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兼顾质量和成本,在保证公司开发项目正常施工的前提下,提高采购质量,减少投资成本。提高对供应商的谈判能力,以获得较优性价比的采购物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经营决策委员会是指在采购过程中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采购人员包括公司采购人员及其他部门直接或间接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由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采购立项流程、工作准则、采购人员职业规范和罚则六部分组成;
第五条 采购流程、相关申请表(附件一、附件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一条 采购组织架构:
经营决策委员会:尤泳、王伟、韩宗伟、吴斌、柳泽涛、罗绪梅、吴沛
指定采购人员:李保松或相关项目采购指定人
第三方价格评审人员:张艳或财务
第二条 相关职责:
(1) 经营决策委员会对公司所有采购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
(2) 依据采购部门提供的报告确定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3) 负责对采购部门提出的技术、经济、节能等方面的替换方案和建议做出评审和确定;
(4) 对采购部门上报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分析、对比报告做出批复;
(5) 监督采购管理的运行方式、工作方法及相关文件下发;
(6) 其他必须由采购人员完成的工作;
第三章 采购立项流程
第一条 立项环节:由分管负责人对采购需求通过审批单审批或邮件同意;
第二条 明确需求环节:由需求发起方明确采购物料、配置明细、对比厂商、联系方式以邮件形式发送给第三方进行价格评审;
第三条 询价、议价环节:由第三方负责明确采购物品的比较价格,并输出相应的供应商价格比较列表,
第四条 决策环节:通过整体报价确定最终供应商及比较整体报价对整体项目或业务的收支占比明确是否需要采购,此环节由总经理或项目或业务高管与第三方直接明确。
第五条 采购环节:对于决策确定要采购的物料,由需求发起方明确采购合同、条款及到货时间。
第六条 验货环节:由需求发起方根据合同采购清单验收货物。
第四章 工作准则
第一条 在供应商确定前,采购人员必须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对其公司简介、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付款要求、售后服务、产品特点等进行比较,并以报告形式上报经营决策委员会;
第二条 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权推荐优秀的供应商,经公司采购人员审核,由经营决策委员会批准,可纳入公司采购信息库。
第三条 采购方式主要以寻价采购,直接签订合同(长期战略合作伙伴)二种采购方式;必要时可以采用公开招标形式。
第四条 采购人员洽谈某项采购时,原则上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有必要,可以采用多轮洽商、多次谈判等方式进行,以便降低公司的投资成本。
第五条 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洽谈时,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做好记录,以报告形式上报。
第六条 报告得到批复后,依照公司领导指示意见,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问题,确定供应商。
第七条 公司相关采购人员必须坚持“四不购”和“三比一算”的原则。
四不购:
(1) 没有提供书面采购计划且未经批准不购;
(2) 采购物品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价格不合理的不购;
(3) 无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的不购;
(4) 凡考评不合格的产品不购;
三比一算:比质量、比价格、比售后服务、算成本。
第八条 在采购过程中,违反以上操作规程,为供应商谋取利益的,一经查出,公司将依本制度严肃处理。
第五章 采购人员职业规范
第一条 采购是一项重要、系统、严肃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观念,时刻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考虑。
第二条 采购人员代表公司形象,工作中应当有礼、有利、有节、不允许有傲慢的举止和不公平的对待。
第三条 采购人员只有在有助于商业合作及协调工作的前提下,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接受供应商的邀请,进行考察、参观等公开的商务活动。
第四条 采购人员只有经相关领导的认可后,方可接受供应商的宴请;在采购谈判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允许接受供应商直接或间接的带有娱乐性质的邀请。
第六章 罚则
第一条:采购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根据情节经重,公司将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记过、免职、辞退等行政处罚及200—10000元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 采购人员私自接收或向供应商索取财、物的。
(2) 采购人员接收财、物后未主动上缴公司的。
(3) 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杜绝任何有意或无意的泄密行为。
(4) 隐瞒供应商及供应产品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工程质量问题的。
(5) 其它有损于公司形象或是不利于公司行为的。
采 购 流 程
附表一 采 购 审 批 表
附表二 采购付款审批表
第二篇:公司采购管理制度模板
恒大地产集团采购管理制度
恒地司管字【2009】第10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系统内部采购管理,规范采购申报程序,统一验收标准,严格控制成本,严明采购纪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本部所需各类资产(含非资产类)以及由集团统一供应给地区公司的物资的采购,包括年度采购、单项采购及紧急采购。
第三条 工程类材料设备(统供)的采购严格按《恒大地产集团20xx年度统一配送材料设备集中招标操作办法》执行。
第二章 采购原则
第四条 严格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申购”的原则。
第五条 严格遵守集团采购配送中心统一询价定标的原则。
第六条 严格遵守“三个三”原则。
1、选购三原则:
(1)一种物品采购各部(参与部门或人员)分别找三家;
(2)一种物品分别报三家;
(3)一种物品最后定一~三家。
2、定购三原则:
(1)同类物品质量最优;
(2)同类物品价格最低;
(3)同类物品的供应商服务最好。
3、验收三原则:
(1)由集团采购配送中心、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
(2)经参与验收的各方代表签字方能视为有效;
(3)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一票否决,坚决退换。
第三章 年度采购
第七条 年度采购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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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采购是指对有计划、有持续需求的物资采购。
第八条 年度采购的范围
1、供应给地区公司的物资:健身器材、电视机、网吧电脑、乒乓球及挡板、台球桌、按摩床、休闲沙发、老爷车、钢琴、保安设备、安全帽、接待伞、对讲机等物资。
2、供应给集团本部的办公耗材等物料用品(含非资产类):办公耗材、办公文具、印刷制品、绿化租赁、饮用水、保洁服务、快递等。
第九条 需求部门/单位确定所申购物资的档次及要求。
第十条 采购立项
申购部门/单位填写立项报告,按权限逐级审批后,交由采购配送中心作为采购立项依据。
第十一条 立项报告审批流程
1、固定资产(含车辆)
1)、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的固定资产审批流程:
申购部门/单位填写“资产购置审批表”→主管领导审批→集团
2)、1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审批流程:
申购部门/单位填写“资产购置审批表”→主管领导审批→集团资产管理部门意见→招标中心/采购配送中心招标定价→集团公司领导批示(按照权限)。
2、低值易耗品:
申购部门/单位填写“资产购置审批表”→中心/部门负责人审批→主管领导审批→采购配送中心
3、办公文具、耗材类:
(1)办公文具立项流程:
申购部门/单位每月初填写“恒大集团月份文具用品申购表”(办公文具限额10元/人〃月)→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总裁办汇总审核后按年度合同实施采购、验收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2)耗材类立项流程:
申购部门/单位每月初填写“恒大集团耗材申购表”部门负责人审核→总裁办汇总审核→集团领导审批→总裁办按年度合同实施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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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部门意见→集团公司领导批示(按照权限)→采购配送中心
购、验收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4、绿化、饮用水、印刷制品、广告制品等的申购及租赁:
申购部门/单位填写呈批报告→部门负责人审核→总裁办等有关部门汇总审核→集团领导审批(按照权限)→采购配送中心。
第十二条 供应商的征召、资格审查和选择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必须是行业或区域综合实力前十强的品牌或企业;确无相关排名的,入选企业应为规模大、实力强的企业。
2、供应商的征召:
(1)供应给地区公司的材料设备年度供应商的征召由采购配送中心发函至征召小组其他成员(招投标中心、建筑设计院),按照“背靠背”的原则,分别在网上搜索10家以上单位密封后提交至采购配送中心。
(2)其它年度供应商的征召由采购配送中心内部分别负责采购、配送质检、合同管理的人员按此原则执行。
3、《联系函》的发放:由采购配送中心负责人独立筛选出初选单位名单,亲自或指定专人在一个小时内填写加盖公章的《联系函》并密封寄出,寄出的《联系函》由采购配送中心建立台帐。《联系函》寄出三日后指定专人与初选入围单位进行联系,落实供应商投标意向及其详细情况。
4、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1)采购配送中心负责人根据联系情况确定须考察的单位,并组织由征召小组部门人员所组成的考察小组,必要时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对供应商进行考察;考察小组考察完毕后填写《供应商考察情况表》,并向采购配送中心负责人汇报考察情况。
(2) 采购配送中心负责人根据联系情况确定须约见单位的,其流程参照《恒大地产集团地区公司招投标征召单位操作细则》执行。
5、入围供应商的最终选择:采购配送中心负责人根据联系情况汇报或考察结果确定至少3家最终入围供应商名单。
第十三条 招标文件的编制及会审
1、采购配送中心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原则上按集团的标准格式编制。招标文件必须附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原则上采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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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下发的标准合同范本。
2、对于具备量化条件的项目必须编制量化清单,并将其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3、采购配送中心根据需要可组织相关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会审,并报采购配送中心负责人审批。
第十四条 发标、开标、定标
1、采购配送中心负责人指定专人向最终入围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并负责招标文件的答疑。
2、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开标会须由采购配送中心负责人或其授权人主持,采购主管2人以上、合同管理人员1人以上、集团监察室1人以上参加,可根据需要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3、预算金额100万元-300万元(含300万元)的,开标会须由集团主管领导或其授权人主持,采购配送中心采购主管2人以上、合同管理人员1人以上,集团法律事务中心、招投标中心、监察室各1人以上参加,可根据需要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4、经济标采用内部公开开标的方式,并当场由各投标单位单独进行二次报价,开标人员在性价比分析的基础上出具评标意见,由主持开标的领导当场确定中标单位或宣布招标无效。严禁确定中标单位后再次接受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调整。
5、采购配送中心将定标结果,按审批权限逐级报批。
第十五条 合同的签订
立项部门根据定标审批结果,按权限逐级报批购销合同。
第十六条 立项部门根据合同进行采购、验收(供应给地区公司的材料设备的验收按《 全国性材料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中的验收办法执行)并办理结算手续。
第四章 单项采购
第十七条 单项采购的定义
单项采购是指对单项(批次)申报物资的采购。单项采购适用于供应给集团本部的办公设备、办公软件、家具、服装、广告制品、电器、车辆等采购。
第十八条 单项采购立项同年度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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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单项采购工作流程
1、询价
(1)预算金额2万元以下(含2万元)的单项采购,由采购配送中心采购主管提交至少三家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并汇总成竞价表。
(2)预算金额2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的单项采购,由采购配送中心内部分别负责采购、配送质检、合同管理的人员按“背靠背”的原则,分别在网上搜索5家以上合格单位,密封提交至采购配送中心负责人;采购配送中心负责人独立筛选出至少三家合格供应商后,由采购主管负责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汇总成竞价表。
2、定标
由采购配送中心负责采购的领导主持,3名采购主管参与,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比价、定标,制作《定标审批表》并出具评标意见,报采购配送中心负责人审批定标;预算金额2万元以上的单项采购,采购配送中心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参与询价、定标。
3、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的单项采购,按年度采购方式进行。
4、对已经开标定价的10万以下(含10万)物资,一个月内再次申购的,经采购配送中心负责人审批后直接按定标价格进行采购。
第二十条 采购验收
1、立项部门根据采购配送中心下发的《采购通知》或定标资料,进行合同签订、采购、验收并办理结算手续。
2、材料物资的验收按验收三原则执行。
第五章 紧急采购
第二十一条 议标
1、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正常程序实施招标,需议标的项目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2、议标审批权限:预算金额20万以下(含20万元)的报采购配送中心负责人审批;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须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3、议标项目的开标、评标、定标严格按照本制度第十四条执行。 第二十二条 现金采购
1、由于特殊原因需用现金采购的项目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2、现金采购审批权限:预算金额2万元以下(含2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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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采购配送中心负责人审批;2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的报分管采购配送中心的集团副总裁审批;10万元以上须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3、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现金采购,必须由需求部门/单位1人以上,采购配送中心2人以上,原则上将3家供应商有效报价报采购配送中心负责人审批后进行采购。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的现金采购,必须由需求部门/单位及采购配送中心、监察室各派1人以上,原则上将3家供应商有效报价按权限逐级审批后进行采购。
第六章 采购纪律
第二十三条 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发标时须将招标文件提供一份给集团监察室。
第二十四条 采购系统以外的任何人员不得干预采购工作。
第二十五条 参与采购工作的各部门独立运作,禁止相互串通、干预。 第二十六条 所有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不得接受供应商的任何宴请、馈赠,不得与供应商发生任何经济往来。
第二十七条 所有参与采购过程的人员须严格保守机密,应对有关采购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泄密、公开。
第二十八条 采购人员必须注意保存并慎重地使用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严禁以此谋求任何个人利益,严禁以有损于公司利益的方式滥用上述资料。
第二十九条 凡违反采购纪律的,交集团监察室查处。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集团各地区公司及下属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采购配送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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