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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量 保 证
协
议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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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量 保 证 协 议
甲方: 乙方:
1、 协议目的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了稳定地提高甲乙双方的产品质量,降低成本,防止不合格品的发生,规定甲、乙方应该实施的各项工作。
通过建立甲、乙双方的质量保证体系、供货要求,以保证乙方能持续、稳定地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产品,满足甲方的最终用户,使甲、乙双方得到共同发展。
2、 产品名称、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3、 产品验收标准及依据
3.1甲方产品开发部提供的有效版本的技术要求及相关图纸等技术文件;以及由乙方提供的经甲方确认的技术规格书、封样件等;
3.2甲方未提及或明示而国标或行标有规定的则依据国标或行标;
3.3甲方依据GB2828.1-2003抽样检验标准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检验与质量评定,对整机性能影响较大或合格率较低的乙方送检产品,甲方将根据需要实施全检;
3.4乙方需提供每批次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检验原始记录等证实资料,甲方将对此实施检验或验证,其结果将作为乙方送检产品合格与否的一项判定内容;
3.5乙方应每年至少一次向甲方提供(供货产品)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认可的型式试验报告,同时有义务按甲方要求提供权威检测机构的其它试验报告。
4、 质量保证措施
4.1甲方质量保证措施
4.1.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的采购文件中应明确地说明订购产品的资料。主要包括:图号、名称、单机用量、等级(重要度)、技术协议、质量保证协议等。
4.1.2甲方应对乙方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考察与评估,并反馈质量信息及要求改善的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4.2乙方质量保证措施
4.2.1乙方负责对供方提供的采购文件进行评审与确认,当发现有异议时,应立即反馈甲方,以求得双方对采购文件认识的一致性。
4.2.2乙方负责建立(供货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质量保证计划,确保供货产品符合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
4. 2. 3乙方负责(供货产品)从原材料投入至成品交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与质量检验工作,并能提供各类(进货和过程与最终)检验报告,确保(供货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
4.2.4乙方负责供货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乙方供方提供的质量信息)的分析与处理,并及时作出
编号:创业CEO 共 5 页 第3页 纠正或质量改进行动,并向甲方提供有关供货产品质量改进的报告与承诺。
5、质量问题处理
5.1甲方承担的责任
5.1.1甲方没有及时提供有效版本的图样、技术标准、技术要求而造成的产品缺陷(乙方有权利拒绝未经批准的等无效的技术文件);
5.1.2甲方提供的图样、技术标准、技术要求有误而引起的产品缺陷(乙方有义务及时将明显的技术文件缺陷通知甲方);
5.1.3甲方在制造、保管、运输等过程中处理不当而造成的产品缺陷。
5.1.4乙方应提供(供货产品)在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认可的型式检验报告。甲方在平时的验收中不进行该供货产品的型式检验。为确保供货产品符合型式检验报告内容,甲方根据需要有责任对(供货产品)实施质量检验(型式检验),若检验不合格,甲方有权追溯全部(供货产品、检测费用)的质量责任。
5.2乙方承担的责任
5.2.1乙方在采购、制造、检验、包装、保管、运输等方面造成的产品缺陷;
5.2.2乙方因设计有误造成的产品缺陷;
5.2.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材料、技术参数、加工工艺而引起的产品缺陷;
5.2.4乙方不得以甲方检验、测试合格报告作为在规定质量责任期内拒绝赔偿的理由。
5.3质量责任期:年(自甲方产品售出之日起计算)。
5.4赔偿
5.4.1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对在制品采取返工、返修或报废等处理方式,甲方并根据乙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5.4.2因乙方责任而造成的损失,按第9条考核与奖罚处理。
5.5技术、质量、检验问题争议处理
当双方在技术、质量、检验方面有异议时,双方应抱有诚意,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的,由双方商定的法定计量、检测单位仲裁解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6、 标识、包装和运输
按有关合同规定的要求执行。
7、 供货要求
按供货通知单的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地供货。
8、 供货问题处理准则
供货时效:由乙方将货入至甲方半成品库为准。
质量要求:以甲方的质量验收标准为准;
数量:以合格入库数为准。
9、 考核、奖罚
9.1考核
9.1.1考核内容及时间
a)产品质量要求:
1、抽检每月交验批合格率:(全检每月交验合格率: / )
2、出厂前使用故障率(零件装配到整机的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台量和当天使用该零件的总量
编号:创业CEO 共 5 页 第4页 之比)≤ 1% ;
3、出厂后用户使用故障率(成品交付到用户手中后三包期内出现的确认是该零件造成的故障量和同期销售量之比)≤ / ‰;
4、产品出厂至质量责任期内无批量事故(同类缺陷月累计≥10台)发生;
5、零件交验至最终用户使用过程中无有关安全性的致命缺陷。
b)供货情况(每月一次):
要求:无质量问题造成的供货迟滞时间或因生产组织问题造成的供货迟滞时间;
C)服务质量(每年一次):
要求:对信息反馈的处理及时、有效并能为甲方提供合理的产品改进意见;
9.1.2考核结果:由甲方品质部通知采购部,采购部通报并考核乙方。
9.2奖罚
9.2.1处罚
9.2.1.1单项指标处罚
a)每超出指标的一次不合格批(抽检)索赔1%(全检),罚以下如此类推,最高扣罚10%;经判定可作代用或回用品处理的,经甲方评审同意,甲方可对这批产品折价(折价率为原价值的90%~95%)收购;
b)出厂前使用故障按实调换,若发现使用故障率(指属于供方产品质量原因引起)次则按一次不合格批索赔进行处罚(见a),并追加误工损失;
c)零件交验至最终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生批量事故及有关安全性的致命问题,以及因零件产品质量问题出现ITS验货不合格,乙方必须赔偿实际损失额(所有相关损失);
d)对于甲方发出的不良通知快报,若乙方回复不及时(包括未回复)或回复质量差(无效:无具体原因分析,无具体有效改善对策,无改善时间,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等),则每出现一次扣当月货款1% ,以下如此类推;
e)连续二批同类产品验收不合格,甲方品质部应向供应厂家发不良通知快报要求整改;若连续三批同类产品验收不合格,则甲方品质部应通报管理者代表审批是否取消该厂家合格供方资格;
f)若发现供应厂家有故意弄虚作假、偷工减料,拉转已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或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入库,以及撕掉不合格检验标签或加贴检验合格标签、冒签检验员签名等行为的,一旦查实,将处以扣款10%~30%,性质严重的将取消供方资格;
g)任何贿赂、利诱、恐吓品检人员及干扰品检人员正常工作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罚款1000~50000元;
h)对于定期或不定期送权威检测机构检测而发现有性能不合格或材质化验不符者,则之前所供应的货价全部照不合格材料价格进行核算,并处以3000~50000元罚款;
i)对于外包装不规范、标示不清、错送或混装等现象的,将作为IQC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内容之一,每出现一次则按一次不合格批索赔金额(500元)进行处罚;
d)因乙方质量问题或因乙方生产组织问题造成交货迟滞,每1小时扣罚元。
9.2.1.2综合处罚
乙方供货质量在同类产品的所有供方中排名始终落后的,交货迟滞年超过3次的,对甲方的改进建议没有任何措施的,甲方供应部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减少供货量、暂停供货直至取消合作资格的处罚。
9.2.2奖励
满足以下条件,可有资格当选为年度优秀合作伙伴,并给予一定奖励(如增加供货量、付款方式优惠等):
a) 全年送货批合格率达到99.8%以上;
b) 全年供货无迟滞;
c) 对甲方的信息反馈处理及时;
d) 现场服务质量好;
编号:创业CEO 共 5 页 第5页 e) 能为甲方提供合理的产品改进意见;
f) 所供产品全年无批量质量事故。
10、 补充条款
11、 其它
11.1甲方按质量信息反馈要求,发出不良通知快报,乙方接到不良通知快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
内进行书面回复,并于五个工作日内派员到供方进行确认,如逾期不前来确认,供方视为认可。(若
不良通知快报中有注明回复或确认要求时间的,则按快报中注明的时间执行)
11.2当双方认为此质量保证协议书条款需要变更时,双方必须重新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11.3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有效期自签定日起至 年 月 日)
11.4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5双方任何一方在有效期满一个月之前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改或不再履行本协议书的要求,本
协议书将以同样条件延续到下一年继续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质量保证协议20xx版
附件一:
质量保证协议
(20##版)
合作双方郑重声明:
同意本协议中的所有内容,并承诺切实予以履行
质量为本,环境为先
前言
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明确甲乙双方承担的责任,以及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出现纠纷时的协调解决依据,特签订本协议书。
本协议为供方年度合作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目 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产品质量总体要求………………………………1
第三章:物料生产过程中的质量责任……………………1
第四章:进货检验过程中的质量责任……………………2
第五章:甲方使用过程中的质量责任……………………3
第六章:市场质量责任……………………………………3
第七章:其他质量责任……………………………………3
第八章:品质与交期违约处理……………………………5
第九章:争议解决…………………………………………9
第十章:合同效力…………………………………………9
第一章 总则
1.1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并作为年度合作协议的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甲乙双方郑重承诺:认可本协议中的所有内容并切实予以履行。
第二章产品质量总体要求
2.1乙方所供产品质量须满足甲方最新颁布的企业技术标准要求,包含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要求等内容;甲方验收乙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及甲方企业抽样标准为依据。
2.2乙方所供甲方物料的质量特性重要度分级及不合格(缺陷)分类按甲方企业技术标准执行。
2.3乙方所供物料在结构、尺寸、外观和其他特殊技术要求方面应符合甲方所提供图纸、菲林、签样、进货检验作业指导书等要求。
2.4乙方在首次批量供应物料前应向甲方提交乙方实际有能力进行的产品常规检验项目和型式试验项目、主要关键仪器(设备)型号及其主要技术指标和测量精度、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及所用材料性能测试报告。
2.5甲方对乙方产品实现过程有要求时,乙方应按照相关要求予以执行。
2.6对于涉食、涉水类物料,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安全检测报告并通过相关的质量及安全认证、批文等;乙方所供应的物料属于《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目录》所规定的食品容器/工具等,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第三章物料生产过程中的质量责任
3.1乙方在变更加工工艺、关键生产设备或零组件等时,必须事先进行相关试验验证,提供相关试验验证报告,并书面向甲方相应部门进行申请,经甲方书面回复同意及送样和重新确认合格后才能够正式供货。
对于所有零部件材料、结构、生产工艺、模具的更改,乙方只有在收到甲方正式下发的图纸等技术文件时才能进行更改;不接受甲方任何部门业务人员的口头、邮件变更通知及未经甲方盖章确认的技术文件变更通知,否则视为私自变更,并按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3.2当乙方的产品变化会影响产品认证一致性时,须提前书面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才能继续供货,若因该变化造成甲方产品认证不符合要求时,将根据情节严重度进行处罚,必要时取消该乙方供应商资格。
3.3 乙方对原材料应定点采购/加工,并进行充分的进货检验和批次管理,建立关键原材料/部件的供应商清单。对于甲方指定乙方需报备二级供应商名录的物料/部件,乙方在对其二级供应商进行变更时,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资料,经甲方书面同意(必要时进行重新确认)后方可配套供货。否则作为私自变更处理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4若甲方对乙方生产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物料型号、等级、供应商、生产技术工艺、检验测试等方面有明确要求时,乙方须严格按以上要求执行;无明确要求的则按照相应国家、地区、行业标准执行,否则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3.5对于有环保指令要求的产品,乙方必须将批量生产并且满足甲方产品及零部件绿色设计要求的二级供应商清单提供给甲方,并且提供其所供零件成份表或测试报告或保函,不得更改。如确有必要更改,须事先向甲方提出变更申请,提供变更后的二级供应商资料及相应的第三方检验合格报告,经甲方重新确认后方可配套供货。对于出现私自变更导致的环保类品质不良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责并由乙方承担甲方所有损失。
3.6 甲方的客户检验到由乙方提供的物料不符合环保指令时,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由该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甲方的相关市场风险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索赔及进一步责任追究。
3.7 对于乙方物料不符合相关环保指定要求导致不良的判定,以实际调查结果为准(甲方认可的第三方理化测试结果)。
3.8 乙方应对甲方的现场评审、突击质量稽查予以支持和配合,不得隐瞒。
3.9 甲方提出派员到乙方处利用乙方的资源检验所供产品时,乙方应给予支持和配合。在乙方处检验合格,并不排除甲方在收货时再次进行进货检验。
3.10 购销型供应商(产品为非自己生产,而是从其他公司采购的供应商)须提前向甲方申报并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文件,否则视为产销型供应商。乙方为产销型供应商的,则其所供物料必须为本厂生产,不得在没有生产能力的情况下违规包揽业务,不得私自外发业务(获甲方供应链部门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四章进货检验过程中的质量责任
4.1乙方物料在甲方进货检验中被判定为不合格,甲方有权实行退货,对属于不可返工或其它规定项目(详见SCM平台下发的通知)的不合格物料,甲方有权做现场销毁后退货。
4.2对于列入关键零部件全检的物料,当批次不良率或月度累计不良率超过相应目标值时,甲方有权对不合格物料按采购单价加权考核。
4.3对列入甲方认可进货的物料,甲方可随机确定对物料质量的抽查频次,若发现不合格,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依据抽查结果确认是否保持和恢复乙方认可进货资格。
第五章甲方使用过程中的质量责任
5.1生产过程中因物料本身不合格造成停产、转产、挑选处理等,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误工费、产能损失费等由乙方承担。
5.2乙方物料在成品检验时被发现批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并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误工、产品拆装、返工、材料等一切费用和支出。
第六章市场质量责任
6.1乙方所供物料(说明书、纸箱除外)在市场上发生质量问题造成客户投诉或索赔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此项规定的乙方责任存续期至永久)。上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第三方的赔款(含和解赔款)、罚款、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滞纳金和甲方因应诉或抗辩而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及其它费用、甲方因此失去的利润、市场份额损失、品牌损失、重新开拓市场的费用等一切损失。
6.2本协议对责任事故的处理具有溯及力,对本协议执行期间和本协议期满后发现的问题,双方仍须按本协议的约定处理。
第七章其他质量责任
7.1型式试验
甲方对乙方所供物料每年在每一系列中抽取至少一种有代表性的规格进行两次型式试验,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因乙方产品质量有波动或有质疑可追加进行的型式试验。型式试验所涉及的项目可以由不同单位完成,甲方认可以下三种型式试验报告的有效性:
(1)经甲方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2)乙方委托甲方进行的型式试验;
(3)在甲方监控状态下利用甲方认可的乙方或第三方检测设备进行的型式试验。
7.2质量整改
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或评审、稽查发现的不符合项、进货检验和生产过程发生的不合格项,乙方应积极组织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并向甲方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乙方的质量整改有关内容将作为甲方对乙方质量评价的内容纳入乙方月度及季度的质量评价,并以此作为供货比例调整及淘汰处理的依据。
7.3区分标识
甲方为区别物料的生产厂家而对物料生产厂家及其他标识做出要求时,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对所供物料进行标识。
7.4品质证明
乙方所供物料属甲方关键物料时,原则上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品质证明资料,主要包括:主要零部件及原材料的名称、二级供应商、规格型号、材质、检验报告(包括具体测试数据),以便甲方实施质量管控。
7.5免费样品
乙方需免费提供合理数量的下列样件:
(1)甲方为申请各类认证所需的样件;
(2)定期送相关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的样件;
(3)甲方要经破坏性抽样验证方可判定送货是否合格时的抽检件;
7.6产品认证
如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涉及认证时,乙方须确保物料的技术状态、原材料生产厂家与申请认证时的状态保持一致;若需变动,乙方需提前向甲方书面申请,在获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做相应变更,并且在取得变更后认证证书一周内知会并将新的证书传递给甲方。
若甲方发现乙方认证过期且未及时更新,将即刻停止采购乙方物料,并且封存所有认证过期物料;期间由乙方承担所有因认证过期导致甲方客户验货不通过、停产、市场缺货等一切经济损失。
7.7质量风险保证金
除辅料(如:石油气、氮气、液氧、氦气、油墨、乙炔、柴油、汽油、挥发油、制冷类助焊剂、包装木底座等)和海外供应商,甲方按乙方上一年度供货货值,从货款中扣留质量风险保证金,每年年终根据上一年度的货值进行调整,扣留新年度的质量风险保证金,返还旧年度的质量风险保证金,依此类推。保证金扣留标准为:
注:1)年度内的新供应商,每年7月进行1次梳理,按以上标准扣留保证金。
2)当甲乙双方中止合作时,质量风险保证金1年后由甲方返还乙方(不计利息)。返还方式为:正式退出4个月后返还40%,一年后返还剩余60%。若期间乙方物料在甲方制程或市场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质量损失从质量风险保证金中扣除;若质量风险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相应质量违约金,除质量风险保证金全部扣留,甲方还将向乙方追究差额部分。
第八章品质与交期违约处理
8.1违约处罚条款:
8.2 乙方不合格所产生之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返修材料费、报废损失、返工费用、甲方处理质量事故的员工工资、水电费、运输费、专家或质量部门鉴定费、赔偿用户损失、降价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产品的直接损失、市场利润的间接损失和“XXX ”品牌损失等相关一切损失。
8.3 不合格分类
以产品的某类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的严重程度将不合格(分为A类不合格(造成安全事故和丧失产品使用功能的缺陷)、B类不合格(影响产品使用性能和寿命的缺陷)、C类不合格(对产品的使用性能及寿命影响不大的外观类缺陷)。
第九章争议解决
对于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本协议的履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合同效力
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201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1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