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托管理协议书
甲 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乙 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所拥有的房产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房屋情况
1、 甲方委托的房屋位于: (以下简称该物业);房屋用途为 住宿 。该物业共有: 间,用来出租。
2、甲方承诺:甲方为该物业的合法产权人,其对该物业拥有完整的支配权。
3、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明确向乙方告知该物业未作流动资产抵押,并保证此物业不存在其他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
二、代管时间与代管费用
1、该房屋代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管理费为: 元,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3、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元,合同到期甲方全额退还。
三、委托代管内容 1、乙方出租登记、带看,代办租赁登记。租户的出租合同由甲方与租户签订。
2、乙方每月20日前向各租户家进行水、电费抄表,并收取水、电当月费用。
3、乙方每月25日把当月所收的房租费、水、电及管理费等全额交给甲方。 4、乙方代办完成租客入住、租金催缴、退租交接等手续。 5、乙方查验清理退租房屋 。
6、乙方对物业进行日常维护、维修、更换房屋设施及居室保洁。乙方负责更换维修,甲方提供更换设备。
7、乙方要做到帐目清晰,报出明细报表。每个月把所有收款收据交按时交到甲方,便于甲方审核。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应在签订房屋代管协议将房屋钥匙、门卡等交付给乙方。 2、甲方如提前收回代管房屋,协议自动作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委托人房屋。
4、甲方如需要特殊代管事项,应另签订委托代管协议补种说明,乙方将按实际情况收取费用,并在补充说明中标注。
5、甲方承担每个月该物业的水、电、网络等相关费用。
6、甲方房屋存在的隐患,应在签定协议前如实告之。
7、甲方在签订协议时,应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8、乙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进行服务,甲方有监督权。
9、乙方不得无故中止协议,如提前中止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二个月服务费作为补偿。将不退还乙方所交押金。
10、乙方在房屋委托代管期间,如发生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代为甲方采取相应措施。
11、乙方在房屋代管期间,不得使用甲方房屋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12、乙方应按时向各租户收取当月的水、电、租赁费。即时交给甲方。
13、乙方应按时打扫所管物业的卫生。保持通道、电梯、地面干净。
1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租户乱收费。如有违反,一切后果将由乙方承担。
五、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在合作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
2、甲、乙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协议上述各条款规定,除了按协议有关条款履行以外,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协议及规定严格执行。
2、甲乙双方就履行协议发生纠纷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在此之前签订的一切协议如与本协议有矛盾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之后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及相关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第二篇:房屋托管协议
房屋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第一条:标的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房产_____号楼_____号房屋委托给乙方,并由乙方统一管理经营,该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单价_________总价。
第二条:签约条件
(1) 甲方房屋内配置的家具,电器及其它设备和洗漱用品壹套,由乙方负责提供,权属归乙方所有,协议终止后由所有者收回。经营管理房产的范围内的各种用品列出清单,双方签字确认;
(2) 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用(1.5元/建筑平方米/月)由甲方承担。签约时,甲方须一次性付清一年12个月的物业管理费。该物业管理费收取的起算期为 年 月 日。以后每年 月 日前付清第二年度的物业管理费(12个月)。直至合同终止。
(3) 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在入住期间如有损坏房屋内甲方提供设施及物品的现象,应按原价赔偿。
(4) 在委托经营期限内,房屋产权和村里手续的办理须依据《加盟入会协议》之约定执行。
第三条:委托经营期限
该《房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生效日期:自年月以三年为限期。
第四条:包租收益支付方式及时间
(1) 委托经营期限内,乙方按以下一种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收益。
乙方第一年包租金按总房款5%支付给甲方,第二年包租金按总房款的3%支付给甲方,第三年包租金按总房款的3%支付给甲方,第四年后租金由甲、乙双方协商拟定。
(2)租金支付时间:乙方于每年6月30日支付给甲方租金收益。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 在委托经营期内,无论乙方经营状况如何,甲方有权按照第四条第二款之
约定要求乙方支付约定好的租金收益。
(2) 在委托经营期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3) 在委托经营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搬走或更换屋内任何设施设备及物
品。
(4) 在委托经营期内,甲方须严格遵守本《房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之约定,
履行本《房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5) 甲方变更地址及通讯方式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按照本协
议标明的甲方地址给甲方发信件即视为已经送达。
(6) 在委托经营期内,甲方享有以下赠送期:A:旅游淡季时,(每年十二月至
次年三月)入住三十天;B:旅游旺季时(每年四月至十一月)入住三十天;C:旺季时间只能分三次入住,剩余时间可以调整至淡季;D:甲方在入住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月具体入住时间。(注:赠送期截止日为委托经营期限解除日。免费住宿的房屋只限甲方所购买的房屋,免费入
住期间的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房屋的维护
(1)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因乙方管理不当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设备设施
损坏或者故障的 ,乙方应负责维修。
(2) 对于该房屋及配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委托经营期内,乙方享有完全经营自主权,对该委托房产拥有管理使用权。
(2) 在委托经营期内,乙方有义务保证该房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委托经营期结束后,
乙方移交给甲方的房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3) 在委托经营期内,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
(4) 在委托经营期内,乙方有义务按照第四条之约定支付租金收益给甲方。
(5) 在委托经营期内,乙方不得将该房屋用于非法活动。
(6) 在委托经营期内,乙方不得单独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如果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本协议,均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的金额按照甲方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的该套房屋实际购房价款的5%计算。
(2) 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
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