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协议书
一、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二、企业名称:东来顺火锅店 普通合伙企业
三、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寺中山路店
四、合伙的目的和经营范围:合法经营,共同盈利,创造火锅新时代!
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五、合伙人的姓名和住所:
甲:***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乙:**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丙:**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丁:**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六、出资和缴付期限
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人民币 108.4万元
缴付期限均在合同生效之后30日内
七、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式
1、为了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按纯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2、纯利润的90%,按出资比例分配。
3、亏损时,如果继续运营,则按出资比例承担亏损,如果解散,择清算合伙企业共有财产,仍没有还清债务,则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连带责任。
4、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八、合伙事务的执行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丁委托甲乙丙管理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丁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甲负责制定火锅店的营销策略;乙负责大堂事务,包括采购和解决纠纷等日常事务;丙负责研发迎合广大消费者口味的火锅底料;四人可共同讨论火锅店的一切事务。
4、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九、 入伙与退伙
1、入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2)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
(1)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
(2)合伙经营连续在15月内出现亏损;
(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决中对合伙经营投不信任票。
(4)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5)或者用下列规定: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协议进行清算
十、争议解决办法
1、全体合伙人内部协商裁定,拥有一票否决权
2、协商不一致时,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退伙
十一、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当出现如下情况时解散:
(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
(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清算:(1)按出资比例清偿合伙债务;(2)结清未付工资;(3)返还出资;(4)分配盈余。
十二、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否则造成企业的损失由该合伙人自行承担;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本协议合伙人签名: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合伙开店协议(1)
打通安逸茶楼合伙开店协议合同
合伙人甲:姓名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住址__ _ _ _ _ _ _
合伙人乙:姓名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住址__ _ _ _ _ _ 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的有关规定, 经友好协商, 本着长期平等合作 , 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 , 为市场营运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合伙双方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充分利用各合伙人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各合伙人相关能力 , 实现资源共享、优化组合,共同完成多赢的局面。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甲乙双方经协商自愿共同合伙将原来芋儿鸡火锅店改成茶楼。现经营店名:安逸茶楼(地址:小区四号门面).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期满后另行签定。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合伙人甲: 以店面转让金160000元按5:5的比例折算方式出资;其转让费160000元中含(至今年年底的门面租金及与服务公司签定合同押金5000元。)
合伙人乙: 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装修款51411元加补贴甲方转让费54295元。合计为105706元。’’
2、本合伙出资共计折合人民币211411元。其中105706为乙方付现金,剩余部分为甲方原芋儿鸡火锅店面折价。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店内所有财产为双方共有,比例为5:5;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 安逸茶楼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各自投资比例分配,即5:5;
2.安逸茶楼所有正常营业费用按各自投资比例分摊,即5:5;
3.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自愿退伙:①需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③退伙需提前90天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合伙店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若合伙店的财产少于合伙店债务的,退伙人应按约定比例分担亏损;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6在合同期内,任意一方单方提出退伙的,应当全额承担装修款并按比例退回入伙时的转让费。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4.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店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店的合伙人。
第七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所有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总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或与本合伙相关的任何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
1.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结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且在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数额时,有权向其合伙人追偿。④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自愿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的、或因故意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5、合伙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的,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合伙人的纠纷处理: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友好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有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不能共同经营的情况下,由双方共同协商(签署另外协议),可将本店交于一方经营,经营方应按期支付另一方一定的经营利润,(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以年结算支付。经营中选择经营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让本店,如造成损失由经营方全额赔偿另一方,并视转让无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共同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未规定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或其他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补充条款
1、原宇儿鸡火锅店在经营过程中的所有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本人负责,与乙方无关。
2、本协议新组建(安逸茶楼)是在原(宇儿鸡火锅店)的基础上改装,转让时所有合同票据等与小区四号门面有关的资料均在甲方未进行修改。如果甲方退伙,应及时将合同等资料原件无条件转让给乙方或者其它受让人,不得另行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因与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等与安逸茶楼所在四号门面相关资料均为甲方出面所签定;如在合同期内甲方主动提出让乙方退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除退还合同规定的费用外还需另行支付乙方所出资金总额的50%作为赔偿金。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签字): 合伙人乙方(签字):
签订地 址: 签订地 址: 签定时间 : 签定时间 :
第三方证人(签字)
签定时间
其他事项的约定:
一、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以xx方名义办理《xx经营许可证》,《xx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记等,并注册为企业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