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议 书
协议人: 男,汉族, 年 月 日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协议人 : ,女,汉族, 年 月 日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协议人于XX年XX月相识,于XX年XX月两人同居在一起,因未达到法定婚龄,没有领取结婚证。于XX年XX月生一女孩,取名为XXX。现因双方性格不合,自愿分开生活,以后互不干涉,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
二、非婚生女儿抚养、抚养费:
1、女儿随女方生活,男方支付女儿XXX每月生活费XXXX元(支付方式:每年每月 XX日打入XXX账户,卡号为 ),直至XXX年满18周岁止。
2、非婚生女儿以后就医、上学费用共同各半承担。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农行银行卡上的XXXXX元归女方所有。
2、随身衣物及金银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1、债权:同居期间,所有债权归男方所有。
2、债务:同居期间,各自名下的债务归各自承担。 本协议一式二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____年__ 月__日 ___年 月
第二篇:解除非法同居协议书
解除非法同居协议书
甲方:高玉炜,19xx年06月21日出生,民族:汉族,住址:云南省宣威市会泽县娜姑镇则补村委会上海4组354号,工作单位:云南省昆明中电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身份证号:53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187xxxxxxxx
女方:陶沙,19xx年11月07日出生,民族:汉族,住址:云南省宣威市东山镇赤那河村委会大河边8号,身份证号:53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57xxxxxxxx
双方于20xx年6月下旬,经陶沙表姐介绍认识,两人产生好感后经发展,两人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双方之间发生了性行为,致妇方怀孕,在之后的相处时间里,男女双方发觉性格不合并产生矛盾,并在8月20日两人分手,之间只是通过电话,妇方陶沙在9月14日经检查怀有身孕。现双方就自愿解除非法同居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今后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对方。
二、男方一次性补偿女方66000.00元(陆万陆仟元整),对女方腹中胎儿,女方有权自主做出决定,将来女方无论作什么决定,男方都不得做出干涉,对女方腹中胎儿,男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胎儿出生后和落户、抚养、教育等再无 1
关系)。
三、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男方承担任何费用,若女方违约返还男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宛水派出所存档。
男方(签字):
担保人:
见证人:
年 月 日
女方(签字): 担保人: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