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报价表
投标人根据以下表格《**配电箱投标分析报价格式》的形式对每一个箱体的进行分析报价;
小区配电箱投标分析报价格式
注:1、箱体按自制或成品品牌报价,截标时应附送与报价相符的样品 ;
2、本报价包括对招标方给出的图进行优化设计,配电箱的所有应用材料、加工制作、安装、产品运输、卸货、堆放至招标单位指定地点、设计费、产品检测费、管理费、税金、现场协调、现场配合验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配电箱采购合同
甲方:日照天源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协议书另有规定外,其组成部分和解释顺序如下:
(a).合同中止、终止前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
(b). 天源小区配电箱采购合同;
(c).天源小区配电箱采购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其补充说明;
(d).现行国家及有关规范、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说明。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第一条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天源小区住宅楼
项目地点:五莲县五莲山路西
第二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
合同总价(暂定)¥ (小写)
人民币 : (大写)
合同总价包括各种配电箱的加工制作、配电箱的装卸、运输、堆放至招标单位指定地点、产品检测费、管理费、税金、现场配合验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附报价单2页)
第三条 交货地点:天源小区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 交货时间:
20##年 10月 20 日提供配电箱,如有调整以甲方提供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 产品质量要求
5.1 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提供全部完整无损、全新的产品。
5.2 产品质量取得CCEE认证,符合IEC、DGB08-20-98、GB-10063等相关国家及地方、本行业标准。
5.3. 产品质量以产品封样为准。
5.4. 产品质量标准为优等品。
5.5. 乙方承诺所供产品合格率为100%,若需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的检测报告结论为准。
5.6.乙方负责提供供货产品明细材料清单,如:性能指标、检测及验收标准、品牌、产地、规格型号、价格等。
5.7.安装配件、其他辅材等采用国产优质产品,并以材料质量证明书为准。
5.8.箱体采用1.2mm厚的国产优质钢板制作,做好防腐处理,箱体采用白色的油漆,油漆工艺:喷塑,箱体至少保证二年内不出现生锈、漆膜脱落、龟裂等现象。
第六条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6.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运抵卸货地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6.2合同签订时乙方提供的样本、样品甲方进行封存,作为产品验收的依据。
6.3 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以后通知甲方、监理公司、工程安装承包方进行验收,若货物与进货数目不相符,或有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乙方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此合格证明为乙方交货的凭证,也是乙方申请付款的必要依据。
6.4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前所有权不转移,产品的包装、成品保护、货物的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6.5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6.6.对乙方所供产品,甲方有权随机抽样送检,如送检产品质量不符合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索赔。
6.7.产品质量必须通过国家检测机构相关部门验收标准为准。
6.8.为确保乙方所供产品质量,供需双方需对产品质量层层把关。在生产期间,甲方有权指派相关人员进驻乙方厂区跟踪检查。
第七条 货款支付方式
7.1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7.2.验收款:每批货送达工地现场,并且该批货款达到合同总价的60%时,经验收合格付款手续齐全后15日内支付该批货款30%的进度款。
7.3.进度款付至合同总价的70%暂停。
7.4.配电箱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资料交付齐全、正确、有效,手续完备,并按实结算后,15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0%。
7.5. 保修金为10%。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达到二年后如甲方或物业公司对产品质量没有异议,则在15个工作日退还保修金。
第八条 变更处理方法
在本合同规定交货时间的10个工作日前,甲方如须改变所订产品的规格型号和数量及发货时间、到货时间,乙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甲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 产品保修、补货约定
9.1 产品保修期2年,时间从甲方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9.2 保修期因乙方产品质量出现的问题负责免费更换,乙方在接到甲方更换的要求后24小时内进行更换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选择其他单位的产品,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而且乙方须对此造成的结果继续负责。
9.3 应接受甲方和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的补货要求,不得借故拒绝补货或推迟补货;补货单价参照原合同,补货日期为接到通知后5天,由乙方送货到甲方或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并由乙方负责卸货。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合同签订后,除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外,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倘若无法履行合同时,违约者需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10%作为不能履行合同之赔偿。
10.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乙方须支付甲方逾期部分货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并依法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逾期交货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0.3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一次性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在7天内向甲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向甲方支付未通过安装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5%违约金。乙方逾期10天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安装验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该部分不合格产品的货款,并支付该部分价款10%的违约金。
10.4乙方依法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损失。
10.5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包装、数量、质量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乙方提供的货物与甲方确定的样品不符,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10.6对因产品缺陷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第十一条 甲、乙方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本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照天源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二篇:成套配电箱采购合同修改
成套配电箱采购合同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海泰创新基地项目部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天津市华通电气设备公司
鉴于乙方愿意承担甲方承包的位于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创新基地B、C区工程配电箱的供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产品名称、数量、品种、单价、交货地点
见第7.1条所述。
第2条:产品内容及标准
2.1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使用甲方指定的“天正 ”牌元器件。
2.2 乙方提供的配电箱外壳铁板厚度为1.2mm;箱、柜的颜色及质量以产品封样为准。
第3条:产品的运输方式、交货地
运输方式、交货地点:乙方应将产品运至甲方施工现场,对于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交接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4条: 交货时间
4.1 签定本合同后收到预付款之日起,叁拾天内交货。
第5条:甲方工作
5.1 配电箱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派人或委托他人当场进行质量、数量、资料、单据、验收。
5.2负责提供施工图纸1份,提供必要技术资料。
第6条:乙方工作
6.1 按本合同约定,将甲方所需的配电箱保质、包量、齐全配套的供应到甲方指定地点。
6.2 乙方进场人员须服从甲方的安排,遵守现场内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第7条产品的价格和货款结算
7.1产品名称、数量、价格、规格、交货地点:
7.2本合同价款为:¥0000元(大写:0000);
7.3合同价款的组成:
合同单价不得尚自进行调整。合同价款中包括所购产品本身的供应、运输费用;合同
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7.4货款的支付:
货款必须汇入合同供方银行账号,如有变更必须出具供方财务部门书面通知;签定本合同,同时支付合同价款30%(即¥0000.00)作为本合同预付款;、乙方将产品运送到海泰创新基地B、C区工地甲方指定地点之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即¥36120元);在乙方将全部货物运送到工地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经甲方确认,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7%(即¥12900元);在乙方将合同约定的全部货物运送到工地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年内,经甲方确认,将合同价款3%(¥2580)一次性结清。
第8条产品保修
8.1保修期:从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因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免费更换箱体内的各种配件及元器件,超过一年后免费维修,仅收取材料成本费。计保修期为:两年。
8.2乙方确保在保修期间接报 12 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开始维修,在保证维修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下,在 48 小时内维修完毕,对因特殊原因(如气候、材料等因素)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维修的,应在具备条件后立即组织抢修。
8.3在保修期内,由于甲方使用不当,发生故障、损坏,乙方维修时只收取工本费。
第9条 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责任
9.1.1甲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货款或结算价余款的,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乙方协商延期付款,经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或结算价余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乙方有权书面告知甲方理由,并依法追索拖欠款。
9.2乙方违约贡任
9.2.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产品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 7 日内办理完退货手续。甲方应与乙方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由双方共同对己确认的货款进行签认。
9.2.2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其工料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第10条争议
本合同执行过程当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1条合同效力及份数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11.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本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