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 政 合 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公司廉政建设的要求,维护双方合法、正当的权益,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 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领取任何名义、形式的补贴。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吃、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不得要求乙方代购私人物品。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为自己或亲友提供垫借资金、无偿或低价使用人工、设备。
(七)甲方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准以无故拖延付款、设置关卡等任何借口向乙方索取好处。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代购私人物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得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形式、名义的补贴。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吃、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公司纪检有关规定给予相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同时扣除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并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双方 合同履行完毕后止。
第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作为 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经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单位: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廉政合同(通用范本)
北京市xxxxxxxxxx有限公司20##年员工体检服务项目
廉政合同
二零##年十二月
廉政合同
委托人: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xxxxxxxxx诊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防止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腐败等违规现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总则
(一) 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四)根据相关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提醒对方整改。
(六)发现对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认真执行《廉政目标责任书》相关要求。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五)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参与本合同有关的经济活动。
(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第三方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物品和服务。
(七)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的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规者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须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单位行政与同级党组织或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签订。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20##年1月1日起至20##年12月31日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
同级党组织 同级党组织
或 或
纪检监察部门:(盖章) 纪检监察部门:(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