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誉保证金合同
发包人(甲方): 广州晟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乙方在对《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为保证其承包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得到切实履行,愿意于《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 3 日内通过以□现金/□银行转帐的方式向甲方交付信誉保证金。
第二条 保证范围为乙方未按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约定竣工日期竣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时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的损失。
第三条 保证金额
乙方按约定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 )作为信誉保证金,由甲方开具收据交予乙方。
第四条 保证方式为履约保证金可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等额抵销乙方因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
第五条 甲方在乙方施工的每个工地中收取工程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累计入信誉保证金内,直到达到伍万元止(工装或大型家宅项目不在此范围,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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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保证金仅在乙方承包甲方最后一个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满才可申请退回。甲方在收到乙方齐全的退款资料后(包括收据、申请等),经工程部、财务部、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并乙方交付信誉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人: 乙方(按指纹):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南 身份证号码:
永翠路2-14号中顺领御公馆C2
联系电话:020-34468808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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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合同无保证金1
合 同 书
甲方: 代表: 电话: 乙方:怀化市奇效节能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 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并安装奇效牌热水机及其附属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热水机所及其配套设施、规格:
1、奇效牌热水机 台,型号为 10万大卡
2、进、出水阀门各一只,活动喷火炉、鼓风机及微型循环水泵各一台。
第二条 热水机及其附属设施的技术要求和所使用的材料:
1、所有主材均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且能保证该机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
2、热水机的技术状态符合乙方的产品说明书中的技术参数。
第三条 热水机及其附属设施的安装:
1、甲方提供具有满足热水机供水的冷水系统、保证承载该机组设施总重量安全的安装场地,并按照乙方要求打好基座。
2、甲方负责热水机的起吊上楼、就位。乙方负责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安装施工。
3、热水机的安装须于 年 月 日前施工完毕,遇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致施工无法进行的,工期顺延。
4、设施运抵甲方验收后方可实施安装;安装调试完毕后,应经甲方验收,如有异议,甲方应在当天内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提出改进意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第四条 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和时间
1、热水机及其附属设施的制作、运输、安装,共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元整,¥ 。
2、合同签定时,甲方预付定金 万 仟 佰元整,¥ 。
3、货到甲方现场,甲方支付 拾 万 仟 佰元整,¥ 。
4、安装调试完毕,甲方付清锅炉余款,即 万 仟 佰元整,¥ 。
第五条 售后服务承诺:
1、热水机本体在交付使用一年内乙方免费维修,人为操作不当、甲方场地环境因素或不可抗力造成热水机及附属设施损坏除外。
2、热水机本体免费维修期外的维修服务由乙方提供,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甲乙方双方按下列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违背第二条第1项规定,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重新制作。
2、乙方违背第二条第2项规定,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改进直至满足技术参数为止。
3、乙方违背第二条第3项规定,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4、乙方违背第三条第3项规定,每延误一天,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赔偿给甲方; 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除外。
5、甲方违背第四条第2项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制作锅炉所造成的损失。
6、甲方违背第四条第3项规定,甲方每拖延一天,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7、甲方违背第四条第4项规定,乙方有权拒绝提供交货后的维修服务,并可要求甲方按每天 1% 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 本合同自甲方支付定金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怀化市奇效节能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