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潢补充协议
甲方: ,
乙方: 。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须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装潢施工地点:
2. 住房结构: 复式套,面积 约329平方米。
3. 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家庭装潢预算表》。
4. 承包方式:___总包人工__。
5. 工期: 自__2015__年__ 05 月__04_日开工,至__2015___年__09_月__ _30_日竣工,工期__ 176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_133000_ 元,大写(人民币):_拾叁万叁仟元整__详参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预算表》内的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签订合同三个工作日内,支付1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 第二次 ,水电进场三个工作日内,支付20000元订金,第三次付款时扣除。
(3)第三次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造价款30000元,合计__60000 元,第四次付款时扣除。
(4)第四次,工程结束,初步验收合格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造价60000元, 合计_ 120000 _元,最后付款时扣除。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签字,由乙方负责保管。如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则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 – 62 – 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 –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 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签字生效,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并签字生效。
5.乙方针对关键节点工程质量必须有明确的管控措施,报甲方处签字备案。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乙方付主要责任,乙方必须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约定
1、乙方负责所有人工,包括地面残留层的清理,确保2.85米的层高;清理房顶残留管线,墙面以及原楼梯拆除。
2、原楼梯洞植筋制模浇筑和新楼梯开洞、打孔等由专业队伍负责,但乙方有义务协助。
3、乙方负责安装装饰玻璃、不锈钢装饰条、墙面装饰板等一切材料、设备供应商不负责现场安装的事项。
4、乙方负责协助甲方材料进场的摆放,签收,保管。
5、乙方负责所有建筑垃圾的清理和运至小区集中垃圾场。
6、乙方必须指定现场技术、质量负责人,为了确保装潢效果达到设计要求,工程所有关键节点必须由三方(甲方、乙方、设计方)共同确认签字,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7、乙方必须按图加工,如有增减部分,必须通过设计师确认签字生效,且出示工程量增减联系单(该单可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七、违约责任
1.所以事项优先友好协商,优先妥善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电话:
乙方(签章): 电 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家庭装修补充协议
家庭装修补充协议
为了使甲、乙双方公正、公平的实现*****家居装饰工程交易,特制定本补充条款,交易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施工方自行采购的材料须自觉按合同约定进料,对该工地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把关,实行自查自检;业主提供的材料,施工方也应检验后方可使用(施工方不能以业主提供材料质量问题推托施工质量问题,业主提供材料确有质量问题的须经业主签字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二条 施工方所供主材及数量清单:各种板材、龙骨、油漆、水泥、胶类、涂料、墙衬等必须与施工合同中材质约定相符并在进场时通知甲方进行核实,同时提供相关厂商发货凭证。
第三条 项目变更须有文字约定,详细注明变更数量及价格并经业主签字认可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 施工方所购材料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业主所购材料施工方认为可能造成环保超标的应及时提出并办理相应手续,否则工程结束环保检测超标,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保修期内如发现有严重变形或修复后影响整体美观的施工方应承担更换责任。
第六条 工程中非业主意愿增加项目或属设计计算失误或有意漏项的不增加工程款;业主需增加项目的价格参照合同单项报价执行。
第七条 施工期间业主发现施工队不能胜任本项装饰工作时有权要求施工方更换施工人员;施工工人应使用有经验的工人。
第八条 保修期间业主通知施工方需要维修的,施工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未到场的施工方赔偿业主合同价的1%,施工方同样承担保修期的保修。
第九条 工程进行中,业主有权对原设计进行改动。在未接到业主书面申请时施工方无权变动任何设计方案及材料品质。
第十 施工方如有问题需由业主现场处理或协商处理的,必须在业主到达现场后处理,若业主不能到场,则由业主委托施工监理人员到场解决或协商解决。施工方不得擅自做主,若由此造成施工质量问题的,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首付的50%,中期后付40%,其余10%在物业签字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一次付给乙方。
第十二条 业主与施工方签订的合同与本条款有冲突时以本条款为准。
第十三条 本《补充协议》的内容有效期至保修期结束。
第十四条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由业主和施工方各持一份。
第十五条 本《补充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业主和施工方协商解决。
甲方(业主): 乙方(施工方):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