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 售 合 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西宁市 签订时间:20xx年 3 月 2 日
订立合同双方: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双方经友好协商,买方向卖方就 项目购买LED照明系统。双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货物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及供应合同金额
1、货物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见附件一)
2、产品的技术标准:以双方签定内容为准
3、合同总金额:(大写)
(小写)人民币
4、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金额。
第二条 交货日期、地点
1、卖方在收到买方交付的合同总金额30%后,于 天内为买方生产并备齐合同中
所列货物。
2、交货地点:施工现场,或根据买方要求的运输方式代办发运,运费由 承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此合同签订3日内买方先支付卖方合同总金额的 30%,其中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定
金,合同总金额的 10 %作为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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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货备好后,经买卖双方在卖方工厂对货物进行厂验,买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70%
后可提货。控制系统软件的价款需在交货前全部付清。
3、如需分批发货,根据定单卖方货备好后,经买卖双方在卖方工厂对货物进行厂验,买
方支付至当批交货货款的 70%后方可提货。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 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的要求。
2、 买卖双方确认,卖方出售产品的正常使用有赖于优质的电源,故买方同意,在使用卖
方电源或卖方认可的电源的前提下,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出厂后一年,如买方未使用卖方电源或卖方认可的电源,买方购买的产品卖方不提供质量保证期。
3、 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退回的坏品,卖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汽运运费,
但不承担其他连带责任。
第五条 验收
1、买方在卖方工厂提货时,应对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确认并签收书面提货
单给卖方。
2、产品的质量验收:买方应在提货后三日内,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如发现有不符合
本合同要求的,应在提货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否则将视为卖方所提供产品符合本合同要求,买方提货后的第三日视为验收合格日。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包括火灾、洪水、地震、战争或封锁、无法获得原材料、任何无法预见的制造问题和其他无法预见或不可避免的事件)导致卖方延误或无法如期交货,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在出现上述事件后,卖方应在三日之内通知买方,并快递一份事故证明给买方。该证明由事故所在地的政府机构签发,以证实事件的发生。
3、在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时或者在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失后,卖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
措施,加快发货。如不可抗力事件或者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阻碍本合同的履行持续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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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卖方因产品质量问题不符合双方合同约定,卖方应及时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的缺陷作
出改正或更换产品。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确实无法使用,双方及时沟通解决。
2、若因卖方原因导致延误交货,由卖方承担因此发生的额外运费。不可抗因素除外。
3、买方不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
金。
4、买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包括因买方未按约定期限提货而造成的付款延迟),
延迟付款日期超过约定付款日期10天以上的,每超过一天,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60天的,卖方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允许有附加协议,附加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执行期内,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
平等协商补充。
5、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在48小时内(节假日除外)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逾期无反馈意见视为同意。买方如要求延迟交货,需要提前15天通知卖方做调整;如果未提前15天通知或卖方已按进度已生产好产品,买方接到卖方通知2天内需到工厂验货及提货后,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卖方免费代为保管 15天(自卖方通知买方验货之日起算),超过免费保管期的,卖方按每天 2.00元/平方向买方收取仓储及代保管费,买方在120天(自卖方通知买方验货之日起算)内仍不提货,卖方有权处理剩余货物,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仓储及代管费、货物差价损失、处理货物发生的一切费用,等)由买方自行承担。 6、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 其企业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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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卖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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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灯具销售合同
买好灯 到明泰
西峡明泰灯饰广场 合同编号:
为了您的权益,请尊敬的明泰灯饰客户详细阅读本合同内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西峡县明泰灯饰广场
尊敬的客户为了更好的为您服务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对您的个人资料严格保密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灯具安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话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灯具灯饰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小写)
本合同灯具,灯饰,具体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价 详见附表
一、明泰灯广场是从事灯具批发,零售,专业性灯具设计,安装为一体的大型优秀灯具厂商联盟店。
二、明泰灯饰所有产品按照灯饰灯具行业标准认证体系,售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条例规定,并遵循产品售后服务时限。
三、凡在明泰灯饰广场选购灯具产品,甲方需保留本合同,以监督双方义务,维护双方正当权益。
四、凡在明泰灯饰广场消费,并持有本合同为明泰灯具广场的有效客户,享受明泰灯饰的免费售后服务,增值服务。
买好灯 到明泰
西峡明泰灯饰广场
五、明泰灯饰回访时间为6月份、 12月份集中回访制。
六、凡在明泰灯饰广场消费意向确定,即签订本合同,并支付灯具总金额60%现金即________元本合同生效,明泰灯饰与乙方客户协商灯具安装日期为___________ 安装完毕后乙方验收,达到标准,乙方支付余款金额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结束,甲方没有付清灯具全款,所有灯具仍归明泰灯饰广场所有。
七、明泰灯饰产品,五金,电镀质保质期为安装后60个月,变压器,驱动等电子配件质保24个月,普通光源质保12个月,LED产品质保36或 60个月。
八、明泰灯饰售后服务为24小时出勤制,我们将根据您的日程表协商出勤日期时间。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