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改造工程合同书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承建单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工程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承包甲方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工程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内容
乙方承包的甲方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负责该工程项目施工及购置.
2、乙方负责将所有设备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负责现场安装,甲方需与乙方配合处理,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乙方负责整个工程的调试,并保证新增设备及系统与企业现运行系统的正常配合。
5、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操作人员的培训.
6、乙方需提供本节能改造工程施工的资料。
7、乙方的投票文件、投票文件附页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依照本合同的约定。
二、工程总价
本工程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三、设备明细及质量要求
1、具体设备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二级能效电机附件名称、型号、数量清单》。
2、乙方加工、制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范。
3、选用国家标准GB18613-2012款东元品牌电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要求。
4、在未争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电气设备的品牌及规格型号。
5、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的3日内。甲方预付总工程款的30%;电机购进安装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付总工程款的40%;乙方施工完成后,甲方付总工程余款的30%。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积极配合乙方在甲方车间进行的现场考察工作,尽最大可能给乙方提供现有的原车间控制系统的工程资料.
(2)对于乙方在甲方现场实地考察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积极配合乙方进行落实解决。
(3)提供设备安装所需电源,甲方负责协调外部安装环境及所需用起重设备,起重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乙方安装调试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帮助。
(5)为乙方提供调试和验收的相关条件。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本工程实施前必须再到甲方施工现场实地认真细致的核实招标技术文件。乙方必须确保本工程实施后与原有电控系统之间的正常衔接,确保甲方要求的各项功能的实现,否则乙方承担后期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必须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要求进行电机现场安装与调试.
(3)乙方负责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设备包装、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工程验收之前出现的任何形式的设备等的损坏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乙方必须确保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
(5)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无条件退货或免费维修。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在30天内,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完成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
(6)乙方在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接受甲方及其委托人的监督管理.
(8)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厂规厂纪,如有违反按甲方相应的规定予以处罚。
六、项目工程进度要求
1、合同生效后,乙方在45日内完成全部施工现场.
2、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他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3、除不可抗力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工期。
七、验收标准及售后服务
1、工程验收标准:以本合同之规定为主并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规范.
2、保修期:1年。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电机)到厂之日起,保固12个月。
3、乙方指定(姓名/电话: )为售后服务联络人,若联络人有变更,需及时书面通告甲方.
八、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制作、安装或购置的设备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国家标准及规范等因素造成本项目工程不能通过验收的,由乙方负责任。
2、对于乙方在调试时,发生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无不可抗力的影响的情况下,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完工的,由乙方按式工总价款的0。5%/天承担违约金。
4、对于本工程发现的质量问题,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用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工期时间可应顺延。
九、争议解决办法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东莞地方法院申诉
2、双方确认本项目合同文本,并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一《二级能效电机和附件名称、型号、数量清单》一起使用。
3、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行将本合同内容及相关技术资料和技术文件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4、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子邮件、招标文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项目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6、合同有效期限:双方履行本合同1年后,本合同结束.
7、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单位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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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县铝城中学节能改造项目工程
合同书
甲方(全称):平果县铝城中学
乙方(全称):广西海宸盛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协议双方就平果县铝城中学节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平果县铝城中学节能改造项目工程
总承包工程地点:平果县铝城中学
工程承包范围:
(1)将灯管和灯泡更换为高能效的LED节能灯具;
(2)对走廊灯具加装声光控开关;
(3)对分体式空调加装智能管理系统;
二、主要技术来源
乙方提供。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年7月10日。
竣工日期:20##年8月10日
四、工程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竞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五、合同价格、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1860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陆仟元整)。
六、甲方义务:
6.1、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6.2、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6.3、指定现场代表,协调处理相关现场事务。
6.4、甲方负责免费提供施工人员的住宿场所和施工用水、用电。
七、乙方义务:
7.1、 对本合同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
7.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7.3、严格按照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
7.4、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搞好生活区的管理。
7.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7.6、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如发生损失由乙方承担;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自有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如发生损失由乙方承担。
7.7、工程建设的资料制作和收集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7.8、乙方负责对全套系统免费保修一年(人为损坏及自然灾害除外)并终身优惠维护。
八、材料、设备供应:
8.1、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
8.2、本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地运至现场交付使用。
8.3、乙方施工范围内使用的所有设备、材料的卸车、现场二次转运及检验、试验由乙方负责,其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另计取费。
九、付款方式;按照住建委要求拨付。
十、付款规定:
该项目工程款由平果县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平果县铝城中学账户。甲方应在收到工程款5日内,全额拨付乙方帐户上。
十一、施工验收:
11.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报告,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
11.2、全部工程竣工后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
11.3、验收达到质量标准后方可移交。
11.4、在施工中出现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缺陷由乙方负责处理,此费用由乙方承担。
11.5、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损失,乙方承担全部相应责任,由此造成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补充。本合同执行如有争议,如甲、乙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可向上级司法机关申诉。
甲方 :平果县铝城中学 乙方:广西海宸盛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
西湾广场阳江小区2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