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委托服务协议书 (已签订)
委托方(甲方): 业主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137xxxxxxxx
物业服务公司(乙方) 物业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委托乙方对小区做物业服务,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签署合作协议:
第一章 物业服务区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服务区域基本情况:
区域名称:怀柔小中富乐二区
物业类型:普通住宅小区
坐落位置:北京市怀柔区小中富乐二区190号院。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39242平方米,
绿化面积:5000平米
总户数:342户。
第二章 委托物业服务项目、标准
第二条 服务项目:
(一)公共卫生(二)维护治安秩序(三)公共设备维修(四)养护绿 1
地及植物(五)清掏化粪池维护管道(六)亮化管理。(七)其他
第三条 服务标准
(一)公共卫生,保持小区清净整洁标准:包括1、公共区域、楼道、地下室通道、院落及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垃圾杂物清运。小区公共场所、走廊、凉亭保持干净清洁,楼道保洁每周拖2次,楼梯扶手每周擦1次,小区内院落随时清扫,垃圾日产日清。2、污水排放畅通; 3、冬季及时清除积雪保证人员、车辆安全出行。
(二)维护公共秩序标准:包括1、门卫执勤24小时无空岗。清除堵门商贩及车辆,疏通门口交通。2、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坚持昼夜巡视,发现治安事件及时报警,妥善应对处理突发事件。3、控制外来车辆存放和商贩、维修人员私自进入。4、及时清除门口冰、雪,对门口湿滑引发事故、伤害负责。
(三) 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维修标准:1、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维修包括1、房屋建筑公用部位的养护和维修,2、院落排污排水通道、井盖、健身器、避雷设施院落方砖小面积的维修,公共使用的上下水管、阀门。3、楼道栏杆、门、窗、纱窗维护、维修。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完好。
4、急修:包括户内户外水、电、煤气急修,发现隐患或接到急修报告及时到场,做到不分昼夜随叫随到,及时消除险情并时报主管部门处理。
5、户内居民自用部分维护,维护材料由户主购置,物业可根据工时收取维修费,收费标准由物业公司与居民商定。换灯泡、修闸盒、通水道、通马桶等小型维修免费。
(四) 养护绿地及植物管理,美化环境标准:1、包括绿地整理、补植,清除垃圾及枯草、杂草,不能出现荒乱和空地,适时浇灌确保绿地生机,冻 2
水、返青水必浇,随旱随浇。2、花木、紫藤适时修剪保持美化,消灭虫害。
(五)化粪池清运管理标准:包括 化粪池清掏每年不少于两次,化粪池日常维护及管理确保安全。
(六)亮化管理标准:包括路灯、楼道灯公共场所用灯适时明亮。定期检修确保照明设施完好,对用电安全事故负责。(楼道灯费由居民自收自负)。
(七)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业主会交给的其他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四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1 年。
自20xx年5月1日起至 20xx年4月30日止。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由竞标确定,20xx年5月—20xx年3月服务费每年每建筑平方米为5.8元。由物业公司收缴。
第六条 每年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费收支情况。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代表和维护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核物业公司资质及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
3、监督物业公司履行委托协议,检查、处理违反协议问题。
4、研究确定物业服务费基本标准。协助乙方督促业主缴费。
5、配合乙方做好物业相关交接和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6、协调处理物业公司与业主矛盾纠纷。
7、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3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制定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方案,履行合同,提高服务质量。
2、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服务《承诺书》。
3、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委会的监督、指导,接受对违反协议行为的处理。
4、根据双方协商确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的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
5、协调好工作人员与居民关系,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6、对拒交物业服务费的行为做好思想工作,直至依法追缴。
7、及时通报本物业区域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的监督。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业主会交给的其他工作和应急救灾工作。
9、每年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费收支情况。
10、妥善保管、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11、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六章 终止协议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服务期限届满3个月前进行洽谈,双方商定继续合作的,就继续合作事宜包括修改协议进行协商,并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协议。
第十条 洽谈中一方以文字形式告知对方不再续约,此协议期满自然终止。双方自告知后可以着手筹备选聘、竞聘事宜。但要保证此协议法律效应。 第十一条 委托协议终止一周内甲乙双方共同做好债权债务事宜的清理,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七章 违约责任
4
第十二条 单方私自无故中止协议的应向对方支付服务费总额10%的违约金(私自转让、私自委托他人管理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物业企业提供的服务项目和质量与合同约定标准差距明显的;业主可以要求减收物业服务费或降低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业主逾期未交纳或拒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由业主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 业主个人行为阻扰物业正常服务造成不良后果当事人负责。
第八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协议交居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审议修正后进行签订,与有关政策、法规相抵触的,按有关政策、法规执行。本协议的修改、补充经双方书面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
协 议 附 件
(双方出具以下证件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附件:1、《营业执照》《物业管理资质》复印件 附件:2、服务质量承诺书复印件
附件:3、服务费收支项目表复印件
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5、管理人员登记表 身份证、资质复印件
6
第二篇:光明花园小区物业管理续签合同
公 告
各位业主:
光明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合同已到期,经业主委员会研究,拟与凤凰台物业管理公司续签服务合同,现将凤凰台物业管理公司所修订的续签合同公示如下,请各位业主提出意见,意见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交,签上业主本人姓名,55号楼交孙允慧;56号楼交梅应松、刘明;57号楼交孔令波、陈文岗;58号楼交陈永明,59号楼交杨维善、戴梅林。
征求意见截止9月14号,再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研究。
光明花园业主委员会
20xx年9月10日
光明花园小区物业管理续签合同
甲方:光明业主委员会
乙方:烟台市凤凰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工行烟台分行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以及本小区《业主公约》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丙方选聘乙方对光明花园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续签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服务区域概况
第一条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光明花园小区
物业类型:住宅
坐落位置:烟台市芝罘区华丰街55-59号
建筑面积:36384.48平方米
第二章物业管理
第二条物业服务的内容包括下列事项
1、 小区区域二次供水、消防、电梯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2、 小区区域绿化的养护
3、 小区区域环境卫生的清洁。
4、 小区区域的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管理服务。
5、 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等事宜。
6、 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管理。
7、 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管理。
8、 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第三章 建设单位的保修责任
第三条
1、 交接后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列支或产权单位解决。
2、《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物业保修期届满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责任,由业主共同承担;业主可以将其委托其物业服务企业承担。
共用部位主要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章 服务质量
第四条:
1、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应达到附件中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定,除双方约定外,在合同有效期内应遵守政府等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规定。
2、服务标准见附件1-10
第五章 服务期限
第五条:本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xx年5月8日至20xx年5月7日止。
第六章 服务费用、代收费
第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达成一致意见。
,,1、 物业费:按建筑面积住宅每月0.5元/m2,电梯费每月0.3元/m2,由业主交纳。
2、 地下室、车库服务费、电费、代收老干部活动室水电费,由工行烟台分行交纳(详见附加合同)。
3、 代收代缴费用由乙方向业主公布收费项目出具收据,自来水收费按自来水公司定价代收。
4、共用部位、供水、消防,紧急情况下,乙方有权先行施工,同时向丙方报告,事后甲方、丙方应按工程实际发生费用向乙方支付。
第七章 三方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 甲、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2、 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 存在质量问题按一下两种方式处理:
(1)、丙方负责维修,费用从专项维修费列出,超过保修期应由业主承担;
(2)、委托乙方返修,丙方、业主支付全部费用;
第八条 当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催交。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和服务质量提供相应的服务,
2、 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3、 根据丙方、甲方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 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 及时向甲方及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收丙方、业主的监督;
6、 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维修保养计划;
7、 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 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装修保证金,并事先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9、本合同终止时,如不在续签合同,应当将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物品及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在合同终止之日前三日内如数完好的交给丙方(正常损耗除外)。
第八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条 丙方将位于59号楼付一层办公用房提供给乙方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乙方在服务期内拥有使用权。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章(2)、六章(2)、八章第十条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丙方承担;因甲方、丙方违反合同约定义务造成乙方难以正常开展工作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赔偿因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约定
1、 因甲方和丙方拖欠各种费用严重,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 因甲方和丙方原因导致相关费用无法收取,乙方经营亏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 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解除合同双方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第十四条乙方的管理服务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的义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第四章约定的“服务质量”
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规定,擅自提高服务费用标准的,超标准收费部分,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十六条三方约定,以下条件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 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的损害;
3、 因维修、养护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必须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
4、 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中断;
5、 除乙方原因外,因小区高空坠物、脱落或抛物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产权人承担相应责任;
6、 因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遵守业主公约及相关规章制度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第十七条 经相关主管部门鉴定属乙方失误造成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本合同效力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合同的附件共十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地在烟台市芝罘区。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柒份,甲、乙、丙方各执贰份,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附件1-10
甲方(签章) 代表人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丙方(签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一: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构成明细
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化粪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加压泵、围墙、大门、传达室。
附件二:
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保洁面积 平方米
2、化粪池座
3、污水检查井座
4、雨水检查井座
5、公用垃圾桶个
6、水泵房个
7、露天停车场个
8、电梯部
9、监控系统个
10、消防箱个
11、设备层平方米
12、人防层
附件三: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保洁服务标准
一、楼内
1、 保持楼内地面电梯间清洁、光亮,地边四角无顽渍,每日清扫一次。
其他部位,如:地下室、墙面、栏杆等,保持整洁、无灰尘,每周检查一次。
2、 楼内公共部位玻璃窗做到每季度内要擦拭一次,日常要保持干净。
3、 保持电梯梯门光洁、明亮,轿厢四壁及地面干净、整洁,每日一次。
二、楼外公共区域
1、 楼外公共区域地面要保持清洁,无堆积垃圾,每日清扫一次。
2、 垃圾清运每日1-2次。
3、 定期设放药具,做好杀虫灭鼠工作。
三、每日检查大楼内的各类设施、设备,发现损坏及时修复、更换。
附件四
车辆管理规定
一、小区内车位应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
二、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用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缴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综合考虑车库租赁费的价格等因素确定,车位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三、业主需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汽车的,(应事先与物业服务企业商定停车位置)未先与物业服务企业商定停车位置,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或者其他场地。
四、业主对停放小区内车辆有看管要求的,应与物业公司另行约定。
五、车辆出入应按照交通规则行驶,遵守小区内禁鸣、限速规定,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六、小区内住户非机动车辆应停放在车棚内,禁止乱停乱放,防止丢失。
七、进入小区的特种车辆应服从管理,经门卫登记同意后,按指定位置停放。
附件五
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根据《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和《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持有关资料向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登记手续。业主拒不办理登记、批准手续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按照管理规约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禁止装饰装修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为保证业主的利益,制订本规定。
一、装修时,应聘请有合格资质的装修单位,应提前3天到物业公司填写《装修申请表》,签订《业主装修承诺书》、《装修人员须知》。施工人员持身份证由业主带领到物业公司办理临时出入证,经物业公司审核后,发给《装修开工单》,向物业公司交付一定的保证金,装修结束,物业公司验收合格后返回保证金。
二、装修单位将《装修开工单》贴于单元门上后方可施工。根据季节确定施工时间。
三、业主必须按照批准的图纸施工,房屋的承重墙、柱、梁、楼板等主体构件不准改动,不准改拆阳
台及门窗,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煤气、暖气、自来水管道改动时必须经相关单位批准,并由专业人员施工,业主不可私自改动。
五、因违规装修施工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或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装修户承担全部责任。
六、装修垃圾必须及时装袋清运,或堆放至指定位置并缴纳垃圾清运费,严禁将垃圾倒入小区垃圾箱内。
附件六
出入小区管理规定
为保障小区公共秩序和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处罚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
一、各业主和居住人应认真填写小区业主(住户)入住登记表,严格控制外来人员的进入,实行出入证制度。
二、物业公司人员负责小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对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检查、纠正、制止。
三、小区内实行封闭式的保安管理,主大门24小时保安值班。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外来人员进入小区须经住户确认,并做好登记。
四、各住户应遵守烟台市暂住人口管理规定,按规定申报登记住宿人户口,不得留住“三无人员”,否则由住户承担造成的后果。《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业主出租房屋的,应当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将住宅、车库或者其他附属设施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因特殊情况需要将住宅、车库或者其他附属设施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有厉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方可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住户有权拒绝不持证、不佩戴工作牌人员的盘查和进入住宅,遇此情况,应及时与物业公司联系。
六、小区内禁止一切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得损坏、移动、阻碍各类指示标志。
附件七
绿化
一、根据植物生态习惯及时合理修剪树木,保持造型美观,绿蒿生长旺盛,草坪生长繁茂。
二、根据季节植物生态习性,适时、适量浇水、施肥、喷药,不伤害花草及根系。
三、树木花草无明显杂草,病死、虫害。
四、对病死花木年内进行更新。
附件八
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的协助管理和服务
一、保安服务标准
1、保安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警惕性,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尽可能减少不安全隐患的发生。
2、小区白天、夜间均设保安巡岗,且每岗不小于2人。
3、保安人员注意观察有无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警惕抢劫、盗窃、火灾及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保持高度警惕性,对小区发生各类治安刑事案件迅速做出反应,并对现场及事件经过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有效处置。要建立相应的档案登记制度,对案件的处理过程、结果做详细记录存入档案中。
4、熟悉小区内建筑结构布局,对重点安全保护区域进行妥善布防,并经常进行检查与巡视,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5、必须建立健全完整的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
6、在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应勇于同犯罪分子做斗争,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7、杜绝闲杂人员在小区内任意游逛。
8、对小区各类施工维修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避免出现不安全事故隐患,发现不安全苗头督促限期改正并做好记录。
二、防火防盗应急处理办法
1、对所属区域的消防设备、配套设施,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复查问题是否根除,做好记录。
2、对消防设备的使用期限形成记载,对已到期限的设备及时通知甲方、丙方,经同意后更新。
3、加强公用设施、设备的钥匙管理,以备急用。
附件九
建筑、设施设备管理标准
一、要及时检查公共部位的设施、设备,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1、经常检查给、排水设备运转情况,确保正常使用。
2、及时清理大楼雨水管,确保畅通。
3、及时清挖检查井、化粪池,确保正常使用。
二、照明系统
值班人员每天将所有照明配电箱、灯具检查一次,发现为题及时解决,确保照明系统正常使用。
三、电梯运行
1、做好每月维保工作,及时检查。
2、做好每年技监局进行的年检及安全检查。
3、值班人员每天观察电压指示器是否正常,机房有无异常声响及异味,各层厅门闭合良好,轿厢运行稳定无噪音,各层按钮是否固定良好。
四、避雷系统
1、 经常检查大楼避雷系统(雨季增加检查次数),所有连接处必须接触良好。
2、每半年对大楼接地网进行测试一次,保证接地电阻符合设计要求。
附件十
物业档案管理资料
1、负责物业公司合同、档案档案管理工作。包括电脑、档案、权籍、出纳等工作。
2、负责管理费的收缴工作。
3、负责物业公司办公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4、负责物业公司技术、业主档案与资料的管理工作。
5、负责与业主权籍资料的管理工作。
6、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