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款 合 同
甲方(借款人):
乙方(投资人):
甲方与乙方是网贷平台的注册用户。现在就借款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制作说明
该合同是依据借款人发布的借款信息,由系统自动匹配制作的,并由网贷平台制作并已事先公布。网贷平台有权利更改借款协议样本的条款,借款协议样本更改并公布后新产生的贷款适用新的借款协议。借贷双方是通过网贷平台达成的协议,双方都应遵守网贷平台的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协议》、《借入人协议》等。
第二条:借款
2.1、借款方向投资人的借款(借款人要求的借款金额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万元。
2.1.1网站不保证用户的借款列表会被竞标成功。只有当用户列出的金额被全部竞标后才算竞标成功,且竞标成功后,通过拍拍贷的最终审核后才能获得贷款。只有当用户列出的金额被全部竞标后才算竞标成功,且竞标成功后通过拍拍贷的最终审核后才能获得贷款。如果用户撤销了借款列表,或只有一部分金额竞标成功,用户的竞标将不算成功用户也拿不到贷款。
2.2、本合同借款用于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禁止用网贷品台服务代替非借款人本人来试图获取借款。网贷平台有权验证借款人信息。如果在七天之内网贷品台无法验证借款人的身份,这个账号将被禁用。
2.3、本合同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借款利率(不包括拍拍贷收取的交易佣金和资金管理费等各项费用)不能超过同期银行利率的4倍)为%(百分之)
2.3.1多个投资人,借款人的借款有可能会得到超过一个投资人的借款。如此,借款人同意以相同的利率,每月还款将借款分为多份给不同的投资人,借款人的每月还款将由网贷平台分发到各个投资人账户。
2.3.2借款人保证在每月日至日内向投资者还款。网贷平台将作为服务商来 1
将借款人的还款分发到各个投资人(如果有多个)。同时,借款人同意支付任何由于迟还款等其他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第三条:逾期还款
3.1、借款人逾期还款超过30天的,网贷平台有权将借款人的“逾期记录”计入公民征信系统。网贷平台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2、借款人逾期还款超过120天的,投资人有权自行或者委托网贷平台将全部或者部分债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的商账追收公司等),并以电子邮件(借款人预留的电子邮件地址)或短信息(借款人预留的手机号码)形式通知借款人,上述电子邮件或短信息一经发出视为借款人已收悉。
3.3、借款人的借款逾期超过30天并列入网站黑名单后,网贷平台有权将借款人提交或网贷平台自行收集的借款人的个人资料和信息与任何第三方进行数据共享,以便网贷平台和第三方催收逾期借款及对借款人的其他申请进行审核之用,由此因第三方的行为造成借款人损失,网贷平台不承担法律责任。若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的还款金额超过当期应还款金额的30%时,则网贷平台将借款人开始列入网站黑名单的时间自动向后顺延30天。
3.4、网贷平台的收费。在借款人注册成为网站用户,借款人向账户充值,借款人成功获得贷款,借款人借款逾期未还等情况下,网贷平台将收取一定费用,以保证网贷平台能更好有效地提供一个良好环境,费用将从借款人的任何账户或者款项中直接扣除。
第四条:借款成功
本合同由投资人与借款人在网上自动生成签字确认后,通过网贷平台最终审核后才能获得贷款。只有当借款人列出的金额被全部竞标后才算竞标成功,且竞标成功后通过网贷平台的最终审核后才能获得贷款。如果借款人撤销了借款列表,或只有一部分金额竞标成功,借款人的竞标将不算成功借款人也拿不到贷款。
第五条:网贷平台声明
5.1、网贷平台声明在以下不做任何的保证。①借款人的列表一定得到投资人的竞标。②借款人一定会以借款人指定的利率获得借款。③除网贷平台明确表示提供担保的业务外,网贷平台提供的服务中不带有对网贷平台中任何用户,任何交易的任何保证或条件,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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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未经网贷平台事先书面许可,借款人无权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
5.3、在任何情况下,网贷品台对投资人与借款人使用网贷平台服务而产生的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不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损失、利润损失、营业中断损失等。因为网贷平台或者涉及的第三方网站的设备、系统存在缺陷或者因为计算机病毒造成的损失,网贷平台均不负责赔偿,借款人与投资人的补救措施只能是与网贷平台终止本协议并停止使用网贷平台。但是,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4、网贷平台可以在任何时候,延迟一个贷款以便验证和这个贷款相关的借款人、投资人,以确认没有任何不合理的情况。网贷平台可以根据情况取消或继续这个贷款。如果这个贷款取消了,这个列表将从网贷平台上删除,每个投资人的钱将归还。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存在违约行为,或者网贷平台有足够的事实依据可以认定借款人存在违法或违反《服务协议》的行为或者出现以下情形:
6.1.1在借款人的借款信息中进行虚假的误导的,欺骗的陈述。提供虚假的身份或不符合事实的描述。
6.1.2收取或者承诺收取网贷平台潜在投资人任何费用、好处或其他任何交换使其参与借款人借款的贷款投标。
6.1.3向他人表示借款人是拍拍贷的代表、雇员、代理人
6.1.4改变借款用途,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6.1.5借款人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6.2、借款人在此同意并授权网贷平台在因特网络上公布借款人的违法、违约行为及借款人提前提供给网贷品台的信息和资料,并将该等内容计入任何与借款人相关的信用资料和档案。
6.3、如果网贷平台发现借款人的信息存在虚假或欺诈,网贷品台有权在任 3
何时候无需通知借款人的情况下中止帐号。如果这种情况出现,借款人的现有列表将被停止。已经成功的贷款将不受影响,借款人需要根据合同支付贷款。
6.4、发生以上违约情况时,投资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息,和/或要求借款人立即提前赔偿部分或全部借款,和/或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七条:纠纷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网贷平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由投资人与借款人在网上自动生成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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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借款合同(模版)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共识,并签订本借款合同。
一、 借款金额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借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整)。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将往乙方提供的银行账号上转入资金 万元,乙方提供的 银行账号为: ( 支行)
二、 借款期限
乙方借款期限为 个月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 借款利息和支付期限
每月利息为人民币 元,直至本金还清日止。利息应在每个月的第 日支付。
四、 借款用途
本项借款用于乙方的资金周转等相关项目,不得挪作非法用途。
五、 借款的偿还
乙方须在该笔借款到期前分期偿还该笔借款或者在到期日前一日一次性偿还该笔借款。如发生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立即向乙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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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收回该笔借款,同时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
1.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该笔借款;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经营管理不善或者出现转让、
转移资产以及其他影响偿还该笔借款的情况;
3. 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任何
一项义务或担保人丙违反合同中为其设定的任何一项义务。
六、 提前还款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允许乙方提前偿,利息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但乙方应承担因提前偿还发生的费用。
七、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合同的其他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八、 违约责任:
1.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或者本金的,甲方有权以未支付的本金和利息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4倍利率计收违约金。
2.如乙方违约致使甲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乙方应该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一切实现债权的费用。
九、抵押及担保
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够得到清偿,乙方将 所有的房屋抵押,该房屋位于深圳市 区 路,房地产名称为 ,房产证号为 号。
2.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甲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甲方代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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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担保人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鉴定、登记等所有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十、费用 与合同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其他约定
1.乙方同意,如乙方到期不能全部偿还该笔借款本息,愿意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2.乙丙双方同意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乙丙双方继续承担相关的责任。
3. 本合同由合同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终止。
4.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的,合同双方应在合同签订地提起诉讼。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另行订立合同,另行订立的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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