款主体完成贷款相关合同,保证贷款资金按时到
达甲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只要乙方促成贷款主体与甲方签订了借款合同,且促使该笔款到
甲方法人代表身份的公司名下都应视为乙方完成了本协议承诺的服务事项,甲方均应按本协议的规定及时间向乙方支付融资咨询代理费。
3.2 甲方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必须无条件的配合乙方办理贷款事宜。
3.3 甲方应切实保证对乙方提供的贷款金融机构有关信息、资料保守
秘密。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 根据本条约定之抵押物乙方为甲方融资贷款额度不少于大写 具体金额以贷款金融机构放款为准。贷款期限:和贷款金融机构协商;性质:根据贷款金额机构相关政策确定。利率:以贷款主体向贷款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利率为准但不高于年 %。
4.2 乙方保证不提供虚假休息、保证在服务事项过程中所获知的甲方的信息包括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予以保密,除非为完成服务事项而需要向贷款金融机构方披露之外。
第五条 融资咨询代理服务费和评估、设计费 甲、 乙双方同意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融资咨询代理服务 费和评估、审计费。
5.1 在融资事宜过程中,甲方费用由甲方负责(费用包含:评估费、
保险费、公证费、登记费等其他任何费用),所有此内费用的确定及支付对象也由其自行负责;乙方费用由乙方负责。
5.2 按实际到账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为批
到批付。
5.3 当贷款通过贷款主体做出同意贷款的审批意见后,因甲方原因在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之前撤销借款申请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因甲方原因使得贷款主体做出同意取消贷款决定;甲方按约定融资代理费的 %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但本协议签订时即存在的甲方客观情况而未能贷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不承担赔偿金。
5.4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贷款服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在本《融资咨询代
理服务合同》签订时,预交履约诚信定金(大写 元)。该诚信定金将在乙方为甲方办理融资贷款总的综合服务费中抵扣。但是一旦收取了该诚信金,则乙方必须确保在甲方现状的情况下 日之内完成甲方委托之事项,并确保在 日内贷款到账甲方金额不少于 亿元,否则乙方必须双倍返还上述诚信定金。
5.5 如因甲方对乙方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在贷款过程中因甲方产生新
的自身原因,造成申请贷款未能成功,甲方所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的 %不予退还。所谓新产生的新的原因即在贷款过程中产生新的下列情形或者主观原因:
新的个人征信记录不良;办理过程中,甲方要求放弃的;签定合同之日起,20天内资料的收集不完毕的;办理过程中,乙方不配
合甲方而延误时间的;如不属于以上情形,乙方将全额退还。
5.6 原则上本代理合同不具有排他性,除非乙方承诺务必在 日内
完成不少于 亿元的到账金额的融资并原因承担甲方融资不能的一切损失。一旦做出承诺,贷款过程中,因甲方原因,主动放弃,造成贷款未能成功,甲方应赔偿违约金 %(以贷款额度为准)。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6.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业惯例协商解决。协商后仍未能解决的,各方均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双方发生争议时,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向人民法院起诉。
6.2 甲方与受托人之间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受托人: 乙方: 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融资租赁合同(含代理商)
沃得国际融资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WORLDRZ
沃得8888888租赁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合同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中国 镇江
沃得国际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人(即买受人):沃得888888赁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承租人: 法定地址:
身份证号码(自然人)
出卖人: 法定地址:
担保人(夫妻): 身份证号码: 法定地址: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选择和要求,从出卖人处购买工程机械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各方经过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自愿签订本沃得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各方须共同遵守。
第一章 采 购 一、租赁物件(标的)
租赁物件,是指出租人根据《租赁物件清单》(附件1)中承租人的要求和选择,以租给承租人使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收取租金为目的,向承租人所指定的出卖人购买的沃得重工产品。
二、租赁物件的购买
1、承租人自主选择租赁物件。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指标和品质、技术保证、售后服务和维护以及价格、交货、验收时间等交易条件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出卖人商定上述交易条件。承租人对上述自主选择和决定负全部责任,出租人对交易条件的选定不承担任何责任。
2、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上述选择和决定与承租人签订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付款相关义务,购买租赁物件。 三、 租赁物件价款的支付
2、承租人及出卖人均同意,由承租人向沃得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相关合作银行融资贷款(大写) ) ,贷款金额与租赁物件总价的比例大约为 %,贷款期
限为 36 个月,还款方式为按租赁设备支付租金的方式,每一个月支付一期租金,共 3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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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得国际融资租赁合同
此笔贷款作为以上设备部分(或全部)货款支付给出卖人,出租人(买受人)按买受人、出
卖人、江苏沃得工程机械销售有限公司三方签名的“工程机械融资三方合作协议”,将本合
同中的承租人融资款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直接划转到江苏沃得工程机械销售有限公司在
银行开立的专用结算帐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
四、租赁物件的交付
1、出租人确认收到承租人支付的首付款、保证金、手续费后,通知出卖人向承租人交
付租赁设备。承租人收到租赁设备后当即验收,验收合格后签收《租赁物件接收确认书》(附
件2)。
承租人自提租赁物件的,提货当日为交付日,交货地址 江苏镇江丹徒 ;以送
货方式交付租赁物件的,承租人收到出卖人发出的承运单据之日为交付日,收货地址 江
苏镇江丹徒 。
2、出租人委托出卖人直接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件。在出卖人按约定向承租人交付租赁
物件时,承租人同意视为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件,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租赁物件。
3、若出卖人违约,包括但不限于出卖人迟延交货,所提供的租赁物件与本合同所规定
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出租人不承
担赔偿责任。承租人同意,即使出现前述情况,无论承租人是否能够通过协商或索赔得到补
偿,也无论协商或索赔是否在进行中,均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承租人均应按本合同规定向
出租人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4、基于租赁物件所发生的一切争议以及索赔、仲裁和诉讼均由承租人办理,全部费用
和一切法律后果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应合理协助承租人采取及时而充分的补救措施。如因
承租人的疏忽和迟延导致某种请求权的丧失或对某种请求权的限制或发生某项损失,其后果
由承租人承担。
第二章 租 赁
一、首付款、保证金、手续费及支付方式
1、首付款、保证金和手续费由《租赁信息表》(附件4)明确规定。
2、保证金不计利息,当所有应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总金额小于保证金金额时,保证
金可以自动冲抵应付的全部或部分。多余的保证金(如有)将退还给承租人。
3、若承租人在起租日前提出中止或撤销本合同,无论承租人同意与否,租赁手续费、
保证金均不退还。若承租人在起租日后提出中止或撤销本合同,无论承租人同意与否,租赁
首付款、手续费均不退还,保证金按本条第二项处理。
4、如果出现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及其他款项的情况,出租人有权从保证金中按滞纳金、
其他应付费用、应付租金的顺序充抵承租人对出租人的欠款。承租人应根据出租人通知,补
足保证金。若承租人不能按要求补足保证金,出租人有权使用承租人每次交付的款项补足保
证金。
5、承租人自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首付款、保证金、手续费以现汇方式一次性全额支
付给出租人。
首付款、手续费、保证金汇入我公司帐户,户名:沃得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账号: 开户行:
6、起租日及租赁期间
①租赁期限的起租日为租赁物件的交付日。
②本合同的租赁期间自起租日开始至_2014-12-25止。
二、 租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
1、租金是承租人因租用租赁物件而向出租人定期支付的款项,由《租金支付表》(附
2
沃得国际融资租赁合同
件3)明确规定。其中利率若发生变动,出租人向承租人发送书面“租金变更通知书”,并重新出具未支付期数的租金明细表,承租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
2、租金的支付:
承租人按《租赁信息表》(附件4)约定的时间及金额,以第 种方式支付租金:
①将租金直接汇入出租人帐号,户名:沃得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帐号: ,开户行: 。
②按《承租人扣款授权书》(附件3)执行。
3、承租人应无条件按本合同《租金支付表》和《承租人扣款授权书》所规定的金额、币种、时间和支付方式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金日为到帐日,如遇节假日则提前至前一银行工作日。同时承租人应负担支付租金时所发生的费用。
4、在出租人收到承租人的首付款、保证金、手续费后,出租人向承租人开具#5@p或收据,寄给承租人指定地点或交由出卖人转送。
5、本合同及附件项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所有租金及其他款项必须是足额、不附有抵消、反索或其他任何条件。
第三章 质量保证及服务
对于本合同涉及租赁物件质量保证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由出卖人按照制造商的相关规定及《产品保修卡》办理。承租人对租赁物件应该按照制造商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该租赁物件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对超出租赁物件制造商规定的保修范围以外的服务,承租人必须自负费用委托出卖人对租赁物件进行维护保养。有关租赁物件维护保养及质量所产生的争议纠纷,由承租人自行与出卖人协商解决,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不得受此影响。
第四章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一、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在承租人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之前,出租人对本合同所记载的租赁物件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因此:
1、出租人随时可以用通讯或现场检查的办法,检查租赁物件的状态。
2、出租人对租赁物件的完全所有权可有效地对抗承租人的各类债权人,包括破产债权人。
3、承租人除非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转租、出借、抵押租赁物件;不得用租赁物件向第三方投资;不得使租赁物件被留置;不得对租赁物件进行改动、拆除、拆卸或添加附件。
二、 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拥有本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1、承租人应按照制造商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合理使用和操作租赁物件,并就任何损坏或不当操作及时通知出卖人或出租人;在租赁物件出现故障时,只允许经出卖人维修租赁物件;并为特约维修服务站提供便利,使其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对租赁物件进行检查和修复,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质保期内属制造商规定免费保修的除外。
2、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承租人使用时,承租人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更换零部件等,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承租人更换租赁物件的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原厂制造的同规格、同型号的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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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得国际融资租赁合同
若承租人采用代用件,必须事先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4、承租人的上述一切行为均不得损坏租赁物件,均不得阻碍或改变租赁物件原来的用途和功能。
5、因租赁物件本身设置、保管、使用等原因,致使第三者的人身及/或财产遭受损害时,由承租人承担赔偿和/或其他责任,出租人不负任何责任。
6、因租赁物件设置、运输、保管、安装、调试、使用及租金的支付等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第五章 租赁物件的收回
一、当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达到3期时或出租人认为承租人发生信用危机,不能继续履行义务时,出租人可以将租赁物件收回。出租人需要收回租赁物件时,可以要求出卖人或担保人收回,向承租人发送《租赁物件收回通知书》,承租人应无条件提供一切便利,并支付为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
二、承租人如三期未按合同支付租金,在收到出租人的《催收函》或《租赁物件收回通知书》后三日内,仍未支付租金或交出租赁物件,视为拒不返还租赁物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在出租人收回租赁物件时,承租人所欠租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承租人应付违约金等应当全部付清。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第六章 提前终止及期满留购
一、提前终止
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请求提前终止本合同项下的租约,出租人有权对该等请求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接受。在同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情况下,承租人可在某个租金支付日(“提前终止日”)提前终止本合同:
1、承租人已经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出租人并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未有本合同项下的重大违约事件发生和持续;
3、承租人向出租人已经支付:
① 商定的提前终止日前所有到期租金和所有到期的其他款项;
② 商定的提前终止日后的所有未到期租金本金;
③ 设备的留购价款(如有)。
4、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等同于下列总额1%的提前终止费用:商定的提前终止日前所有租金及其它款项、商定的提前终止日后的所有未到期租金本金加上留购价款(如有)和出租人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在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情况下,出租人向承租人出具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证明书,本合同即终止,承租人享有租赁物所有权。
二、期满留购
在本合同租赁期限的最后一天,若承租人未发生违约行为,即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实际租金、利息、罚息、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滞纳金及其他款项等付清后,承租人选择以留购方式取得租赁物件所有权。
承租人以现汇方式一次性向出租人支付留购价格人民币100元(大写:壹佰元整),购买租赁物件所有权。出租人收到承租人的留购款后,向承租人出具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证明书,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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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得国际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章:租赁物件的毁损、丢失和灭失风险
一、出卖人将租赁物件交付给承租人后,租赁物件受到的丢失、灭失及毁损,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一旦租赁物件丢失、灭失或毁损,承租人应立即通知出租人,出租人可指定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人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① 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能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② 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二、租赁物件丢失或因灭失、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出租人可以选择合同加速到期,承租人应立即向出租人支付所有到期和未到期租金及其它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件在租赁期限届满并处于良好条件和操作状况时的留购价。出租人收到上述款项后,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或形式所有权转交给承租人,本租赁合同自行终止。
三、承租人同意因减少费用支出而自愿放弃购置保险,并承担出现保险事故时的全部费用。
第八章:各方权利义务
一、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1、满足收回条件时,出租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收回。
2、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件总价款之外的费用。
3、出租人应及时对符合融资条件的承租人放贷,并负责及时将货款划拨至江苏沃得工程机械销售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4、出租人应给予承租人、出卖人提供快捷、高效的融资租赁服务。
5、出租人应及时向承租人出具收据或#5@p。
二、 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1、承租人对自己选定的设备型号、数量等内容承担责任,因选定失误及出现问题出租人不负责任,承租人不免除本合同项下按期支付租金的义务。
2、承租人负责租赁物件的接收,同时承租人承担租赁物件的保管责任。
3、承租人应按照出卖人的要求定期向出卖人提供如下资料:
工程项目情况、工程收入、租赁设备书面状况描述、 等等 。 除上述资料之外,承租人应按出卖人要求定期或随时提供能反映承租人真实经营管理状况的其他资料和书面情况说明。承租人应保证提供的上述资料真实有据。
三、出卖人的权利义务
1、出卖人保证提供的产品是符合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
2、出卖人应按照制造商的保修规定及要求,对租赁物件进行定期检查等服务,向承租人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在质保期内,合同提前终止,出卖人在质保期内质量保证承诺仍然有效。
3、出卖人是催收租金的第一责任人,并在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时垫付租金,对于承租人出现违约行为达到回购条件时,出卖人即要履行回购责任。
4、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出租人出具相关销售#5@p及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由出卖人保存,合同结束后转交承租人。
5、租赁期间内,出卖人负责对承租人使用租赁物件情况进行监管。如果发现异常,出卖人应及时告知出租人。
四、担保人的权利义务
1、担保人协助催收租金。
2、对合同项下承租人所有行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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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得国际融资租赁合同
第九章:违约责任
一、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租赁期满后如果承租人履行完本合同义务并按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留购价款后,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转移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出租人无故不向承租人转移租赁物件所有权的,应负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2、出租人无故拖欠货款,逾期支付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江苏沃得工程机械销售有限公司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二、 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当承租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到期应付租金及其它款项,或未能按期归还出租人代承租人垫付的其他费用时,承租人应根据延迟交付的天数,按日向出租人交纳应付费用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每笔延迟交付租金或相关费用的违约金计算公式为:违约金 =延迟交付的租金(其他费用)×3‰×延迟付款的天数。
2、如果承租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到期应付租金及其他款项,或未能按期归还出租人代承租人垫付的任何费用,由此产生的违约金,承租人应当优先交付,否则,出租人将从承租人已交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中扣除,被扣除的部分承租人应在7日内补足。
3、在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将租赁物进行抵押、转让、转租或投资入股的,其行为无效,出租人有权收回并处置租赁物件或收回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项。
4、承租人违约造成出租人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承租人应付违约金等,承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承租人如三期不按约定付租金,即无权使用租赁物件,转为代为保管的责任,出租人可随时拖回租赁物件。如承租人采取转让、隐藏等手段使出租人无法控制该租赁物件时,承租人即触犯了刑事责任。
三、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由出卖人承担责任,如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章:担 保
一、经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应为本合同条款下租金及其他款项的支付义务和其他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或其他令出租人满意的担保。担保文件、担保人或担保物必须经出租人审核同意后,担保文件委托出卖人代为办理,担保人或担保物委托出卖人代为监管。
二、如果承租人或担保人的信用度下降、担保物价值下降或其他导致出租人需合理保护其权利的事件发生,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提供其它担保作为上述担保的补充,承租人应立即满足该等要求。
第十一章:其他约定
一、 陈述与保证
承租人陈述并保证:
1、承租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存续的法律实体,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力;
2、本协议的签署人和送达人已获授权代表承租人行事;
3、本协议构成承租人有效的义务,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可根据其条款强制执行;
4、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发生分立、合并、兼并、收购等变更情况或者承租人停止经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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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得国际融资租赁合同
何主要部分的业务,或者承租人提出或者被提出有关破产、歇业等申请,承租人应当提前通知出租人。承租人发生任何变更,都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承租人发生变更时,出租人有权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措施:
①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主体另行签订合同,承租人应将本合同的所有权利义务无条件转移给其权利义务继受主体。
②加速到期,要求承租人或连带责任保证人立即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如给出租人造成了损失,承租人应当赔偿出租人损失。
5、承租人同意在出租人将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出卖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后,承租人向该债权受让人继续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6、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二、违约和救济
承租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
1、承租人未能支付任何到期款项,经催告仍不支付;
2、任何向出租人做出的陈述或保证为错误或误导的;
3、承租人与出租人或出租人关联人之间任何其他协议项下的任何违约;
4、承租人未能遵守或履行其做出的承诺、协议或保证,并且该等情况在出租人书面通知承租人后持续7天未得到改正;
5、承租人或担保人不能清偿任何到期债务,无论债权人是否是出租人,承租人或担保人发生关闭、停业、歇业、停产、重组、合并、分立或转让其所有或实质性资产,或出租人合理认为承租人的经济状况发生实质性恶化;
6、承租人或担保人自行提出破产申请或被申请进入破产程序已经开始并正在继续;
7、有关就本合同出租人所取得的担保书下的违约或不履行;
8、租赁物件被盗、丢失、严重损毁或挪作他用;
则出租人有权采取下列救济措施:
1、立即通知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到期和未到期租金及其它应付款项;
2、要求出卖方停止对乙方提供服务;
3、收回和处置租赁物件,承租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4、向承租人追索因履行或保护本合同项下出租人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代理费、咨询服务费、收回和处分租赁物件而发生的费用等和采取法律允许的其他救济方式。
三、通知与送达
所有通知应当以特快专递或传真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在本合同首页所述的地址或之后以书面方式提供的其他地址发送。如果是以特快专递方式发送,特快专递信函发出后的第五个工作日,视为已经送达;如果是以传真方式发送,传真发出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视为已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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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得国际融资租赁合同
四、不可抗力
对任何因不可抗力事件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出租人不负责任,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它款项。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劳资纠纷、罢工、地震、火灾、洪水、游行示威、暴乱、政府限制等。
五、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租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因诉讼或仲裁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及其他有关的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2、承租人如违反本合同第九章第二条第五项之规定,即触犯了刑事责任,由出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在解决争议期间,与争议无关的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六、 其他
1、在租赁期间内,如果合同一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但应在变更发生的同时将变更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其余各方。
2、三方承诺,对本合同涉及的有关商业内容给予保密,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文章、讲演、报告或其他任何途径)公开。
3、合同的修改: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更改,必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方能生效。本合同的更改部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签定于江苏镇江,合同一式四份,各方均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不可或缺的附件
附件1:《租赁物件清单》
附件2:《工程机械设备回购承诺函》
附件3:《承租人划扣款授权书》
附件4:《租 赁 信 息 表》
附件5:《租金还款计划表》
以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八、其它约定: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夫妻):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
电话及传真: 电话(必须填):
地址:江苏镇 常住通讯地址:
日 期: 日 期:
出卖人:(盖章) 担保人(夫妻):(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及传真(必填): 电话(必须填):
地 址: 常住通讯地址: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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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得国际融资租赁合同
附件1:
租赁物件清单
沃得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请贵公司向出卖人
租赁物件接收确认书
沃得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根据三方签订的本合同之规定,承租人在此确定和保证:
经验收,租赁物件在所有方面均满足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租赁要求。承租人已经完好无损地收妥《租赁物件清单》(附件1)所要求的全部租赁物件。 接收地点为:镇江丹徒新区。
接收时间为: 2011-12-26 。
承租人/委托接收人:
日 期:
备注:委托接收人须持有承租人书面授权书和承租人身份证及电话同意才有权接受物件!
郑州888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购买上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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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得国际融资租赁合同
附件2:
工程机械设备回购承诺函
号
沃得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现就我公司出售给沃得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产品,并由沃得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给我司用户的业务中所涉及我司应承担的回购责任事宜,我司郑重承诺如下:
我司确认上述工程机械产品,在沃得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的上述融资租赁项下,当承租人逾期租金达到 3期,根据本协议之约定,我司履行如下责任:
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在接到贵司的《工程机械设备回购通知书》后5日之内将向沃得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指定帐户支付设备回购价款。回购价款等于承租人所欠沃得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所有融资租赁款(未到期的融资租赁款部分视为融资租赁全部到期),包括租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承租人应付的实现债权等其它费用。
2、以上承诺不受拟回购设备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丢失、毁损等)的约束。 3、以上承诺是不可撤销的。
4、本承诺在我司履行完回购责任且沃得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所有融资租赁款获得清偿后终止。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签名:
承诺人(责任销售代理商): 公司(公章)
日期:
10
沃得国际融资租赁合同
附件3:
承租人划扣款授权书
致:沃得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
承租人 已与债权人签订了本《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在此授权债权人从下述银行卡中扣划《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租金及其他所有应付款项给债权人。
每一月 一期,共 36 期,每期__13228.69__元,每月_ _号为扣款日(根据合同时间可选择5、15、25号三时点任一天)。存汇款手续费一般由承租人承担。
承租人已阅读并同意遵守下列“银行持卡人须知”的内容,同意委托银行按上述所填内容进行资金转账。
银行持卡人须知:
1. 银行在约定的持卡人账户内根据债权人提供的扣款金额(包括租金、违约金及其他所有应付款项)直接代扣上述金额,且无须事先通知持卡人。
2. 持卡人保证签约账户内有足够余额,并能正常结算,否则由持卡人承担相应责任。
3. 若因债权人的错误信息而误扣持卡人签约账户存款的,由债权人承担责任,持卡人只能依法向债权人索赔损失。
4. 若持卡人签约账户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销户、挂失、冻结、换卡等情况),持卡人应及时与债权人及银行取得联系,并重新签署扣款委托书,变更扣款的相关信息。如因签约账户变化或信息变更不及时而导致扣款不成功,所引发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5.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即持续有效,直至债权人书面通知银行终止本授权书之日方告失效。
持卡人承诺上述信息真实、有效。
因承租人该账户内余额不足或因持卡人签约账户变化等原因导致扣款不成功而产生费用或造成损失,则承租人应最终承担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授权书的一切争议应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授权书壹式贰份,承租人壹份,债权人壹份)
承租人签名:
签署日期: 11
沃得国际融资租赁合同
附件4:
租 赁 信 息 表
注:租赁物的保险由沃得国88888租赁有限公司办理,保险费用 4420.00 元由出卖人(代理商兼回购担保人)向承租人收取后另行支付到沃得融资公司账上,沃得融资公司再向保险公司支付。首付、保证金、手续费、保险费等款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给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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