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家政服务合同
甲方(用户):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服务员)姓名: 身份证号: 丙方:济南春晖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自 月止,每周(月)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时,自 点至 点。每月工资 元。
2、签合同同时甲方必须向丙方一次性缴纳管理费1个月200元,半年300严,一年480元。甲方向家政公司交一个月的工资当作押金。
3、甲乙双方满一年时,双方提前10天到家政公司续签第二年合同,并缴服务管理费,(甲方不签合同且不交费,家政公司有权撤回服务员。)
4、甲方在乙方的本月(次)工作即将结束时,应将工资及时发给乙方。
5、甲方若不满意乙方工作,必须提前通知丙方与乙方,待丙方处理后才能与乙方解除合同。
6、甲方有权监督服务员履行合同规定,要求乙方完成服务项目对服务员的服务情况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意见反馈给丙方。
7、甲方要尊重乙方的人格,平等待人,若增加服务项目应增加相应的工资,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加班费,若不管午餐每日补贴5元,全日制服务员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甲方需要乙方工作,双方协商甲方按双倍工资支付乙方。
8用工期间,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安全保障,保证乙方人身安全。若发生意外伤残事故,属甲方责任由甲方负责,属乙方责任由乙方负责。全日制家政服务员不得与异性同室居住,夜间不得带婴幼儿同寝,预防意外。
9甲方如果提前终止合同管理费不退。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必须守时守信、忠诚本分、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不迟到、不早退,努力完成服务项目。
2、乙方必须实事求是的向甲方、丙方提供个人的详细资料。
3、签订合同,乙方必须向丙方一次性缴纳管理费。
4、乙方若因事、因病不能继续进家服务(特殊情况酌情处理),必须提前一周分
别通知甲方和丙方,待安排好工作后方可解除合同。
5、服务期间,若因本人不能认真履行职责、不能遵纪守法、服务技能差、服务态度差而被用户辞退或因自身原因辞职3次者,公司则不再推荐任何工作。
6、乙方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费。不得接收甲方馈赠的物品。
7、服务中,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意外伤残,责任自负。
8、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需要乙方工作,双方协商甲方按双倍工资付给乙方。
9、乙方如果提前解除合同管理费不退。
三、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有权利按协议对甲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协调双方纠纷。
2、丙方有义务为甲方推荐、调换服务员,为乙方调换用户。
3、丙方有义务为甲方、乙方提供家政服务咨询、职业指导,为乙方提供岗位前培训、技能培训、联系查体等事宜。培训费、查体费由乙方承担。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解除合同:
1、甲方、乙方在合同期间若出现法律禁止的行为,则有权解除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若甲方故意拖欠工资,经丙方催交仍不支付的,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账号:62xxxxxxxxxxxx1538
电话: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第二篇:家政服务合同范本
家政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起
第一条 服务费用
1、乙方家政服务员在岗期间服务费(大写)十五元人民币/小时 每周一三五下午 正常工作时间4个小时/天
2、支付期限:按 □月/ □周向乙方支付; 支付方式:□现金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情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
(2)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场所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人员协商约定。
(3)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②乙方家政服务员患有恶性传染病的;③乙方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④乙方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⑤乙方家政服务员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⑥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⑦乙方家政服务员主动要求离职的。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甲方应尊重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和居住场所,不得歧视、虐待乙方家政服务员。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按照事先谈好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2、乙方义务:
(1)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持有北京市或原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在一年以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2)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诚信为本的宗旨完成各项约定家政服务。
第十一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家庭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