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电 力 工 程 委 托 设 计 协 议
委 托 人:
受 托
签订日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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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委托设计协议
甲方(委托人):
乙方(设计人): 郑州博慧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为满足甲方现阶段用电需求,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电力工程设计委托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的签订依据及设计依据
1.1 签订依据
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1.3 电力主管部门颁行的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及管理规定;
1.2 设计依据
1.2.1 国家及行业管理部门关于电力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等国家、行业的设计标准、技术规范等有关文件;
1.2.2 消防管理部门及甲方上级管理部门现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2.3 乙方现场勘察并经甲方确认的有关资料;
1.2.4 甲方提供的已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通路组织方案及有关设计需求资料。
第二条 具体委托安排
乙方就甲方委托的工程签订电力勘察设计协议,明确具体权利义务关系等。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要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 - 2 -
资料的时间和可靠性负责。
2、甲方应按协议如期向乙方支付勘测设计费。
3、甲方应主动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勘测设计工作,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甲方保证乙方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勘测设计成果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责任:
1、按照设计任务书和本协议内容,根据国家标准和现行规程规定及质量标准技术规定进行勘测设计工作,并及时提供设计文件。
2、在甲方协助下收集设计所必需的有关资料。
3、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有关勘测设计文件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的配合工作。
5、在施工过程中,对设计中不明确的事项进行口头或书面说明。有必要的,应由设计人亲自前往施工现场进行解答。
6、对设计成果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设计成果。
7、保证该设计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勘察设计费及付款方式
1、 依据施工方施工合同的工程量,确定本项目的工程本体费用。
2、 收费依据:根据2002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3、 计取方法:基本设计费×85%
2、支付办法:
(1)施工合同签署后,明确本项目合同额,一次性支付本项目设计费。
(2)甲方应当将应付款项通过银行转账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由于变更设计计划,提供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设计必须的有关资料或因工作条件而造成的设计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 - 3 -
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
2、甲方擅自变更、解除协议,甲方应向乙方继续支付勘测设计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完善,由于乙方设计文件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相应减收设计费用。
2、乙方没有按时向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设计文件,并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但由于甲方变更设计、修改设计原因除外。
3、乙方的设计文件不符合双方约定或不符合甲方用电要求的,乙方应当继续完善设计,达到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
第六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协议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7.2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的十个日历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7.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协议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7.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协议中止履行三十个日历日或以上时,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协议,并书面通知对方。 - 4 -
第八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的解决
8.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争议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依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
仲裁地点在郑州,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协议签署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郑州博慧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协议代表(签字): 签订协议代表(签字):
日 期:20xx年12月31日 日 期:20xx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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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电力资产委托运行协议
电力资产委托运行协议
委托方:________省__________供电局
受委托方:______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位于______市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kv_______变电站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建成投产。根据相关要求,该变电站投产后,甲方将在乙方供电营业区内的部分电力资产委托给乙方运行维护及使用。为明确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_______kv_______变电站的_______kv_______线终端塔至______#塔的_______km线路、_______kv_______线(架空绝缘线路
_______km、_______kv电缆分接箱_______台、及联络______台电缆分接箱的_______kv电力电缆_______km)、_______kv_______线委托给乙方,进行运行维护及电能的输送与销售。
第二条委托期为五年,委托期满双方可继续进行协商续签。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将委托资产交付乙方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乙方按本协议的内容进行运行维护。
第三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资产使用费,同时甲方不支付任何的运行维护及相关管理费用。
第四条委托期间,乙方按甲方提出的质量及技术原则和行业标准要求对委托的电力资产进行运行维护及故障处理、大修和相关的业扩报装及大修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要确保委托运行维护设备的安全运行,并承担因运行维护不善而导致的一切安全责任。
甲方负责监管及资产技术更新改造,技术更新改造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当所委托的电力资产发生变更时(如接线方式、增容、减容等),乙方必须及时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工作。否则,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五条免责条件。经有关部门鉴定,委托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委托财产的损坏或灭失,乙方不负责修复或赔偿的责任,但应向甲方及时说明情况,必要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协议在规定的委托期届满前十五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委托期限,应重新签订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