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重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作办公室用)需进行内部精装修。甲乙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就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形式
1. 工程地址×××××
2. 承包形式:施工总承包
二、 工程范围及价款
三、 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至××××元。
2、工程完工交付建设单位后,双方办理结算手续,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壹万元,余款一次性拔付给乙方。
3、工程质量保修金预留期为12个月。
四、 工程设计及质量要求
1、 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 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效果图并经甲方认可.
3、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五、 材料
1、 乙方按设计要求及业主要求,自行采购材料。进场材料均需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2、 乙方进场材料均需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监理工程师验收后方可投入工程使用。
3、 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4、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
5、材料保管及运输: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 工期
6.1 从 201×年×月×日起至 201×年×月×日止,工期为×× 天;。
6.2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工程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合同从发包人工程师处获得的承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发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致使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非承包人原因的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双方另行议定增加工程量的工期条款;
[5]不可抗力的原因;
6.3 承包人应在前款约定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及赶工措施。
6.4 暂停施工
(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由责任方负责承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
6.5 工程竣工
(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七、 双方职责
7.1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
(2)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2 承包单位工程负责人
(1)项目经理/承包单位工程负责人:××× 职务:项目经理;职责: 全面负责承包范围内的作业管理,即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管理。。
(2) 项目经理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3)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3 承包人工作
(1) 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2) 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八. 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
8.1 质量检查与验收
(1) 承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承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工程质量合格约定: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合格:由业主代表及承包人共同验收合格为合格;
单项工程、单位工程: 以业主组织的工程综合验收合格为合格。
(3)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承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8.2 安全施工
(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承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乙方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乙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并检查甲方为其提供的机械、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等安拆、运行状况,作好交接检验,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给甲方,严禁违章指挥、作业,盲目蛮干。
九、 垃圾清运
1、生产、生活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十、 劳动力管理
1、 乙方应将所有施工人员的进行存档备案,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2、 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1人)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十一、 施工机具
1、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十二、工地现场管理
1、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 现场禁止吸烟。
3、 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三、维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 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四、合同附件
1、 工程预算书。
2、 图纸。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订的补充协议
十五、合同争议
1、 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 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要素履行完成后自行废止。
第二篇:装修合同协议
装修合同协议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20xx年版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日;
开工日期年月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年月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1.7
(1)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编制报价单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合同报价单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为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要求。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禁止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禁止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禁止在室内铺贴1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禁止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4.7凡必须涉及4.6款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管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经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提供的检
测合格报告。
(4)如双方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其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
8.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5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2000)。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评标准》(DBJ01-27-96)。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具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按工程款支付比率___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60%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35%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5@p为工程主要凭证。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的,乙方退回甲方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⑴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⑵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