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件描述了高层干部干股分红的具体操作办法,干股分红和风险抵押金是配套的整体,真正体现了“收益和风险并存”的特点。分红是好事,负分红也未必是坏事,它鞭策我们明年再来。
××有限公司
高层干部年度干股分红协议书
甲方:
总经理:
乙方:
一、 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高层经营管理团队的激励机制,实现投资者与经营管理层之间“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激励原则,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以最终确保完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本着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二、 履行期限
本协议履行期:×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三、 前提条件
乙方须缴纳一定的风险抵押金,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共同承担企业经营的责任。甲方给予乙方,并约定乙方其他人员可以享受一定额度的干股分红。
×年乙方干股分红的比例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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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计算方法
1) 以甲方×年税前利润万元为目标值,甲方实际税前利润
达到目标值时,乙方才可享受干股分红,低于该目标值则不能享受干股分红。
2) 当利润<0 时,按持股比例参与负分红。参与负分红时,以
风险金按持股比例进行扣减风险金和浮动工资,扣减上限值为风险金和浮动工资全额。
3) 乙方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将作为甲方总经理对其机
动分配部分(持股比例的10%)的修正依据。
4) 乙方的干股分红 =事业部实际完成利润值 ×(A公司年度
实际利润完成率×85% + B公司年度实际利润完成率×10% + C公司年度实际利润完成率×5%) × 个人持股比例
五、 风险抵押金及风险基金
1) 风险基金:指原风险抵押金及干股分红中累积未发放部份。
2) 风险抵押金额:以年度目标利润、干股股权确定年度风险抵
押金数额。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个人风险抵押金 = 确保利润值×个人干股持股比例×30%
3) ×年度乙方个人风险抵押金为: 万元
4) 原则上年终干股分红要在集团财年决算审计后计发,乙方个
人分红总额的60%在当年兑现,其余的40%将作为下年度参与干股的风险金予以提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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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风险基金管理
1) ×年风险基金原则上在×年2月份由乙方以现金或用上年
度干股分红划缴的方式完成缴纳,如个人风险基金金额大于需缴纳的风险金额则无需缴纳。
2) 乙方参与干股正分红时,当年其分红总额的转入风险
基金帐户中累积未发放项作为个人下年度风险抵押金,当年提留的40%在第二年年终发放;每年循环进行。
3) 乙方参与干股负分红时,负分红额在其当年个人风险抵押金
中抵扣;不足抵扣的,由第二年干股分红或年薪中予以抵扣。如第二年离职,则须清偿上年度负分红不足部分。
4) 在本协议期年限未满,并且没有违反公司制度的情况下,甲
方予以辞退的,乙方可即时得到公司以现金形式返还已认购的所有风险抵押金本金和风险基金未发放部份总额的
5) 乙方在本协议期未满而申请辞职的,经审计在其没有违反公
司制度及离职期间没有作出损害企业利益行为的情况下,公司在当年年终财年决算后,将其个人风险抵押金本金和风险基金累计未发放总额的60%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6) 乙方在本协议期未满而因公司发展需要,经集团决定予以同
级调动的,其个人风险抵押金和累计未发放部份将随其本人转入相应公司。如该公司实行干股制的,将根据相应公司的规定调整风险抵押金,并参与相应公司的干股分红;如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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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实行干股制的,其个人风险抵押金和累计未发放部份将由相应公司在当年年终财年决算后一次性以现金方式返还给乙方。
7) 如乙方下年度不参与干股或其他原因离职或辞职,并且在两
年内没有作出损害企业利益或泄露企业保密资料的行为的,该年度被提留部份将分两年返还给个人,第一年的年终返还被提留的60%,第二年的年终返还其余的40%。
8) 干股风险基金累计滚动提留和发放期限为二年,在第二年的
年终财年决算后予以一次性结清给乙方。
七、 附则
1) 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生效。
2) 如本协议书的条款发生变更,需要双方重新签署确认生效。
3) 本协议书中的持股比例、考核目标、风险金金额等当年有效,
第二年签定时须视具体情况调整。
4)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总经理签署: 乙方签署: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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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干股协议1
干股协议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先生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股份:指宣城市玛特龙汽配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
1.2.虚拟股:指宣城市玛特龙汽配有限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3.分 红:指宣城市玛特龙汽配有限公司年终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可分配的利润。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乙方虚拟股。
2.1.乙方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甲方的税后利润计算每股的利润;
2.3.乙方年终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数乘以每股利润。
三、分配方式
3.1、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分配给乙方共10%的虚拟股(干股),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10%分给乙方。若乙方在工作中的经营管理能力得到甲方认可,并每年为甲方取得税后净利润 500 万元及以上,则甲方每年分配给乙方的虚拟股(干股)可以提升至15%,具体约定双方可另行协议。
3.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3.3、乙方取得的甲方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
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10%的股权,不得以此虚拟股(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虚拟股(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3.4、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则本协议自动失效。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但当年的分红不再分配给乙方,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
3.5、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干股)同时,仍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
5.合同期限。
5.1.本合同期限为 年,于 年 月 日开始,并于 年 月 日届满;
5.2..协议到期终止后,甲方根据协议期限内的经营情况决定是否签署新的虚拟股(干股)分红协议。
5.3.合同期限的续展:
本合同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6.合同终止。
6.1.合同终止:
a.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终止,除非双方按5.2条规定续约;
b.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随之终止。
6.2.双方持续的义务:
本合同终止后,本合同第7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7.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许可。若乙方故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本协议内容,则需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十万元。
8.违约。
8.1如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第 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第7条之规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9.争议的解决。
9.1.友好协商
如果发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9.2.仲裁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10.其他规定。
10.1.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合同修改
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10.3.合同文本
本合同以中文写就,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10.4.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履行本合同不影响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