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进货商品购销合同

时间:2024.3.31

超市进货商品购销合同

甲方(供应商):

乙方(零售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可适用于乙方总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开设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就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体包括:XX。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清单》。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 1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

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权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

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 日通知对方,委

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 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 (2)电子邮件 (3)传真 (4)订货合同 (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

牌、质量、产地、正规条形码、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 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

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

修改的,乙方应当在 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

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

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

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

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

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及时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

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

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如乙方无法在到货后的 小时内验收完毕的,

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

2

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具体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商品折扣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三。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

(1)不接受退换货

(2)有条件的退换货

(3)在商品总价值 %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的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 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

(2)滞销、过季商品

(3)其他:

在第 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

(2)滞销、过季商品

(3)其他:

3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 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 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 日内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 (A、降价处理 B、退货,乙方承担运费 C、自行销毁 D、其他: )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对账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

(1)预付

(2)现结 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现结间隔周期”)

(3)月结 日(本合同“月龄”的起始时间为:A、当月1日至末日B、当月 日至次月 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月结间隔周期”)

(4)滚动结算 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滚动结算周期”)

(5)其他,具体定义为: 。

2、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日、结算方式或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日、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另行制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3、采用第1款第(3)、(4)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账日。 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日为每月 日。乙方应当在该日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同甲方业务人员进行账务核对。对账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单、甲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乙方出具的入库/验收单、退换货单据以及促销费用单据。根据对账结果,乙方出具《商品对账单》(附件四)经双方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乙方逾期不予对账的,甲方可依据上述对账单据出具《商品对账单》,交乙方确认;乙方收到后3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在约定的结算周期届满后持《商品对账单》及相应数额的增值税#5@p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4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

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

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反对商业贿赂

甲乙双方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教育,对任何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均应共同予以

抵制,同时有义务向对方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证据。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

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 日以上

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 次迟延交货的,乙方

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

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

4、由于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

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

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甲方受到

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

济损失;情节严重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一、合同的中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应当先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

5

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一方依照上述约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 日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存在本合同第十条第2、3、4、5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他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6)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经书面提示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

4、合同解除后的结算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

除购销商品的货款外,对于乙方已经收取的整个合同期内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返还。乙方可留存该结算期内结算数额10%的货款作为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则应当退还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用以抵扣乙方受到的损失。

十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个月。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 6

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X份,双方各执X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传真 :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 税号:

盖章: 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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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商品购销: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建立商品买卖关系,零售商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并自行组织销售,按照所采购商品的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的商业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买卖关系,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向供应商订购约定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商品价款之外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给予的商品价格折扣。

7、对账: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购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促销服务费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账日: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后,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有规律的核对账目的日期。双方对账日应当约定在结算周期期限届满之7日前。

9、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对账后确定的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促销费用等,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行为。

10、结算方式: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协商确定的有规律的结账并支付货款的各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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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预付: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在供应商提供商品到货前,预付全部或部分货款的结算方式。

12、现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在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到货验收后,立即安排全额货款支付的结算方式。

13、现结间隔周期:指零售商收到商品至全额支付货款的最长期限,此期限仅用于双方办理结算手续。

14、月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约定月龄期间从供应商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间隔一定周期后进行该月龄货款结算的方式。

15、月龄: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共同约定的按月结算中“月”的起止期限。

16、月结间隔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时间满足合同约定的月龄后,至开始支付该月龄内购入商品货款之间的期限。

17、滚动结算: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一定期限内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不断滚动进行结算的方式。

18、滚动结算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至第一次办理结算的期限,以后的结算依此周期滚动计算。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文件应当能够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订购商品清单

(3)双方代理人授权或撤换文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订单及订单确认

(6)商品价格变动文件

(7)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8)商品退换货文件

(9)商品对账文件

(10)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11)其他文件

2、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零售商之间有关商品购销、质量、包装等变 9

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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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深圳市超市商品购销合同


深圳市超市商品购销合同

甲方(供应商):
单位全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乙方(零售商):
单位全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本合同签订地点:  省  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主体资格]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

二、[合同标的]

1、供应的商品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确认单》。在合同期内,调整商品及价格时,以双方确认的《购销商品确认单》为准。

2、甲方应当按《购销商品确认单》提交相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相关质量检验证明。有专利、注册商标标识的,还应提供国家颁发的有关证明。

三、[商品质量]

1、甲方供应的商品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2、甲方所提供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执行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3、商品若以甲方在订货前所事先提供的样品或双方在订货前约定质量、品种及规格的,则必须与样品或约定的相符。

4、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 。

5、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给予100%退货,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由乙方自身过错造成的除外。

6、因商品的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在甲方货款中直接抵扣或由甲方直接给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为保证消费者权益,贯彻国家食品、化妆品等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乙方可对甲方提供的商品进行约定次数的定期抽检,检验产生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也可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则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出具检验报告单。

商品在销售过程中由政府专门机构依有关规定进行的质量检验,如检验部门收取费用的,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用由双方共担,不合格则由甲方承担。
由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商品,检验后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上述检验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提供政府专门检验机构合法收费凭证,并以凭证金额向甲方结算。

四、[包装、条码]

1、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外包装上显示注册商标或专利号的,应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2、乙方根据卖场情况就商品提出特殊包装的,甲方可以 。

3、商品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条形码,并经由乙方设备验证可用。如需乙方代编条形码的,应在本合同后附加代编码服务条款,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五、[交货及验收]

1、双方约定交货地点为: ;甲方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双方约定地点,由 承担运输费用。

2、乙方应当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自交付、验收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保证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内 %合格率,如在实际销售中发生该批次商品部分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对未销售的该批次商品实行 %退换货,同时甲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六、[退、换货]

1、考虑到商品的自然损耗和季节性差异,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商品退、换货率为%,或在《购销商品确认单》中就不同商品约定不同的退、换货率。

2、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 天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天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天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3、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6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4、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拒绝退货:

(1)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毁损、变质或过期要求退货;

(2)乙方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要求退货。

七、[商品损耗]

甲乙双方都认同,商品在到达乙方后的仓储、上架、销售过程中存在着一定比率的自然损耗(不含乙方的自身过错)及质量抽检的样品损失,甲方愿意与乙方共同承担一定比率的损耗,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损耗为购销金额的%。

八、 [对帐]

1、对帐方式为:

2、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 次,对帐日期为每月 日,对帐日 天。

3、双方按照确认的书面对帐单按时进行对帐,如因乙方原因在规定的日期不能提供对帐单的,在甲方开具发票后,乙方应当依据销售清单和合作合同先行给付无争议部分的货款。甲方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段对帐,可与乙方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4、对账日前天,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账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九、[结算]

乙方以下列方式结算货款:□ 现金 □ 银行转帐

甲方开户行:

帐号:

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货到:□ 7天 □ 15天 □ 30 天 □ 45天 □ 60天 □ 天(国家规定的60天内);

乙方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后,应向甲方开具发票。

十、[反商业贿赂约定]

甲乙双方都坚决反对索贿、行贿及其它不正当交易行为。甲方承诺,不向乙方任何人员提供赠送礼品、现金、样品、餐饮等任何形式的利益。

若甲方被发现以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方式取悦任何乙方的工作人员,以企图换取订单,或更有利的价格,货架资源、或虚报送货量,或降低商品质量、或比他人更短的付款期限时,乙方将立即停止与其的商业合作关系或订单,并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

如有乙方任何工作人员以不正当方式要求甲方给付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检举,并以书面形式及提供相关证据,乙方应给予保密。对甲方的检举,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直至送交司法机关。甲方的检举信寄至。

十一、[合同的解除]

1、在对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双方达成一致,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结算完毕后,乙方可留存该结算期内结算数额 %或元的货款作为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至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退还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在抵扣乙方受到的损失后退还甲方,若保证金不够抵扣,甲方应根据乙方有效单据支付。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的,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甲方或其供应商因为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肖像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民事权利而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3、甲方承诺对所供商品的质量全面负责。如因甲方商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第三方要求赔偿或发生诉讼等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除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外,还应向乙方赔偿该问题商品该次销售总额的 %作为赔偿。

4、甲方逾期交货的,每延误一天,按逾期交货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甲方拒不送货或中途断货或不能保证供货时,按本次订单商品总额的%支付违约金。甲方应达到95%的商品到货率,如达不到,按缺货品种计算,每缺少一个品种,乙方有权从甲方货款中扣除元作为违约金。

5、乙方逾期验货的,每延误一天,按逾期收货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乙方拒不收货的,按本次订单商品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

6、甲方应当确保提供的各种证件和发票符合国家规定。如因甲方提供假证件、假发票等,使乙方受到牵连,被执法部门处罚或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甲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7、双方书面约定由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专门定制的特殊包装或特供商品,乙方如果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但甲方应立即止损,并不得就故意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8、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对帐、结算并向甲方支付货款的,每拖延一天按应支付货款的 %计付违约金。

十三、[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按原合同继续履行。

十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处理;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其它方式 。

十五、[其它]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明确授权代理人和具体执行交易过程中各环节代理人以及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从而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2、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形式送达。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合同相冲突。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为(根据各企业情况不同,自己拟定):

《购销商品确认单》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盖章:            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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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购销合同文本范例

甲方供应商单位全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电话联系人电话单位全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电话联系人电话本合同签订地点省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签订本...

超市购销合同范本

华诚超市商品购销合同甲方乙方签约双方对合同条款已尽互相说明义务并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已充分注意并详细了解了双方根据合同所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风险已有清楚的了解签约双方均认为...

超市商品购销合同样本

商品购销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工矿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明确甲乙双方在商品供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增强双方的责任感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内容一商品品名货品数量货品单...

XX超市购销合同

昆山市春晖路上海如海超市合同编号供应商编号供应商名称课目购销合同书甲方昆山市春晖轻纺商城上海如海超市乙方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帐号帐号电话051083797333电话传真05108379736...

超市商品购销合同

商品购销合同书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字日期年月日供应商零售商商品购销合同甲方供应商乙方零售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

北京市商品购销合同(商超进货类)

北京市商品购销合同商超进货类合同编号北京市商品购销合同商超进货类供应商零售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商务局二五年八月使用说明一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

北京市商品购销合同 商超进货类

BF20xx0119合同编号北京市商品购销合同商超进货类供应商零售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商务局1二五年八月使用说明一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

超市购销合同

山东银宝食品有限公司购销合同书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代码合同代码1甲方山东银宝食品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发展长期合作关系经过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商品规范...

超市采购合同

商品采购合同书供方代码供方名称需方名称宜昌伍家岗区易购生活超市商品柜组合同有效期年至年月日止附表一供方现有品牌明细表品牌小类品牌小类品牌小类品牌小类品牌小类品牌小类品牌小类品牌小类品牌小类品牌小类品牌小类品牌小...

超市采购合同

贸易合同甲方李仰红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张书华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全部交易文件1交易文件乙方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甲方书面...

超市购销合同范本(3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