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修承包协议书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为******有限公司在职机械维修人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提供为甲方所属设备进行维修和定期保养服务。就此事宜,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服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000年 00月00日起至甲方不再需要所属设备维修工作时止。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设备出现故障或需要定期保养,甲方负责通知乙方及时到达现场,并提供必要的设备、人员支持和所需备品备件。
2、根据乙方实际工作需要,对所需备品备件计划审核、采购、保管和领用实行专业归口管理。
3、根据需要,为乙方发放必要的劳保用品。
4、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工作。
5、每月15日前支付乙方上月维修服务费,标准为4000元(税后)/月,具体费用支付额度根据乙方完成任务情况,由仓储管理部提出考核意见,会知生产加工部后,由人力资
源部负责兑现。
6、甲方为乙方购买一份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
第三条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全面负责甲方所属设备的日常维修和定期保养工作。
2、甲方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保证在接到通知后两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3、根据行业规定,定期、按工作标准对甲方所属设备进行保养。遇有法定节假日,应在休假前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节假日期间设备使用安全。
4、为甲方提供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计划方案,并负责对司机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知识的培训和技术指导。
5、定期提出备品备件的采购计划。
6、每月第二周星期一,乙方应配合甲方对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对日常维护保养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7、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管理和安排。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8、乙方应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制度规定,严格遵守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9、爱护公共财产和设施,如因乙方个人原因给甲方造
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 其它相关约定
乙方因违反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制度,发生事故或过失给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或被有关部门审查或处罚的,均由乙方本人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甲方无故拖欠维修服务费用;
2、乙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无故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3、乙方无正当理由三次未能按约定时限到场或未按要求履行服务协议的;
4、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严重失职,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及损坏设备、机具、浪费原材料、能源等,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5、违反国家、北京市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规定等其他情形的。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期间,甲方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因乙方年龄、身体或其它原因影响协议继续履行时,本协议终止。
第八条 补充规定
1、设备出现故障或需要定期保养,仓储管理部负责通知乙方和生产加工部调度室,说明故障原因和情况。
2、乙方接到报修通知,未按时限要求及时到达现场,每有一次扣减服务费200元;遇有紧急情况,乙方不能按时达到现场的,甲方有权安排其他维修人员进行现场抢修,维修费用从服务费中相应扣除。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人力资源部、生产加工部、仓储管理部、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企业设备维修外包协议书
企业设备维修外包协议书
甲方: 长兴县公路管理段 乙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协议设备进行维修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初次签协议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下,方可签订协议。
第一条;协议时间
协议有效时间从2009 年1月1日至20xx年12 月31日结束,
第二条;合同工作内容及范围
工作内容:甲方所有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调试、突发故障维修、设备改造等工作。
补充说明:甲方若在合同期内增加设备,不属本合同范围。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维修人员,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件;并做到持证上岗
2、对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维修工具,如乙方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丢失,将由乙方负责进行赔偿。
3、乙方所有工作不得分包其他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因派人员工作人员失误(技能欠缺、维修迟缓或误操作所引起事故扩大)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经济损失。
5.乙方根据甲方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人上门维修。在接通知后,应急事故,乙方必须24小时内到达现场;普通维修,乙方可在24至48小时内到达现场。
6、乙方接到通知,未能急时维修,甲方有权外聘维修人员,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费用在当月的维修维护费中扣出。
7.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8.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9.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告知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修计划,对甲方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四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在协议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
2.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协议设备进行维修,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3.设备发生故障,需要更换配件时,甲方承担配件费用。
4.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作业安全教育。
5.甲方承担委托设备在维修协议期内的各种改造费用。
6.甲方有权根据设备使用情况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维修、保养记录;组织包括乙方在内的设备联合检查,并对乙方工作提出监督、忠告、表彰、处理。
7.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工作人员的资质证件,制止任何违章作业行为及方案执行。
8. 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处罚或辞退乙方不称职的员工,乙方不得无故拒绝。
第五条;合同费用
1.本合同总价 __2000_ 元/年,费用包括乙方工作涉及到的劳务费、管理费、工具费、所有税费、各种保险、安全费用、技能和职业资格证审验费用、食宿费、加班费、车费、及合同明示或涉及到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费用。
第六条;费用支付方法
甲方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劳务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否则,构成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即向对方赔偿因违约行为所造成一切直接的和间接的及不可预见的损失。如双方均有过失,将按过失程度分别承担责任。
2.如由甲方支付不及时,从逾期之日起,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不能及时进行设备检查和维修保养,甲方将从费用中扣罚所采用的措施费用。
3.如因违约等事宜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长兴县管理管理段 乙方:
日期: 2009 年 1 月1 日 日期:2009 年 1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