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达香水海苏格兰城二期委托监理补充协议
编号:
委托方:威海卓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监理方:山东富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3月5日签订《卓达香水海苏格兰城二期委托监理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原合同约定工期为739个工作日,截止日前工程尚未完工,乙方提供的监理服务已经超出合同约定工期,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补充协议。
一、 变更原合同对超期监理服务费的约定,自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按月计算监理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超期监理服务费为¥39000/月(大写:叁万玖仟元整/月)。按照原合同约定的工期计算,实际应完工日期之后并且免费监理服务期满后的次日为超期监理服务期限的开始时间;超期监理服务的终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二、 双方同意,超期监理服务费从签订本补充协议之日起之前超期监理服务费按整月一次性全部支付,不足整月的部分计入下一次付款;签订本补充协议之日起,之后的监理服务费,每两月支付一次,最后一次付款中若不足两个月的,不足月部分按日计算。若按照双方拟定的终止日期,工程还没有完工,则乙方监理人员全部撤出。在乙方撤出后,乙方仍然要配合甲方完成施工过程中的一切相关内容,相关资料验收需乙方签字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三、 乙方在超期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人数6人到场,满足工程需要,所有监理人员必须每天到甲方处3次考勤签到(甲方代表执行考核监理签到),每人每月签到天数不少于25天。甲方不定期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监理人员无任何原因或未经甲方同意下,一天签到少于3次,视为该监理人员当天未出勤。如乙方达到上述要求,甲方按照
本补充协议约定支付报酬。否则,甲方应按照出勤人数和出勤天数比例折算后支付报酬。(计算方式:按照约定应支付的每月报酬*符合约定的监理人员实际出勤天数/按照约定所有监理人员应出勤天数)
四、 因原合同已经超期,原合同约定付款尚有合同总价款的40%因未到付款节点,尚未支付。拟先行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给监理单位,以后在工程进行过程中,根据原合同节点约定再支付其余款项,本期支付的10%,在后续节点付款中扣回。
五、 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原合同执行。
六、 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 本协议壹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威海卓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富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二○一三年六月一八日 二○一三年六月一八日
第二篇:监理合同补充协议
监理合同补充协议
一、双方同意按工程总造价的1.00%计算监理费;
二、支付时间与金额
1、基础完成付暂定合同价款的30%;
2、工程主体结构完成并验收合格,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30% ;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完成监理资料归档和备案手续后付清尾款。
三、廉洁自律条款
1、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法令、法规、方针和政策。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2、坚持“守法、公正、诚信、科学”的原则,维护业主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3、不得向施工单位推荐分包队伍、推销材料及兼任施工单位的实职或虚职,加强自身思想建设,廉洁奉公,严禁以任何方式收受施工单位任何形式馈赠、盈利分成或补贴等,确保自身的公正性。
4、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图纸、规范及合同,在监理工作中认真负责,坚持科学态度,以数据说话,以理服人。
5、加强组织纪律性,按时上下班,认真贯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6、不准对承包单位吃、拿、卡、要,损害监理形象。
7、不准接受承包单位的奖金、奖品、礼金、礼品及各种津贴。
8、不准参加由承包单位组织的旅游、休假和娱乐活动。
9、不准参加由供货方主办的设备及建筑材料采购活动。
10、不准徇私情,袒护影响监理质量的任何行为和个人。
11、不准为所监理项目指定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生产厂家和施工方法。
12、不准私自借用承包单位的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
13、监理资料必须与工程施工同步。
四、监理服务时间从进场施工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
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共识:
1、合同签订后,监理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根据工程进度各阶段编制人员进场计划报委托人审批,如因特殊原因监理人员需调整,须以书面形式提前报委托人
批准,未经批准,人员不到岗按相应条款支付委托人违约金;监理人员及其检测、办公设备必须在施工单位进场后到位,缺一项或一人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100元/天;
2、项目总监必须常驻现场,总监不到位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500元/天。总监因故离开现场超过3小时,应向委托人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请假,否则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3、如因监理人员工作失误或应该到位没到位,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均由监理人负责任;
4、监理人员必须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如发现监理人员有违法违纪等现象,委托人有权要求当事人退场;情节严重时委托人有权撤换监理人;
5、监理人须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当地归档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及时编报监理资料;
6、监理人须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编报工程资料,若因工程资料方面对工程造成影响,监理人承担相关责任,委托人作出相应处理;
7、工程开工监理人进场后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交由委托人保存,工程主体结束后返还。
8、经协商一致,监理人如违反下述条款,委托人将视情节轻重,除要求监理人限期整改外,还将要求监理人支付贰佰元以上壹万元以下的违约金。每次违约金均以工程处签发的违约单为准,在下一次(相对签发的违约单日期)支付监理费时在监理费中直接扣除相应数目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委托人损失的,监理人应另行赔偿委托人的损失:
1)未按规定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配套的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的;
2)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进行签字的;
3)监理人员未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进行监理的;
4)未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对施工质量、工期、安全实施监理的;
5)未按经施工图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经施工图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对施工实施监理的;
6)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7)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的;
8)在竣工验收时未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工程实体质量严重不符的;
9)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和范围承揽工程的;
10)由于监理失误出现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
11)监理档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12)对工程中应见证取样而未履行见证的;
13)其他影响监理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