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所在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现居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A.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符合法定终止时间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若乙方实际用工起始时间与本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以实际用工之日为本合同起始时间。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
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的工时制度按以下(
)项确定
A.标准工时工作制
B.不定时工作制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对执行本条A项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3小 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对执行本条B项、C项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听取乙方本人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甲方保证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的月工资为 元,工资形式为( )。
1.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根据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调增(减)的月工资作为本合同的月工资(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乙方工资支付形式为( )
1.银行代发 2. 现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货币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并向乙方提
供工资清单。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资、休假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的确定和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社会保险
(一)甲方应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应享受的假期及相应待遇,按生育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待遇及医疗补助费发放,均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有关规定。
(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
(四)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具有职业病危害(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质,下同)的岗位(工种),甲方应当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预防措施和防护设施。
(五)乙方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种)的,甲方应组织乙方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如实告知乙方检查情况,并为乙方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并及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二)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工伤职工、患职业病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据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
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结工作交接手续。
八、约定事项
(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双方约定的事项: 1.
2.
(二)其它事项的约定:
九、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十、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本单位(或甲方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或负责人签名(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福西智库-劳动合同版本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
使本合同无效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它情
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要事劳动合同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劳动合同: 一、 劳动合同期限:
1. 合同期限类别: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无试用期)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本公司营业执照所在地。甲方根据
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2.甲方因工作需要和乙方的能力及表现,向乙方说明情
况后书面通知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3. 乙方须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要求和岗位职责,按时、按
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1.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宁波市安全生产条例
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教育;若乙方从事职业危害工作的,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宁波市的有关规定提供符合规定的生产工作场所,并按有关规定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 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
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四、 劳动报酬和保险待遇:
1. 甲方执行计时工资制度。甲方规定乙方每月工资为元,试用期工资为: 元。若乙方有加班、加点时,须按不低于《劳动法》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
加班、加点工资。
2.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
由甲方代扣代缴。
3. 甲方有权根据其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
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奖惩纪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
工资水平(加薪或减薪),但不可低于合同规定的基本
工资标准。
4.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为
乙方缴纳国家规定的保险。
5. 甲方对乙方已货币的形式支付工资,工资发放日期为
每月: 30 日。
五、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实行: 标准工时制 。
2. 休息休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劳动规章
制度执行。
六、 工作纪律、奖惩:
1.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 乙方承诺签订本合同时已经知晓并应遵守甲方《员工
手册》、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说明等规定的各项规章制
度和劳动纪律,并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有消极
怠工、无理取闹、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3. 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有权按国
家及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教育、管理和处罚。
4. 甲方对乙方工作积极、表现良好、能力突出者给予奖
励。
七、 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先告知甲方。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 、 乙 方 死 亡 , 或 者 被 人 民 法 院 宣 告 死 亡 或 者 宣 告 失 踪 的 ;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决定
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劳动纠纷,双方可先行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
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离开甲方单位时,必须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所
发的各种证件必须上缴,各类工作服装及工具等,应
按甲方有关规定上缴。若有遗失或损坏的,则按甲方
规定执行。
2、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需要,乙方可与甲方另行签订培
训、保密、竞业限制和福利待遇等相关协议。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名或
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
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
悖的,则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