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系死者尹小小之妻; ,系死者尹小小之父; ,系死者尹小小之母。现乙方受死者供养的全体家属委托,(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承认,放弃,变更,调解与和解)处理尹小小意外死亡的相关善后事宜。【注:死者:尹小小(曾用名:尹小)身份证号: 。】
为妥善处理尹小小意外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意一次性赔偿死者丧葬费,死亡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家属精神损失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171000.00元 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壹仟圆整。双方协商期间(截止本协议签定之日),死者亲属的住宿费用、餐饮费用甲方愿意全部承担,尸体在医院停放产生费用按实际支出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支付死者尸体运输(从新乡至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所产生的运费。
二、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后,此事的处理既告终结,甲方不再因此事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乙方就此事保证死者的供养亲属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尹小小意外死亡一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三、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且本协议的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当事人,见证人,见证律师各持一份,经双方当事人,见证人,见证律师签字并按指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见证人:
见证律师:
年 月 日
第二篇:意外死亡赔偿协议书
关于****因工意外死亡的赔偿协议书
甲方:******限公司
乙方: (系***的父亲)。
(系***的母亲)。
用工及因工意外死亡概况:
20xx年8月5日,***自愿到***公司*****施工队打工,20xx年8月6日与单位签订用工合同, 20xx年8月18日,***在***工地二层排水洞抬钢筋时,因钢筋较长,采取人工拖拉钢筋过程中,在桩号0+126m处,触既380V电缆线接头,造成触电伤害。
事发后现场技术人员和值班电工全力抢救,并与***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组织抢救。因伤势过重死亡。送***县殡仪馆存放。并及时通知***家属前往***参加善后处理工作。
20xx年8月19日,***的亲属: (系***的父亲),现年 岁, (系***的母亲),现年 岁。与甲方就***因工意外死亡一事协商一次性按工亡解决赔偿。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调解,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因工伤害意外死亡一事按工亡给予赔偿及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由于***未婚,且父母等均未达到法定供养亲属条件,经双方友好协商,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抚恤金、一次性工
1
亡补助赔偿金额共计 拾万元。
2、乙方负责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相关要求的资料。
3、此协议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发生法律效力后,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违反此协议,由违反方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4、此协议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司
甲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系***的父亲), 日期: 年 月 日
(系***的母亲),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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