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厂房租赁代理服务协议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承担甲方之物业租赁代理服务,双方协议如下:
一、合同有关术语
本合同上下文中:
“物业”指甲方在深圳已建或在建的写字楼/厂房设施。
“物业租赁服务”指将物业推荐且租赁给客户,并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租赁协议(下称“租赁协议”)。
双方保证与承诺,各方均合法拥有完全有效的权利来签订并履行本合同,同时也已获得了所有必要法人和其他所要求的授权履行本合同。
二、委托条款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物业的租赁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作为甲方写字楼/厂房物业的租赁代理,负责该物业的租赁工作,以促进招商工作的全面完成。
三、服务内容
乙方应提供与物业有关的推广及引荐客户、参加商务谈判等租赁售服务,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乙方一个物业租赁服务完成标准:甲方与乙方推荐的客户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收到承租人的首付款(如定金或第一期租金),视为乙方对物业的租赁服务完成。
根据客户需要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可以代表甲方与引荐客户进行租赁谈判相关事
项。
四、服务代理费用(佣金)
1.租赁佣金
根据本合同,乙方完成一个物业的租赁服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该笔专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如下:
甲方支付乙方专业服务费用标准为承租人所租赁物业月平均租金额的50%作为支付乙方专业服务费。
月平均租金额指:租期内,第一年每月需支付的租金,其计算方式为:
月平均租金额=日租金×365/12。其不包括税费,保险,物业管理费和公共区域维护费等。日租金为租期内第一年每日需支付给甲方的费用。
上述所指租金以甲方与承租方(物业使用人)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标准为准,乙方开具专业服务费(或其它可用于财务做帐的名目)完税#5@p;保险,物业管理费和公共区域维护费等费用与租金不存在关联关系。
租期指:租赁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终止日,其中包括免租期。
如甲方因自身原因未按付款要求逾期5 天未支付乙方服务费用,则自第6天起,需按当地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将所欠款项及其利息支付给乙方,逾期30天,甲方承担应付服务费金额2倍的违约金。
2.专业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专业服务费需支付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
开户名:深圳市德勇和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账 号:4420 1515 2000 5252 312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科苑支行
甲方在收到承租人首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出具的足额合法#5@p,甲方见票后5 个工作日内,将25%专业服务费支付给乙方;甲方收到承租人第一期租金3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出具的足额合法#5@p,甲方见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余下25%专业服务费支付给乙方。承租人未进驻所租区域,或未正常作业,或未支付保证金以及第一个月租金,甲方将不需支付任何专业服务费给乙方,已支付部分,乙方需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给甲方。
5.甲方向乙方支付专业服务费用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足额合法的#5@p,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的违约责任。
6.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甲方原因完成了物业租赁服务的,乙方不收取任何的服务费用。
五、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此合同有效期为36个月。合同到期即终止,若双方均有意续订合同,需在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2. 若双方任何一方提前30 天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终止合同通知,此合同可立即终止。
3. 乙方在提供租赁服务过程中,若对甲方隐瞒引荐客户情况、或与引荐客户共同欺瞒甲方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六、保密
1. 双方均不得将在委托服务中获得的任何信息透露给其他任何第三人。否则,泄密方需向赔偿守秘方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需信息披露,应经双方书面同意且签署保密协议。
2. 除本合同特别指出,不得因任何目的及原因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
3. 乙方所介绍客户(含客户所在公司、客户的直接关联方/人)由乙方全程跟踪,甲方不得单独与客户洽谈;如单独洽谈成功,视同乙方介绍成功;客户最终签约,需乙方在场,乙方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以乙方指定方式为准(如授权委托等)。
甲方违反本条款造成乙方经济损失,除承担应付乙方服务费外,另每次承担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
七、合约的不可分割
若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在现行或将来的法律项下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合同的剩余部分不应受到影响。
八、合约的更改
除非经本合同双方签署书面法律文件,本合同不可被更改。
九、合约依据之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合同的争议
由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或权利主张,包括关于本合同的存在,有效性或终止的任何问题,应首先由双方已通过磋商友善解决为目的进行友好讨论。若通过磋商未解决争议,则该争议任意一方均可向其注册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的完整协议。未包含在本合同中的任何由双方所做出的口头的或书面的陈述、说明、承诺或协议,和任何以前的协议、承诺、协商或陈述均被本合同所代替。
在此声明,此合约一经双方各自的授权代表于上述签约日期签定(签字且盖公章)即开始生效执行。本合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授权代表人:
同意并确认以上条款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人: 同意并确认以上条款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代理招聘协议(模板)
委托招聘服务协议
一、 甲 方:
二、 联系地址:
三、邮政编码:
四、传 真:
五、乙 方:
六、联系地址:
七、邮政编码:230059
八、联系电话:
九、传 真:
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十、 合作服务内容: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招聘人才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人才。 十一、 合作服务期: 具体起始时间由双方按具体时间协商而定
十二、 甲方招聘简章的内容:招聘岗位,招聘期限,招聘人数,工作地点,招聘人员的性别、年龄要求、专业技术、专业、学历、技能、拥有证书/资格要求,以及招聘人员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录用条件信息 。
十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招聘简章的要求招聘甲方所需人员。
2. 乙方负责求职者的报名及初步审查工作,并将初选合格者的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
3.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员情况以求职者本人提供的资料为准,若求职者有意隐瞒有关情况,由求职者承担相关责任。
4. 乙方负责召集通过初选的人员并输送到甲乙双方约定地点或者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可为甲方提供在乙方的工作场地面试、服务等便利。
5. 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交终试后,确认的面试录取结果最终名单,以备乙方及时核查。
十四、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招聘简章,不得夸大其词,不得弄虚作假;
2. 甲方招聘简章向乙方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招聘简章的相关内容。
3. 甲方接到乙方送人面试通知后,应及时安排人员组织面试工作。
4. 甲方最终决定所录取的人员。
5. 求职者经甲方面试合格录取当日,甲方应及时将面试录取结果反馈至乙方。
6. 求职者经甲方录用后,甲方应及时安排面试合格的录用人员上岗。
十五、 相关费用及事项:
1. 乙方将不收取求职者任何费用 。
2. 甲乙双方确定委托招聘服务费为:元/人。
3. 乙方向甲方推荐最终录用的人员,提供相应的保质期:录用人员入职满30天后,甲方应将招聘协议所定总费用按实际人数一次性结清;若乙方提供的人员在甲方工作未满30天并离职,乙方将不收取此员工招聘费用。
4. 甲方对于招聘信息有任何更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5. 乙方应向甲方保持每月30人次的推荐,如连续2月推荐人次低于甲方预期,在无法协调情况下,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服务。
6. 乙方每收到甲方一笔招聘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即开具人力资源服务正式#5@p,寄送达双方约定的邮寄地址。
十六、 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
公司名称:
开户行:
帐号:
汇款业务甲方联系人:
十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所属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另定补充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