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作 协 议
甲 方:
乙 方:
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建立长期合作伙伴特起草本协议,内容如下:
凡经甲方转介绍到本公司的贷款客户或投资客户,成交之后本公司自愿支付给甲方转介绍客户成交金额的4%返1%,或5%返1.5%或6%返2%作为介绍费,
二、佣金支付:
乙方承诺支付给甲方所介绍项目方借款额度的 1 %至2%作为介绍费,支付日期为本公司
收到成交客户所付佣金当日立即支付给甲方。
三,佣金结算: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上海市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合作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其他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第二篇:小贷公司合作协议
合 作 协 议 书
甲 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乙 方:×××银行
住所地:
为解决×××市范围内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支持中小型企业及个体工商业户的发展,化解和分解贷款风险,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分散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合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建立贷款担保协作关系。双方以坚持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服务至上、防范风险、公平守信、平等自愿为经营原则,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提供担保与否,乙方有权决定贷款与否。
二、乙方接受企业借款申请并审查同意后,如甲方同意作为保证人,甲方可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贷款担保意向书》。
三、甲乙双方必须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到指定的评级机构作信用等级评定并去人民银行备案。
四、甲方在接受企业委托担保申请后,即对企业担保事项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并落实好反担保措实后,再与乙方签定《保证合同》。
五、协议双方应相互推荐信用等级较好的企业,在前期审查工作方面紧密合作,双方本着提高工作效率、真诚为客户服务的原则。贷款决定权在乙方,担保决定权在甲方。
六、在事中监控方面,双方应加强合作,建立稳定的信息联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七、甲方应按对我行提供担保余额百分之二十的比例将担保基金存入我行专户,此笔担保基金在保证责任未解除前不得擅自动用。
八、甲方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基金3倍。
九、贷款到期企业未能及时偿还,由甲方按保证合同条款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可以从甲方保证金账户扣款,甲方应按贷款比率补足,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履行已签订的保证合同,并不再接受新的保证。若借款企业申请贷款展期,须经双方一致同意,签订书面协议后办理展期手续。
十、合作双方要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双方商业秘密,不得将知悉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其他关系人或企业。
十一、未尽事宜,协议双方根据借款保证合同的具体条款,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原则协商解决。如有抵触,以借款保证合同的具体条款为准。
十二、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乙方:×××银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