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 东望医院
乙方: 成都医云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促进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牵头完成招纳医生执业信息的基本工作,对非本院医生就诊时,提前通过医联网页版或者APP客户端发布需求工作。
2、甲方支持乙方与可以展开多种形式的互动交流与合作。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帮助甲方争取配套服务等支持,协助解决乙方在行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2、乙方有义务执行双发所达成的决议,遵守章程;维护彼此的合法权益。
3、乙方应充分利用双方所搭建的平台,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
三、其它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2.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
任。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认可之时起生效。
四、备注
1、甲方发需求做单完成奖励为¥50/单;
2、甲方月发需求数量50-100,需求做单完成奖励为¥60/单;
3、甲方月发需求数量100以上,需求做单完成奖励为¥70/单;
4、结算日为一整月,支付费用为次月的25-28号;
5、乙方为每位非医院在职的执业医生提供相应保险,最低保额为2万;具体保险额度根据医生实际操台数递增,最少不低于1万元,最高为200万;
6、乙方对每位执业医生提供50元/单的路费,支付实际时间为次月的25-28号;由专人直接支付给医生本人;
7、乙方为甲方和就诊医生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8、本合同试行2个月,两个月双方无疑,重新签订;
甲方代表: 签署时间:
乙方代表: 签署时间:
第二篇:战略合作协议(建筑类企业)
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拓展市场,满足工程施工任务的需要,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 甲乙双方原有管理机构不变,并各自可以各自名义对外单独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 甲方同意乙方在 生产场地悬挂“江苏中盛建筑集团(甬)钢结构加工基地”的铭牌。经营范围应在甲方资质范围内(乙方如超出甲方资质范围经营,其所应交的税金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单独承担,与甲方无关)。
3. “江苏中盛建筑集团(甬)钢结构加工基地”属甲方钢结构(委托)加工场地,非法人单位,对外无签约权,对外承包工程、签订合同必须由甲方同意并盖章,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投标所需的集团公司资料、资质,并协助乙方工作。
4. 甲方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设立“江苏中盛建筑集团——宁波分公司”,并派驻相关人员配合乙方的工程开发及管理。
4.1 甲方派驻人员协助乙方人员完成10,000,000元/年的工程业务承揽量。
4.2 甲方向乙方收取300,000元/年业务承揽保证金及300,000元/工程质量保证金,此两类保证金均可作为乙方的工程管理费用(每年度结算)。
4.3 乙方提供甲方驻宁波当地人员办公场所(独立办公室一间,宿舍一间)。
4.4 乙方支付甲方驻宁波当地人员(1人)基本工资:4000元/月。乙方可根据该人员所承揽的工程量予以一定的浮动奖励。
5.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施工合同,应向甲方加纳工程决算造价的一定比率的管理费用。管理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程款项中逐笔代扣代缴,与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则由乙方自行缴纳。乙方不承担甲方的其他任何摊派费用。
5.1 甲方转包、介绍给乙方的工程项目,甲方按工程决算造价的10%(含与工程有关的各项税金5.13%)收取乙方管理费用
5,2 乙方自营业务(如自行业务开发、资质外包等非甲方推介之业务),甲方按工程决算造价的8%(含与工程有关的各项税金5.13%)的管理费用。
5.3 工程承揽保证金及工程质量保证金作为乙方交付给甲方的提前款项,于每年度初始时缴纳,每年度结算时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承揽量及工程质量予以退还。
6. 甲方承接业务,乙方作为分承包方时,甲方免收中介费用。
7. 乙方向甲方介绍工程业务,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根据合同总价比例(具体项目,另行商定比例及付款周期)支付乙方中介费用。
第二条 双方责任(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1. 甲方责任
1.1 甲方对乙方项目部实行“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安全监督、经济约束”为中心的管理。
1.2 甲方组织日常质量、安全的检查及评比等工作。
1.3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
1.4 甲方协助解决因乙方原因,在加工和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