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医疗联合体
协 议 书
二O一一年月日
甲 方:
乙 方: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关于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一部署与安排,(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构建医疗联合体协议如下:
一、工作目标:
甲方通过与乙方构建医疗联合体,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推动乙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全面开展,提升乙方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达成协议后乙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制不变,享受财政拨款和各项财税减免政策不变,非盈利性医疗机构性质不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不变,人员身份不变、职责不变、职工隶属关系及性质不变。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由甲方委派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医疗联合体的构建工作。工作范畴包括医务人员培训、医疗服务和双向转诊、技术服务等工作。
2、甲方组织选派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支援乙方的医疗工作。对乙方的服务方式包括门诊、住院医疗,人员、技术培训,健康教育等形式。
3、根据乙方的实际需求,有计划地免费接收并安排乙方的医务人员进修培训及参加甲方的继续教育活动。
4、建立大医院帮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病理诊断和检验诊断技术,以及药学血药浓度监测、基因检测等直通服务的工作模式。
5、面向教职员工开通便捷的绿色通道服务。
(二)乙方
1、建立专门部门,指定专人协助甲方做好管理、协调、组织和后勤保障工作。提供甲方开展诊疗、培训的场所及人员、设备支持。保障甲方下派人员业务顺利开展。
2、负责在社区中对甲方医疗服务的宣传工作。
3、甲方工作人员为帮扶医疗所产生的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4、根据甲方的排班计划,提前公示甲方医务人员出诊等安排情况,并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5、年终总结当年帮扶医疗工作情况,与甲方协商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并提交。
三、下派人员和乙方进修人员均要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双方单位的规章制度。
四、完成时限:到2015 年12月31日。完成协议中签订的各项任务,若双方无特殊约定,本协议自动顺延。
五、本协议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相理解、彼此支持的原则制定,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至协议完成时有效。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二篇:合作医疗管理协议书
合作医疗管理协议书
甲方:嵖岈山镇中心卫生院
乙方:
为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使定点医疗诊所能够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政策及规定,维护参合的群众利益,促进合作医疗工作的健康发展,甲方确定乙方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诊所,经协商鉴定如下协议:
1、拥护合作医疗政策,积极参与合作医疗的有关工作,正确宣传自愿参加,服从医院的管理,完成医院布置的各项工作。
2、甲方对乙方实行保证金管理制,凡20xx年参加新农合定点诊所需向医院交纳1000元保证金。
3、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规定,按规定报销,严禁弄虚作假、套取合作医疗基金,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停止其报销资格。
4、参合农民持农合本自愿选择就医,就医时定点医疗机构应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递减帐户资金,不准提前递减患者帐户资金,发现一次按多递减数额5倍罚款。
5、定点医疗诊所必需见农合本才能递减帐户资金,并填写清楚医生必需签字,杜绝无农合证直接从电脑上递减帐户资金,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停止其报销资格。
6、保证金扣完后,需重新交纳,否则将停止其报销,全年如无违纪现象,年终如数返还。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20xx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