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转让合同
甲方:徐楼华联大卖场
乙方:
甲方将坐落在宿羊山镇徐楼街的华联大卖场转让,乙方愿意受让、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原租赁房主马中夫、徐作明两家房屋开办的华联大卖场,甲方所投入的固定资产与经营设施和库存商品等一并转让给乙方经营使用至20##年6月30日止,20##年7月1日起乙方按与两家房主续签的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方可继续使用经营。
二、转让后,乙方自办证照等有关手续,自主经营,所有债权债务等责任自负,转让前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所投入的固定资产与设施合计:519747元,协商折价为40万元,现款商品约为45万元,共计85万元。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商品交接前必须一次性付给甲方60万元,再存入银行20万元,存折(卡)交给甲方保存,乙方保留密码,方可进行商品交接。
四、库存商品的交接与结算方法:
1、库存商品全部交给乙方(残次、过期、变质商品除外),按照微机内现行市场进货价计算总金额。
2、商品移交后,通知供应商前来核对账务,甲乙双方同时在场办理甲方所欠供应商货款转给乙方承担的转账手续。供应商不愿与乙方合作者撤走商品,冲减移交商品金额由甲方负责结算。
3、转账手续办完后,按照甲方移交给乙方的商品总金额,减去预付给甲方现款商品金额,再减去乙方转账所承担供应商货款金额以现金方式结算,多退少补,甲乙双方货款两清后,乙方方可开门营业。
五、超市柜区承包商:服装鞋区承包商、洗化区承包经营商、糕点承包经营商、金锣冷鲜肉配送协议,按照原与甲方所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之约定履行至合同终止。如乙方给承包经营商调整布局,变动合同条款或解除原承包经营合同,必须与承包商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20##年上半年房租金已缴清,承包商承包费已收清,从20##年7月10日起乙方按原租赁合同条款再交家房主房屋租金和收取承包商承包费。20##年上半年租金与承包费甲乙双方两清。
七、在结算总账时,固定资产与经营设施折价40万元乙方先付38万元,下欠2万元于20##年8月30日前付清。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甲乙双方履行结束时,自行终止。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给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附:
1、服装、鞋区承包经营合同
2、洗化区承包经营合同
3、金锣冷鲜肉配送协议
复印件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年 月 日
第二篇:超市联营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新和超市
卖
场
联
销
合
同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销 合 同
甲方(全称):新和超市
乙方(全称):
双方本着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就联合销售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联合销售条件
1、甲方同意在本超市________区________处,为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经营场地。乙方联销商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以市场最优惠的销售价向甲方提供足够的货源及适销的商品及特价商品,包括自产的以及从正当渠道进销或授权代理的商品,商品类别品牌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联销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2、合同期满,乙方续签,须于合同期满日30天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如超过期限,甲方视乙方自动放弃续签。
3、乙方因特殊原因需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须于合同终止日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变更或终止。
第三条 联销目标
1、乙方每年联目标营业额不低于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甲方利润每月不低于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联销目标执行日期为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乙方累计三个月达不到联销目标,甲方有权对乙方目标利润从货款中扣除并对面积或位置、层次进行调整,乙方累计六个月达不到联销目标,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联销分成方法
1、甲方从乙方每月总销售额中提取______%的联销分成,余额即应结货款归乙方;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合同规定的联销目标时,甲方仍以本合同联销目标为准,按上述比例提取分成,销售超额部分提取________%作为甲方收入。
2、经甲方批准的特价商品销售扣率%的联销分成。
3、乙方同意其商品销售,由甲方统一收银。甲方将当月应结货款于下月___日___至 对账。 日至 日付款。
4、乙方销售额以甲方后台销售记录为准。
第五条 其它费用
1、合同期间,节庆促销费、广告费共计为__________元,大写: 。
第六条 保证金
乙方于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甲方合同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在联销期间,乙方忠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则于本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三个月,由甲方归还乙方,该保证金在合同期限内不计利息。
第七条 经营场地的管理
1、甲方提供经营场地及基本配套设施
2、甲方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负责商场的天花吊顶、公共走道、卫生设施、中央空调、公共照明、电源插座等公共设施的安装及维修,使之处于合理使用状态。
3、乙方使用的场地、专柜、库房等场所,增加照明及用电设施应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可以对经营场地进行必要的装修,但应事先向甲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及陈列道具的样式,并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4、对于商场结构、设备及其它设施,如因乙方或其代理人、雇用人员的行为而使甲方或甲方的其他使用者遭受损失时,乙方应负完全赔偿责任,乙方除保证甲方将免于遭受损失、被诉、任何请求权外,还须赔偿甲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乙方使用甲方的各项设备,如有故障或不良反应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处理,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联销商品的管理
1、乙方遵守甲方所实行的商品管理规则。
2、乙方销售的商品要以本合同附件的规定为限,不得任意增减变更,新增的经营项目须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商品应采用甲方规定的统一商品标价签陈列销售,由此产生的一切价签费用由乙方承担。
3、商品规格由乙方建议甲方同意后确定,定价的标准应符合物价部门的规定且不高于该商品项目在当地其它经营场所的水平。
4、乙方保证及时向其在甲方的专柜提供最新、最好的商品并对残损滞销商品及时调换。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完备有效的企业经营和商品相关的证照、文件和资料。
5、联销商品陈列要求美观、醒目、丰富、齐全。
6、乙方对其专柜名称及陈列、销售的商品应使用合法的商品名称、商标,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的相关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独家代理权等合法权益。乙方不得陈列、销售违禁、违法物品或提供违法的服务;如违反上述规定,乙方应自行承担责任;除对顾客所造成的损失、伤害承担赔偿责任外,还须赔偿甲方因此支出的费用及损失。
7、若有关政府机关提出乙方所经营商品的商标有侵权行为,甲方可立即将该商品从专柜上撤离,并暂由甲方保管。如乙方能向有关机构证明其所使用的商标合法并得到该机构的认可,甲方将恢复该项目在店内的陈列及销售。商品撤离期间乙方所受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撤离商品于保管内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并允许甲方对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甲方在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对乙方商品质量、卫生检疫、物价、工商、专利、消防等方面的检查时,乙方必须予以配合,提供完备的经营及商品售后服务,并对其实行三包。
9、乙方保证所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并对其实行三包。
10、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经顾客使用后如有不良反应或顾客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因此所造成的甲方信誉受损,乙方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存放于甲方场所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所有商品的出入须遵守甲方的店规。
12、乙方承担其商品及财物在商场的一切风险,对于非因甲方员工的故意或过失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自行负责。
第九条 商场管理
1、甲方提供商场的经营管理,乙方的经营活动应服从甲方管理。
2、乙方在商场内从事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3、乙方不得将专柜转租;遇有批发业务,乙方的雇员应将顾客介绍到甲方商场办公室不得将批发业务私自转至工厂或其他场所成交。
4、乙方遵守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除甲方另有规定外,不得于营业时间内停止营业。
5、收银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由甲方统一收银。乙方营业员不得擅自收银;不得借故不开或据开收银#4@p;不得私自在售货凭证、收银#4@p、#5@p等票据上增加填写未规定的内容;不得使用非甲方的收银#4@p或收据。
6、乙方须对其在商场的商品及财产自行投保并承担其费用。如乙方未投保或保额不足,无论任何事件造成损失,乙方同意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7、乙方于商场或专柜内展示商品、其他任何广告计划、布告须经甲方事先同意。
8、甲方有权根据商场经营需要和经营状况,对乙方的经营场地进行调整,包括位置、层次、经营面积及其他方面的调整,但须提前_______日通知乙方,在调整后,对于联销分成、联销目标可由甲、乙双方根据调整后情况另行协商。如乙方拒绝调整、则按终止合同处理。
9、乙方必须采用甲方统一提供的包装用品,并自行承担费用。
10、顾客对乙方的商品或服务提出投诉时,甲方有权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对该投诉作出相应处理,乙方应接受并服从处理方法。
11、有关政府机关、单位主管部门对乙方在商场的经营活动或所经营的商品提出意见或进行处罚时,甲方有权根据该意见或处罚作出相应决定,乙方应接受并服从该决定。
1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上报有关经营的各类报表,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商场纪律,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联销人员的管理
1、乙方委派每班不低于_______名的服务人员,乙方服务人员须持有工作证、健康证、身份证,并要事先经甲方审核同意,经过甲方统一培训后方可上岗,并承担培训费,乙方服务人员的工资、资金及劳保福利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发放。
2、乙方派驻的服务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上、下班,穿着甲方规定的制服、佩戴识别证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乙方派驻的服务人员如有违规行为,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有义务即应刻在_______日内撤换该人员;因乙方有关人员的行为影响甲信誉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时,乙方应负连带责任。
4、乙方派遣职员或技术人员对专柜进行管理监督,并提供培训。
5、甲方对乙方派遣的人员进行管理监督,并提供培训。
6、甲方将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给乙方相关人员。
7、顾客或其他人员如因乙方或其代理人、委托人、雇员的行为且非甲方所能控制而在商场受到伤害,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及其他费用。
8、乙方更换或增减派驻的服务人员,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一条 促销及宣传
1、甲方负责统一制作商场的广告宣传及美工工作,协助乙方做好商品促销活动。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使用统一的广告牌,并承担相应费用。
2、甲方所提供的各项促销宣传活动,乙方应尽量予以合作,并分担经费,以求共同发展,所涉及的经费分担,甲方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3、对于甲方因进行促销活动所发行的各类优惠卡,礼券或信用卡,乙方应全力配合,接受使用,并依甲方的规定给予折扣优惠,优惠折扣部分的分担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4、乙方进行个别的宣传及促销活动,须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于打折降价促销活动时,降价幅度较大,物价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需要在其报批、备案的,乙方须
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准备资料,及时向物价管理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降价活动,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一切后果自负。
5、乙方应无偿向甲方向提供所销售商品的模具、样本、款式、说明书、技术指示书、手册及其他广告工具,相关资料,以促进其商品在商场的销售。
6、乙方的商品或服务在其它商场专柜、商店、连锁商店有折扣特卖活动时,应事先通知甲方,使其设置甲方专柜的商品享有同等的优惠处理。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六个月未达到甲方联销目标;
2、乙方所经营的商品的质量、数量、品种、款式、价格等内容,无法达到甲方的要求;
3、乙方擅自截留销售款;
4、乙方随意停止营业,或擅自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或与第三者合作经营该专柜,以及参加其它有损甲方权益的事宜;
5、乙方擅自改变联营场地的使用性质或销售议定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或违禁品;
6、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7、乙方严重违反商场纪律和规章制度;
8、乙方进行违法经营或出现违反任何法律规定的情形。
(二)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1、一方不能偿还到债务,或处于非正常经营或破产、停业状况时;
2、一方的资产或商品(不包括联营及代销商品)被扣押或被法院执行导致无法继续经营;
3、由于国家的政策原因而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无法履行;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合同,甲方有权将保证金没收作为违约金,如损失额高于违约金,其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继续补偿。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撤柜或终止合同,除须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自撤柜或终止本合同之日起至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赔偿甲方。
4、乙方擅自截留销售款,须向甲方交纳所留款额的十倍作为违约金。
5、乙方如果在其他商场已有打折、特卖活动或在其他商场上市新品,而在甲方陈列销售的商品未比照降价或未同时上柜销售的;若发现其在甲方店内的商品销售价格高于乙方在其它商场的售价,乙方应立即改正并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对此价格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
1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后或提前终止后的次日,将其商品全部撤离专柜,若乙方未履行此义务,甲方有权自行办理商品及其它物品的撤离,因此产生的费用及商品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自行负责。
2、合同到期或解除后,乙方装修的不可移动财产无条件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破坏。(包括柱面、木地板、背墙、顶灯)
3、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的_______日内向甲方清偿任何尚欠的费用,若乙方拒不支付,拖延支付或无力支付,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款项中予以扣除。
4、本条第一款,第三款所述工作未完成之前,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的商品应付乙方的任何款项或其他财产。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构成合伙关系。
第十七条 本合同所涉及通知,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其发函地址以本合同所载之地址为据。
第十八条 本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并据此解释各条款。 第十九条 本合同的任何附件或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法律效力相同。 第二十条 因本合同的有关事宜或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方双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二条 乙方授权委托代理人、雇用人员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须对本合同的内容及对方当事人的业务等资料保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条款,对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之法定受让人或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条款乃个别独立之条款。其条款若被确认为无效,将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之法律效力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名称(盖章):山阴县新和超市 乙方名称(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