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借据及其法律效力
【案例】
李祥向朋友小张借款10万元,并签订一张借据,约定1年后归还借款及利息。但是李祥在借据署名时故意耍花招,将“李祥”写成“李样”,小张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还款期后,小张找到李祥催要借款,谁知李祥却以借据名字不是“李祥‘为由拒绝还款。无奈之下,小张将李祥告到法院,法院最终支持了小张的主张。
什么是借据?借据具有法律效力吗?
【知识点】
借据,也称借条,是借贷关系发生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载有借款金额等内容的书面凭证,是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重要依据。
借据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之一,属于书证,只要借据符合法律规定,虽然没有公正,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案例评析】
首先,在小李祥的借款关系中,双方签订的借据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借据本身是有效的。本案的争议在于这10万元欠款是否应由李祥归还。实践中,法院会根据笔迹鉴定判断此借据是否由李祥本人出具,如果是本人出具,其要承担还款义务。
其次,依据借据是否写明还款日期,其所适用的诉讼时效是不一样的。现实生活中的借
据有两类:一类是注明了还款日期的借据;另一类是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据。前者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之日起计算为两年,超过两年,债权人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后一种情况的诉讼时效存在争议,实践中大多适用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即债权人在20年内的任何时候,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之后,债务人不主动履行的,债权人均可在此之后的2年内向法院起诉。但超过20年的,将不再受法律保护,而不管债权人是否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
【投融贷提醒】
在实践中,出借人应该让借款人亲笔书写借据;借款人为企业的,应当要求以企业名义出具借据,并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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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民间借贷-借条范本
花音落?出品 仅供参考
借 条
为[ 借款目的 ],现收到[ 出借人 ](公民身份
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以现金/转账出借的
[¥人民币:]元整),
借款[ 借款期限(大写) ]个月,月利率[ ](月利率:
),]到期时本息一
并还清。如到期未还清,愿按月利率[ ](月利率:[ (大写)])计付逾期利息。立此为据。
借款人:[ ]
公民身份号码:[ 身份证号码 ]
借款日期:[ 借款日期(大写) ]
工作邮箱:6518387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