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改商”证明办理工作指引
会填写申请“住改商”证明备案表(见附件 1,备案表由村居 委会保管),经村(居)委会确认申请地为临街首层后领取公告 样式(见附件2)
↓ 申请人在申请地的利害关系人出入口处张贴书面公告,张贴公 告后申请人拍照证明,照片上要显示张贴公告的时间 ↓ 申请人将公告照片、公告各一份提交申请地村(居)委会 ↓ 公告期间申请地村(居)委会就利害关系人提出的意见做好书 面记录 ↓ 公告期满后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地村(居)委会查询是 否符合审批 ↙ ↘ 公告期内业主未提出反对意 见,即认为全体利害关系人同 意该申请,由村(居)委会出 具“住改商”证明(见附件3)
公告期间只要有业主提出反对意 见,即认为全体利害关系人不同意 该申请,村(居)委会不予出具“住 改商”证明 2 注意事项 1、公告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为申请地村(居)委会,申请 地村(居)委会应向申请人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公告时间为自公告张贴之日起七日; 3、公告期间申请地村(居)委会应监督申请人是否在申请 地的利害关系人出入口处张贴公告; 4、申请人凭村(居)委会出具的“住改商”证明和办理工 商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工商部门根据 “住改商”证明中的经营范围核准,申请人实际经营范围应与拟 从事经营范围相符; 5、同一申请地变更经营者、经营范围应重新办理“住改商” 证明申请。
第二篇:5-1、住改商证明
证 明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岳麓分局
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一致同意于长沙市岳麓区 给 特此证明。
XXX 将坐落 的住宅用房出租 公司(筹) 做为经营场所使用。 (业主委员会或社区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