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统的商业销售模式不再适应新的市场格局
现代企业通常面临两种战略选择:一是多产业,小规模,低市场占有率;二是少产业,大规模,高市场占有率。很多企业家有一种以多为荣的倾向,自我放大的倾向,喜欢第二种发展战略。企业要克服这种倾向,着力打造核心竞争力。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在关键领域建立的独特的竞争优势。
核心竞争力别人偷不走、买不到、拆不开:别人很难模仿;这种资源市场上买不到;该资源与自己企业的其他资源具有互补性。
一个企业不仅应该只做一个产业,而且应该只做这个产业的一两个环节。企业把自己的全部资源和精力,集中在自己最有优势的一两个环节上,其他环节可统统外包
让商做到了这一点,厂商直接进入,减少了中间环节费用
这种倾向,着力打造核心竞争力。”钟朋荣说,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在关键领域建立的独特的竞争优势。
核心竞争力别人偷不走、买不到、拆不开:别人很难模仿;这种资源市场上买不到;该资源与自己企业的其他资源具有互补性。
外包使得企业资源集中于高附加值的活动,此外由于供应商的规模经济而降低了成本,还能分享供应商创新所得到的利益
2.商业宣传不能仅仅局限于对产品的宣传更重要的
是将商业文化与汽车文化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3.
第二篇:产学合作备忘录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暨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產學合作
合作備忘錄
? ? ? ? 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志聖工業)
立協備忘書人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以下簡稱彰化師大)
茲為強化志聖工業與彰化師大之產學合作機制,促進設備產業人才培育及相關技術發展,經雙方合意訂定本備忘錄,內容如下:
壹、本備忘錄執行期間自民國96年11月1日至99年10月31日止。 貳、合作計劃方案
一、 就業專精學程培訓方案
(一) 對象:工學院大學部之學生。
(二) 針對志聖工業工程師學程所需之本職學能,由彰化師大規劃具學分之課
程,開辦「志聖工業工程師培訓學程」(簡稱志聖工程師學程)。
(三) 「志聖工程師學程」每年目標 30人,如報名人數超過,雙方得協商是否
增加名額。
(四) 志聖工業同意指派講師講授「志聖工程師學程」之特定專業課程。
(五) 經學科(或術科)考試及格並通過文化適性評量及面試之學生,志聖工業同
意先行發給該生「聘僱意向書」,於該生畢業或退役後優先錄用。
二、 暑期菁英專業實習方案
(一) 對象:彰化師大工學院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
(二) 志聖工業同意每年三月底前,提供10名(北中竹三廠)實習生名額及相關要
求條件予彰化師大,彰化師大同意根據志聖工業所列要求條件,於四月底前甄選並以校方名義推薦優秀學生予志聖工業(參加志聖工程師學程者優先錄用)。
(三) 經錄用之實習生應於暑期至志聖工業進行二至三個月實習。
(四) 彰化師大同意規劃具學分之暑期實習辦法,以鼓勵學生參與。推薦學生之
錄用與否,需經志聖工業文化適性評量及面談等程序決定之。實習生之福利待遇依志聖工業現行規章辦理。
(五) 為使未能參加實習之學生對企業的了解及對職場規劃,將每年舉辦一至二
次企業參訪,讓學生能藉此機會認識志聖工業,促進學生對志聖工業的認知與規劃,讓企業與學校更能緊密連結。
三、 專題研究方案
(一) 對象:彰化師大大學部學生或研究生。
(二) 為鼓勵彰化師大教授及學生進行與志聖工業相關技術之研究,志聖工業若
有各項專案需求,得委託彰師大師生進行專案研究計劃。
(三) 志聖工業得指派優秀工程師或主管,與指導教授、研究生共同參與專案研
究計劃。
(四) 若必要志聖工業得提供必要之設備協助進行上揭研究計劃,亦得視狀況,
提供專案研究經費。
四、 推薦學生優先錄用方案
(一) 對象:彰師大同意每年推薦十名,優秀應屆畢業生或校友。
(二) 彰化師大同意每年五月以校方名義推薦上揭優秀學生至志聖工業參加年
度招募面談。志聖工業同意優先錄用經文化適性評量及面談通過之學生,
並發給尚未役畢之學生「聘僱意向書」。
五、 贈與儀器或贊助講座
志聖工業得視教學及研究需要贈送儀器設備或提供志聖講座基金,以協助彰
化師大提昇研究與教學之能力。
六、獎學金
志聖工業每年針對理工科系研究所學生提供獎助學金(2名)並簽署契約(依據
志聖公司內部辦法),於畢業後需先至志聖工業工作二年,二年期後有自由
選擇繼續留下或至其他企業工作之機會,藉以留住人才。
七、志聖工業得委託彰化師大辦理進修推廣教育。
八、志聖工業得與彰化師大共同辦理產學訓教育訓練或碩士學分班課程。
參、於備忘錄有效期間內,任一方如欲提前終止本備忘錄應事先與他方協議。本備忘錄
如未於中途終止者,即於有效期間屆滿時消滅。雙方已就各合作方案另以書面契約約定者,不因本備忘錄之終止或消滅而受影響。
肆、雙方每年應定期檢討本備忘錄下各合作方案之執行成效,並根據檢討結果調整次一
年度之合作。
伍、本備忘錄壹式貳份,經雙方授權之代表簽署後生效,由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立約人:
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董事長 梁茂生
立約人: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代表人:校長 張惠博
中
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