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助残扶贫基地扶持协议书
甲方:
乙方(受助人)姓名:
残疾类别: 联系电话:
住址:
根据自治区残联《广西壮族自治区“阳光助残扶贫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和要求,为确保基地扶持残疾人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提高残疾人收入水平,逐步实现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调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1、由乙方如实提出申请,经各镇报送,由市残联和基地审核确定乙方为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工程受助对象,甲方与乙方成为结对帮扶对象。
2、甲、乙双方结对帮扶的项目应以市场稳定、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利润大的种植、养殖业为主。
4、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次帮扶项目为 ,甲方免费提供 价值 元。
5、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项目、技术和信息等方面的扶持和指导,组织参加实用技术培训,帮助乙方提高自身素质和创业就业能力。
6、乙方通过甲方扶持的项目和技术指导,应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自身及家庭的努力,逐步实现自我发展,
滚动发展,增加收入。乙方不得随意将此项业务中断。如乙方需中断,应事先向甲方通报并取得甲方同意。
7、在扶持过程中,如乙方遇到问题和困难,特别是经营中断等异常情况时,应随时与甲方联系和反映,甲方应积极予以协调解决。
8、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市残联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0、有效期为 壹 年,自 2013 年 月 日至2013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签字):
二0一三年 月 日
第二篇:社区党员结对帮扶协议书
友爱共创幸福生活 携手共建和谐家园
——听竹社区结对帮扶困难家庭协议书
为进一步推动新市民和谐家园创建工作,更好的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为社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困难群众生活品质,拓展扶贫帮困送温暖工作平台,听竹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组织社区党员、致富能手与困难家庭结对帮扶,开展“情系群众,携手共建和谐家园”活动。为促进帮促活动有效开展,经双方自愿协商,建立结对帮扶关系,达成以下协议:
一、帮扶人要尽自己的能力为结对帮扶家庭努力提供就业岗位,积极寻找就业机会,使他们能有一份相对稳定的收入,让他们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改善生活。
二、帮扶人应经常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家庭,关心他们的思想和生活,主动进行交流与沟通,帮助其转变就业观念,疏导情绪。
三、帮扶人不仅要在工作与生活上为结对帮扶家庭提供帮助,应尽可能的在经济上资助帮扶家庭,逢年过节给予慰问,尽可能解决其生活、医疗、就学等困难。
四、受助群众要“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勇敢走出家门,努力寻岗创业,改善生活状况,回报帮扶人和社区的关心和帮助。
五、结对帮扶双方要定期进行交流沟通,帮扶人要一如既往地
关心结对帮扶家庭的工作和生活;受助群众就改善生活举措等方面,主动与帮扶人联系,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关心和帮助。
六、本协议为期一年,从20xx年x月x日始至20xx年x月x日止。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帮扶人、受助人和社区各执一份,本协议经过双方签字后生效。
帮扶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年月日受助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