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 销 合 同
甲方(需方):湖北鹏跃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淅川
乙方(供方):淅川县成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150824
第一条:品名、数量、单价、金额 单位: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国家标准
第三条:货物由甲方自提,运费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结算方式:现金或电汇
第五条: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如有异议,另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需方:湖北鹏跃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供方:淅川县成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第二篇:汽车配件购销合同
汽车配件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销售汽车配件等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 自本合同签订日起,乙方依据本合同起向甲方销售汽车零部件。
二、 甲方用电话,传真或者QQ等确认订购汽车配件项目清单向乙方供应所需
零配件。乙方应协助甲方描述配件型号。
三、 乙方共销售甲方指定需要配件共计人民币¥2673408.00大写贰佰陆拾柒
万叁仟肆佰零捌元整。(见附表)
四、 甲方选择运输方式。
五、 费用支付:
1、甲方验收合格的货物后,应付配件费用和运输费用。
2、货物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
合规定,甲方应在第一时间和运输共同协调问题货物并联系乙方,
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
3、货物验收中,因甲方描述配件具体型号不准确而导致配件不符的,
甲方应在第一时间和运输共同协调问题货物并告诉乙方,运输费
由甲方支付;
4、乙方配件在未使用的情况下,可以进行退货或调货。运输费由甲
方支付;
六、 如订货时间长配件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当初订货时配件价格结算。
七、 关于质保:
1、乙方缺包所供应的配件为甲方指定需要范围,如发现乙方
有以假乱真的情况,乙方需要给甲方赔偿。
2、因甲方使用、保管、保养不善造成配件质量下降或损坏的,概不
退货。
3、乙方销售给甲方的配件,在保修范围内免费更换。
八、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
可向本合同签订的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协议签订时,双方需提供真实的有效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 有关本合同的修改,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本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时间: 时间:
开户行: 开户行:中国银行即墨支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账号: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