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办协议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电子邮箱: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申请加油站审批许可手续委托乙方代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如下委托代理协议:
第一条:代理事项
乙方代甲方办理位于红河州蒙自市 加油站审批许可手续。
第二条:代理费用
代理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条:代理费用支付
分期支付:
(一)第一次支付: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代理费用的%,即元大写 。
(二)第二次支付:在乙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代理费用的 %,即 元大 - 1 -
写 。
(三)第三次支付:在乙方取得施工许可证,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代理费用的,即写 。
(四)第四次支付:在乙方取得所有加油站手续后,甲方支付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代理费用的余款即 元大写 。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指定 为甲方联系人,负责配合乙方的工作。
(二)甲方应积极协调各部门关系,及所须支付的费用进行协调、支付。
(三)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四)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在办理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指定 为本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联系和办理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项签收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文件,该项目负责人以书面授权委托为准。申报过程中为提高办事效力,甲方应即时配合乙方协调各部门关系及支付所须费用。
(二)乙方代理甲方申报手续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乙方在本次代理过程中只负责项目的整套办理流程及递交各部门所项的申报材料,签收各部门下发的文件及证书。 - 2 -
(四)乙方应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在整个代理申报事务的工作过程中必须及时告知甲方进展情况。
第六条:代理期限
甲乙双方另行商议,须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完成。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认真履行该项目的代理事项,配合甲方申报领取各批文及证书,如因甲方原因,关系协调不到位(申报主体不合格或终止,资料不全,不及时提供委托应有申请人提供的手续,中途撤销),导致申报无法完成,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退,甲方应承担 %违约责任,本协议终止。
(二)如因政策等客观因素影响,导致申报无法完成的,乙方扣出已经支出的差旅等合理费用后将剩余款项退回甲方,本协议终止。
(三)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通知后3天内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在依照协议主张所欠费用外,按不超过总代理费用的50%向甲方主张违约金,本协议终止。
第八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
(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日为准。乙方完成甲方委托 - 3 -
代理事项,甲方付清款项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其中双方各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章:
开户行:
银行帐号:
签字日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章: 开户行: 银行帐号: 签字日期: - 4 -
第二篇:代理进口委托协议
代理进口委托协议
协议编号:
委托方(甲方):
住所:
受托方(乙方):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 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授权乙方以乙方名义与国外卖方签订进口合同,国外卖方系由甲方自行选择并对外确认,且国外卖方与乙方订立进口合同时知悉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代理关系。甲方须如实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真实情况,如进口货物违反国家海关外汇等管理规定,甲方除应承担行政机关的处罚还须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
二. 委托期限及内容:
1、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委托进口商品的名称:
数量:
合同号:
合同总金额:
商品的价格、质量标准、支付方式、货币种类、交货期、包装条件、运输要求等:详见进口合同
三. 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 审核进口合同并签字确认:甲方对进口合同内容负有审核义务,并须在进口合同文本上签字确认,同时办妥进口所需的各种文件。如甲方对进口合同内容有异议,应在收到进口合同或在应当知道进口合同内容的三日内向乙方以书面方式提出,否则视为默认。
2. 支付进口合同货款、进口关税、增值税及其他费用:甲方须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进口合同货款、进口关税、增值税及乙方代理进口所需的其他各项费用(包括订舱、报关、商检、检疫、港口费用、运输、保险及银行费用等)。如甲方延迟支付或拒绝支付上述款项,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同意垫付有关款项的,甲方应于提货前付清乙方所垫款项本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 1
利率计算),否则乙方有权留置并自行处理进口货物,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 商检和检疫:甲方按规定办理商检或检疫,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数量等与进口合同
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局检验,出具检验证明书及损失证明,直接向责任方或委托乙方向责任方提出索赔,甲方须承担裁判结果并全额支付仲裁或诉讼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因甲方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 如国家宣布对涉及到该代理进口合同项下货物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反补贴立案调
查或实行国内市场临时保障条款等类似行为时,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追加保证金。如国家对该合同项下货物追溯征收反倾销税等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 受托方的主要义务:
1. 签订进口合同:乙方协助甲方进行进口合同的商务谈判并以乙方名义与外商订立合
同,及时将合同的执行情况通知甲方。
2. 根据不同的对外付款方式履行相应义务:
(1)对外付款方式为信用证的
根据进口合同要求,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及/或修改信用证。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保证金的,乙方有权拒绝申请开证,由此造成客户索赔等其他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对外付款方式为D/P、前TT的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对外付款。对因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 审核单据:根据进口合同及信用证的规定,审核外商提供的单据(如#5@p、汇票、
提单及检验证书等),如发现不符等现象,应及时与甲方磋商决定是否对外提示不符点或对外拒付信用证项下的货款。
4. 办理货物报关: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关资料以确保乙方如实报关,如
因甲方提供资料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乙方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5.根据进口合同的规定,及时要求外商履行交货义务。
6、无论属甲方还是外方责任,合同未能执行,乙方除收取垫付费用外仍需收取代理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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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口合同货款、费用的计算及支付要求
1.货款:#5@p金额×付汇当日银行外汇牌价卖出价
甲方应在乙方对外付汇前付清全部货款,此前,甲方须付款才可提取等值的货物。在经乙方书面通知后甲方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处置进口货物,变卖所得货款优先补偿乙方损失,由此产生的直接责任、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港口费用、报关费用、商检费用 、关税、增值税及消费税等由甲方自行交纳
3.代理手续费:进口#5@p金额× %
5、银行手续费: 由乙方按规定向甲方收取
6、保证金:(1)乙方开立信用证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货款 %的金额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作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有权将该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直接扣留。如甲方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该保证金可参与该笔业务最后一笔货款及费用的清算。
(2)乙方在收到甲方所支付的保证金后,及时办理开证手续。如进口产品的国内市场行情价格下降超过5%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等比例提高保证金,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在2日内补足保证金。
六、对外商的索赔与理赔
如外商违约,甲方委托乙方对外交涉的,需在有效期限内向乙方另行出具书面委托,提交必要的索赔证据,承担仲裁或诉讼的全部费用(包括律师费用)。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均由甲方享有或承担。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进口合同导致外商向乙方索赔的,甲方应承担裁判结果和乙方参与仲裁或诉讼的全部费用。
七、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盖章):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于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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