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甲方(披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接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鉴于:
1、甲乙双方(“双方”)正在进行[ *****类应用服务合作]项目(“项目”)。
2、在项目合作过程中,甲方已经或将要向乙方提供或披露(或乙方可能获悉)甲方的某些秘密性、专有性或保密性信息(“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甲方合法所有或掌握。
3、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
1.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用户信息、平台技术信息、网络拓扑信息、合作协议信息
1.2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文档、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介质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方式传递。
第二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2.1乙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项目有关的用途。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除为执行项目目的外,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也不得利用保密信息进行新的研究或开发。
2.2乙方保证对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管,并对保密信息在乙方期间发生的以下事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2.2.1 保密信息被盗、泄露,或者其他方式的泄露及/或毁损、灭失。
2.2.2 任何根据本协议有权从乙方获得保密信息的雇员(包括但不限于现有雇员及从前雇员)、股东、董事、顾问和/或咨询人员等对保密
信息未经授权的披露。
2.3乙方保证对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不低于对乙方保密信息的保护手段进行保密。
2.4乙方保证仅为执行项目的目的向乙方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股东、董事、顾问和/或咨询人员披露保密信息,且对保密信息的披露及利用符合甲方的利益。在乙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说明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及其应承担的义务,保证上述人员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并对上述人员的保密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乙方如发现保密信息泄露,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告知甲方。
2.5项目终止后,乙方应及时将承载保密信息的介质原件及复制件全部返还甲方,最迟不得超过甲方发出交还通知之日起三十日。
2.6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2.6.1在依本协议披露之时,该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乙方所有或由乙方知悉。
2.6.2在依本协议披露之时,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2.6.3保密信息是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保密或不披露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
2.6.4该保密信息是乙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披露或提供的信息中获益。
2.6.5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外披露,但仅限于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方式且遵循书面同意中规定的其他前提条件。
2.6.6乙方应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披露保密信息)。
2.7如果乙方拟以本协议第2.6.5条、第2.6.6条为依据作出披露的,应至少于实际作出披露行为前五个工作日通知甲方,说明其拟根据上述约定披露有关的保密信息,并就披露对象和披露范围、方式等作出说明。
2.8甲方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2.9如果乙方得知第三方获得任何保密信息,则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掌握的所有相关情况。
2.10双方一致认同,对于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项目的商谈及
合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关联公司的保密信息,乙方并应依据本协议约定履行保密义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构成违约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调查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 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如有放松、放弃或迟延,均不构成对甲方在本协议下任何权利的不利影响或限制。如果甲方对某一违约行为免予追究,并不构成放弃追究乙方随后或持续违约行为的权利。
第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5.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5.3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六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6.1本协议自双方于 年 月 日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双发合作协议的有效期限或提供平台维护、技术支撑的有效期限。本协议签署前,甲方已经向乙方提供或披露的本协议范围内的保密信息也受本协议约束,此时本协议于该等保密信息提供或披露时发生效力。
6.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6.4本协议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6.5本协议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协议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6.6 对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6.7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方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甲方: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乙方: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医院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XX医院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甲方:XX医院
地址:XX省XX市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X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鉴于:
1、甲乙双方正在进行 项目;
2、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保
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甲方合法所有;
3、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是指:
1、 技术信息:包括涉及甲方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信息,包括 1
软件技术、数据、管理文件等;
2、 人事信息:包括涉及甲方的人事档案、薪酬、及考核等人
力资源管理信息;
3、 医院运行信息:包括涉及甲方业务运行的各种信息,医院
经营方向、经营决策、定价政策以及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项目方案等;
4、 财务信息:包括涉及甲方的各项财务报表、成本及预算报
告、员工工资等;
5、 患者信息:包括涉及甲方门诊、住院患者的相关诊疗信息,
如患者基本信息、诊疗计划、病历信息、费用信息、处方等;
6、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或相关协议规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
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保密义务
根据第一条定义的保密信息,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 乙方保证从甲方获取的保密信息仅用于合作有关的用途和
目的。
2、 乙方保证对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并至少采
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3、 乙方不得刺探与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保密信息。 2
4、 不得向任何未经甲方授权的第三方提供甲方的保密信息。
5、 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理甲方保密信息
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未经甲方授权的第三方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
6、 乙方向甲方提供从甲方获取的保密信息的保密密级及知悉
保密信息的范围,在乙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7、 若乙方与第三方合并、被第三方兼并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间
接控制,该接收方不得向该第三方披露任何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应立即将甲方的保密资料归还甲方,或根据甲方的要求予以销毁;但如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可继续使用该保密信息。
8、 如果乙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提供保
密信息,乙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立即向甲方予以通报,以便甲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并且应用尽适用法的所有程序来保护该保密信息。
第三条 非权利授予
任何保密信息的获得并不意味着授予乙方任何有关甲方所有的专利 3
权或版权,也不意味着授予乙方有关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除了乙方有权为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
第四条 知识产权
1、 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有关未经注册或未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的文件和信息。
2、 因对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的使用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其归属。
第五条 违约和赔偿
1、 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并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甲方名誉、经济损失等,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 4
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第六条 保密信息的归还
在每一单独订立合同的项目终止之后,协议所涉及的由甲方送交给乙方的一切保密信息,无论是书面的、电子的还是其他具体形式,以及乙方所作的复印件均需立即交还甲方,或者予以销毁,且有关销毁凭证应同时送交给甲方。
第七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甲乙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 5
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医院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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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