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网络旅游合同补充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中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合同编号为 的《中港网络旅游 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合作调整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
2、
3、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公司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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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补充协议范本
补充协议
发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一、固定窗玻璃现变更为幕墙半隐框,变更单价为:860元每平方。
(6厘福特蓝镀膜钢化玻璃)
二、格栅方管造型单价为:260元每平方。(计算方式以最高点的3/2计算,直板按照正常计算)
三、立面尖峰窗户,变更为固定窗户,单价为:260元每平方,含8厘钢化玻璃。(计算方式以最高点的3/2计算,直板按照正常计算)
甲方: 乙方: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