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 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 月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WWW.DIYIFANwen.com第 一范文 网整理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diyifanwen.com,请保留此标记。)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 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__万元,分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diyifanwen.com,请保留此标记。)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办建设银行 建筑管理部门 鉴(公)证机关
(盖章) (盖章) (盖章)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 程 项 目 一 览 表
附表一:
建设单位:
注:维修、屋外、管道、给排水等项目也应按此表逐项填写。
由甲方负责供应设备和材料表
附表二:
第二篇:钢结构劳务分包施工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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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目 录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2
第二条 作业人员. 2
第三条 合同工期. 2
第四条 合同价款. 2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3
第六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3
第七条 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4
第八条 工期延误. 4
第九条 文明施工. 4
第十条 材料机具供应. 4
第十一条 发包人的权利及义务. 5
第十二条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5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6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6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7
第十六条. 7
第十七条. 7
发包人及承包人于20xx年11月15日盖章/签署:. 7
******钢结构安装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
编号: _JZJ(LWHT)-DHW-2-001_
发 包 人:********有限公司
承 包 人:******钢结构安装队
分包工程名称:******钢结构安装工程
施 工 地 址: 北京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 工程名称:**************钢结构安装工程
2. 工程概况:307#、308#住宅屋顶钢结构安装
3. 分包工作内容:本工程钢结构部分的制作、安装的分包施工
范围包括:
1) 测量放线、预埋件清理纠偏、后置埋件补充;
2) 材料申报、装卸、垂直运输、入库堆放保管;
3) 钢结构除锈、制作安装、清理焊缝后刷防锈漆三度;
4) 质保期(质保期详见本合同第五条第2.4款之规定)内的无偿售后服务。
第二条 作业人员
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满足工程进度需要的作业人员。
第三条 合同工期
进场日期: 20xx年11月15日。
竣工日期: 308#楼:20xx年12月31日。
307#楼:20xx年 3月31日。
工 期: 每栋楼绝对工期45天(日历天)。
工期的核算最终以发包人要求的时间为准。
第四条 合同价款
1. 合同单价:人民币1400.00元/吨。
2. 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此单价含氧气乙炔费,开#5@p税金、房租、生活用品及生活水电费,所有工器具设备等费用。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1. 合同价款的结算。
1.1 结算资料:
1.1.1 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
1.1.2 书面洽商变更及现场签认资料等。
1.1.3 应由承包人承担,但由发包人代交的一切费用单据。
1.2 合同价款的结算:
1.2.1 发包人于钢结构施工正式开始15日后,向承包人支付不大于人民币贰万元(小写:20000.00元)的预付款。
1.2.2 发包人应于每月25日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核实、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
1.2.3 工程交工并验收合格后28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结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手续。工作量按净吨位据实结算。
2. 合同价款的支付
2.1 每月按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的上月完成工程量的60%金额支付;
2.2 钢结构安装完毕,经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所完工程量的80%;
2.3 整体钢结构及幕墙花饰等工程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四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所完工程量的95%;
2.4 本分包工程保修期起算日期:各楼钢结构安装工程完工,经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验收合格之日;
本分包工程保修期终止日期:发包人办理的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单日期。
保修期满并办理完竣工结算手续且扣除发包人垫付的维修款(若有)后,一次性付清所以余款。
第六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1. 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2. 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2.2 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3. 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详见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书》及《进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第七条 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1. 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2. 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由发包人予以经济补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 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发包人又交后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视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4. 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符合设计图纸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要求,确保四方验收通过。
第八条 工期延误
1.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1 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1.2 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 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
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3. 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承包人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积极采取增派施工作业人员等赶工措施,确保总体工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第九条 文明施工
1. 发包人、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2.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食宿双方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3. 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如下:达到市、区建委,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对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要求。
第十条 材料机具供应
1. 本工程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为:二级配电箱、表箱及配套的主电缆。 承包人自备的工具为:三级配电箱、电缆、电焊机及一切施工用具等。双方确认防护用具由承包人承担。
2. 由承包人自备的工具须其自行带入现场,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由发包人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400米内)。
3. 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发包人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发包人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的发包人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4. 对本工程材料机具的使用、维护,双方约定如下:
4.1 承包人方应积极做好现场主、辅料及产品的保管、管理工作,按实领用,领用材料要如实填写领料单,退场时附退料清单,否则按未退料处理,对现场无正当理由,超出标准领用的材料由承包人负责全额赔偿。
4.2 发包人送货人员把材料运到现场交付给承包人后,承包人要负责所领材料的保管工作,如果因承包人管理不善而导致材料丢失或被损坏,承包人要全额赔偿。如果发现承包人偷卖发包人的材料,一经查实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以每次5万元以上的罚款,并将当事人送公安机关处理,发包人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终止施工合同。
第十一条 发包人的权利及义务
1. 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
2. 负责于_2008_年_11_月_20_日提供施工图纸 壹 套,提供必要技术资料。
3. 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4. 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5. 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承包人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6. 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承包人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发包人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政。
7. 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
8. 本工程发包人施工代表为_***、***_,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发包人也可委托***、**、***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事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通知承包人。
第十二条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 承包人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2. 承包人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同附件。
3.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10%,服从发包人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4. 当发包人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承包人在不影响发包人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发包人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5.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按施工图纸及说明做好承包工作内容的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
6. 承包人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发包人现场管理规定,服从发包人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发包人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7. 承包人确认***(身份证号:******************)为派驻工地的负责人,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8. 承包人负责现场施工过程中垂直运输及钢结构吊装的协调。
9. 承包人自费解决施工过程中所有施工人员的住宿房屋、食宿用具、生活用水用电等。
10.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利用现有脚手架施工。如脚手架或现场条件不能满足安全、质量要求时,承包人应提前报发包人协调解决,在未解决以前有权停止施工,不得野蛮操作和违章施工。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1. 由于发包人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2. 承包人违约责任
2.1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发包人有权划分出部分工作量,由其他施工队伍完成,其费用由发包人跟后续的施工队伍商定从承包人的总承包费用中直接支付给后续队伍,但发包人应在此时,与承包人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共同对划分出的工程量进行签认。
2.2 承包人未按发包人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调整,承包人无法调整时,发包人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承包人自负),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终止合同。
2.3 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一概由承包人承担。
2.4 承包人未按照建设单位、监理及总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安排作业,致使发生安全事故及作业区卫生状况脏乱差,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导致的罚款费用及一切后果。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1. 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施工地点所在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无效。
发包人及承包人于20xx年11月15日盖章/签署:
发包人(盖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
人):
承包人: ***钢结构安装队
盖
章:
代表人签
署:
代表人姓
名:
代表人职
位:
代表人身份证号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