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五: 衢州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
甲方:衢州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乙方:(顶岗实习接收单位)
丙方:(学生)
为落实学生顶岗实习任务,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就顶岗实习具体事宜由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实习期限
丙方到乙方实习,实习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实习岗位
乙方根据甲方的教学实习要求和丙方的实际情况,安排丙方到 部门,从事 工作。
三、实习补助
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按乙方现行制度通过协商确定实习学生的实习补助.
四、甲方职责
1.甲方选派一名实习指导教师或联系老师跟踪管理,随时与乙方联系了解学生情况。
2.甲方做好学生的实习动员和思想教育、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
3.对丙方在实习期间所反映的问题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并及时处理。
4.甲方与乙方共同做好对丙方的实习考核鉴定工作,对于实习考核不及格者不予毕业,对及格及以上者共同盖章颁发工作经历证书。
5.实习期满时,甲方对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作出实习鉴定。
五、乙方职责
1. 乙方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生产和工作的前提下,为丙方提供真实工作环境,明确岗位业务内容,并给予丙方必要的指导。
2. 乙方需为实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 乙方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以内部职工的要求对丙方顶岗实习进行管理,做好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配合甲方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并将学生实习情况如实反映给甲方。
4.乙方按照甲方的考核方案参与对丙方的实习鉴定,出具鉴定意见。
5.丙方实习期间如严重违反乙方规章制度,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
方有权知会甲方,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有权提出辞退。
6.工作期间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丙方因公受伤所需医疗及相
关费用。发生非工伤意外事故,则按法律规定由过错人承担相关责任。
六、丙方职责
1.校外顶岗实习安全责任的主体是学生(丙方)本人,学生本人对在
校外实习期间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2.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及乙方规章制度,并服从乙方
的管理和工作安排,接受实习单位的考核,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师傅
和职工。若发生违纪等事件,将按校纪校规和甲、乙方规定严肃处理。
3.学生在实习过程中,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严禁酗
酒、吸烟,严禁乘坐无保险的私人营运车辆,严禁违反乙方有关安全
制度。
4.实习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实习中途变更实
习单位的需经乙方同意。请假1-2天,由乙方批准;三天以上由甲
方和乙方共同批准。
5.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回校参加毕业答辩和其它有关事宜,上交相
关实习材料。
七、其它约定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
修改。如有未尽事宜需更改协议时,须经三方协商同意,否则无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毕业生顶岗实习协议书
毕业生顶岗实习协议书
为规范学院学生就业实习工作,维护企业、学院、学生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以及学院毕业生就业实习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
一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1.企业义务
(1) 与学校共同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制定实习计划,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实习工作,安排实习指导老师,组织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定期开展团组织活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2)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3)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安排好学生的生活。
(4)每周向实习学生所在系通报学生的实习情况,做好学生实习考勤工作,实习结束后对学生的实习情况做出鉴定 。
(5)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实习劳动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避免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2.企业的权力
(1)有权根据实习计划调配学生的实习岗位及时间安排。
(2)有权要求实习学生严格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设备操作规程。
(3)和学校共同对学生的实习情况做出评价。
(4)对不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或不服从实习安排的学生有权将其退回学院,并终止本协议。
二 、学校的权力和义务
1 .学校的义务
(1)与企业共同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制定实习计划,各系由专门人员负责学生实习工作,定期对学生在企业的实习情况进行检查,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建立学生实习管理档案,确保学生实习的正常秩序。
(2)学校要与企业直接建立学生实习合作机制,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3)学校应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4)学校要与企业协商,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学校的权力
(1)制定实习大纲、实习要求、实习纪律,并要求实习学生严格遵守 。
(2)依据学生提出的申请调整学生的实习单位。
(3)和企业共同对学生的实习情况做出评价,并记入学生学业成绩档案。
(4)对违反实习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实习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其停止实习,限期改正。并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
三. 实习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1.实习学生的义务
(1)严格遵守学校的实习纪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2)服从企业的实习安排,按实习计划,按时完成实习任务,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3)定期向本系分管实习的指导老师汇报实习情况,作好实习笔记,认真完成实习报告。
(4)未经学院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不得自行在外联系住宿,更不准私自调换实习单位。
2.实习学生的权利
(1)拒绝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
(2)拒绝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3)拒绝从事工作期间超过8小时的高强度的劳动和长期加班。
(4)可以向企业要求合理的实习报酬。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 (盖章)
实习单位: (盖章)
实习学生: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