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依法核准为准)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七条:公司由 方股东出资设立,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如下: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股东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行使职权。
第九条 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股东通过。
*第十条 公司可选择设立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填写其中之一。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 人(3-13人),由股东选举产生,董事任期 年(一般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 年任期(一般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选择其中之一)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 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对所议事项做出的决定应由占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并依据《公司法》第五十条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名(1至2名)。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注:公司设立监事会的,或选举职工代表任监事的参照公司法对本条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监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行使职权。
第七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六条 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均可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请选择其中之一。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选举产生。
□经理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聘任或□执行董事聘任。
第八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一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出资人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本章程一式 份股东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自然人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盖章:
XXXX年 XX 月 XX 日
注:1、此章程根据《公司法》的一般规定及公司的一般情况设计,供参考使用。
2、以上条款加注“*”号的,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修改,另行打印章程,但应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二篇:XXXX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XXXX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仅供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XXX有限公司于XX年XX月XX日召开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变更公司(登记事项1)、(登记事项2),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XX条原为:“??????”。
现修改为:“??????”。 二、第XX条原为:“??????”。
现修改为:“??????”。 : 法定代表人:XXX(签字)
200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但应经股东签署)。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因转让出资变更股东,若提交的是新章程,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45日后)提交登记机关。
7.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