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合同文本

时间:2024.3.31

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合同文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珠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甲方确定乙方为珠海市公务用车的协议维修单位。

本协议所称汽车维修是指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包括汽车的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不包括汽车轮胎和蓄电池)。本协议所称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本协议所称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的企业。

为保证公务车辆协议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依据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就公务车辆的协议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收费标准

参加政府公务车维修服务的企业,必须对政府公务车维修实行价格上的优惠并保证对公务车维修在同等条件下实行最优惠的价格。具体优惠办法如下:

维修收费计价公式:维修费总金额=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1+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1+外加工管理费率)

实行明码标价。乙方应当在其营业结算室醒目位置以固定形式张贴公布计价公式、工时单价、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管理费率,并提供《珠海市汽车维修工时定额》(珠交字[2003]2号)供车主查询。

乙方应按本协议的承诺,在珠海市汽车维修协会规定收费上限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价格优惠,其中工时单价为______元/小时、材料管理费率为____%、外加工管理费率为_____%。为保障市场的充分竞争,乙方可以在其所报优惠率范围内给予公务车维修更优惠的价格和优惠率,但应及时通知甲方,报甲方备案。对经甲方备案的价格和优惠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同时乙方应保持对所有公务车维修优惠价格和优惠率的统一性,不得对送修车辆区别对待。

严格执行本协议所承诺的收费标准。汽修配件价格,不得高于甲方配件价格数据库内的价格,更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随时提供真实的材料进货价信息。汽车配件价格发生变化时,需将配件价格变化情况上传到市政府采购中心配件价格数据库内。

二、甲方的义务

(一)负责监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车到中标的协议维修厂(包括乙方)进行协议维修(不含汽车轮胎和蓄电池)。

1

(二)负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协调乙方与纳入政府采购单位车辆维修方面的关系,并与有关部门一起妥善处理车辆维修纠纷。

三、乙方的义务

(一)汽车维修的优质服务要求

1、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1997和GB/T16739.2-1997规定的经营范围认真搞好车辆维修服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及车属单位的权益。

2、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设置公务车辆维修专门接待柜台,有专人提供从接车到验车出厂的全过程服务。为公务车提供优先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并利用计算机为送修的公务车辆分车建立维修档案,向甲方提供有关车辆维修的档案信息。

4、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救援、24小时服务、免费拖车等服务。乙方应以最快速度响应并提供服务,并保证对所有公务车提供相同优质的服务。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应及时派员抢修。给予公务车在珠海市行政范围内免费提供2小时内响应、24小时拖车服务以及免费接送维修服务。

5、根据“送修单”上填写的拟维修项目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拟定维修方案和计价,未征得送修方同意和认可,不得擅自更改维修项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送修单位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送修单位确定。

6、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人同意,可以用旧件,但汽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旧件。

7、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甲方或车属单位的利益。

8、严格执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全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以上维护或1000元以上维修项目“合同化”和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维修质量标准不得低于行业标准,任何情况下,不免除乙方维修质量的责任。

9、事故车辆经保险公司理赔的项目,不得再行结算。

(二)汽车维修的结算要求

1、所有参加报价的汽车修理厂都必须联网进行汽车维修、档案材料的管理。

2、维修项目、配件等材料更换必须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维修换件。在维修过程中新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也应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双方就加项延长时间及维修费用等 2

问题进行商定。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要退还送修人,并在委托维修单上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材料、部件及计价情况。

3、汽车维修厂在结算收费时,必须使用电脑打印结算清单,必须标明维修项目名称、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必须标明正厂还是副厂)、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外加工管理费率,应将修理项目的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分列清楚。

4、对公务车辆的维修结算,一律使用公务车辆专用卡,并严格对卡对车辆维修、结算。除维修结算外,乙方不得允许专用卡以任何方式套取现金或顺带购物。对竣工的送修车辆,严格核对送修单、结算单、车号、维修专用卡卡号,核对无误后,方可结算。不可提前结算或弄虚作假,原始修理清单及相关档案要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5、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送修单位有权要求维修企业无偿维修至合格;如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又未征求送修单位或甲方同意,送修单位或甲方有权拒付维修费或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当次修理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6、为实现对协议维修厂刷卡交易、联网监控的目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乙方须向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分行交纳1.5%(包含网络维护费)的银行卡刷卡交易费。

(三)汽车维修的质量要求

1、经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竣工车辆出厂后正常保养、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大修”的车辆保证正常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无故障;二级维护保证正常行驶3000公里或30天内无故障;一级维护行驶1000公里或10天;小修保证正常行驶1500公里或15天。

2、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因维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承修的汽车修理厂必须优先免费修理。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控验制度,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3%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四)汽车维修的联网监控要求

1、维修企业必须对车辆维修实行计算机管理。乙方必须通过计算机对车辆基本情况、技术档案、维修档案、汽车配件材料、计费结算等进行管理。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记录(车辆库,通过政府采购网下载)、车辆技术状况等级鉴定(年审)记录、车辆检测记录、其他应当建档的记录。车辆维修档案包括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小修、二十四小时拖车、代办车辆年审和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维修服务费用记录、其它应当建档的记录。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和时限将车辆维修有关数据上传至珠海市政府采购站点()。

3、乙方必须能与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联网。政府采购中心建立汽车维修中央数据服务器,并建立维修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公务车辆库、汽车配件价格库、维修结算清单库及政府采购卡维修支付费用库五个专门数据库。采购中心将对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并通过政府采购网向送修单位、维修厂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查询和数据分析报告。

4、乙方需准备必要的软、硬件,确保最迟于20xx年1月1日能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网上传数据。 3

(五)乙方无条件接受由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其履约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乙方同意自觉遵守《公务车协议维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违反该规定时,同意无条件接受监督部门及甲方根据该办法对其的处理。

四、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会同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协议维修厂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查处(监督管理办法由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起草后各相关部门会签)。公务车协议维修投诉受理由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有权与车属单位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进行索赔。

五、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车属单位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二)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车属单位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提出的不正当要求、做出的违规行为,乙方有权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三)对维修经费未落实、维修经费不足的送修车辆或无理取闹的送修人员,有权拒绝接待(对收费是否落实,可事先通过银行卡查询或向采购中心查询);对已竣工车辆,未办理好维修经费结算手续的,有权拒绝提车。

六、监督管理

(一)甲方负责结算系统的正常运作和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对维修经费未到位或维修经费不足的车辆,乙方可拒绝承修,否则,甲方对维修费的拖欠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由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为3分,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珠海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一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三分之一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协议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珠海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

(三)在协议执行期间,如乙方被珠海市交通局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协议维修企业资格。

(四)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三、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拆,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

七、违约责任

4

(一)乙方应按“送修单”上约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能完成的,每迟延一日,将按每日维修金额千分之五的数额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物品遗失或车辆损毁,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如因维修质量问题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八、协议的修改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条款做适当变更。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技术监督部门的协调或珠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

十、协议期限

(一)本协议有效期自二○ 年 月 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务车协议维修合同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之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


第二篇:汽车使用合同范本


单县奥瑞金玉米 丰民果蔬专业合作社

汽车使用合同

拥有方:单县奥瑞金玉米 丰民果蔬专业合作社 使用方:_________

第一条 拥有方的权利

1.拥有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使用方计收约定费用。

第二条 拥有的义务

1.向使用方交付技术状况为有关车辆检测部门认定合格的,设备齐全的车辆,以及车辆行驶所 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车辆保养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6.对所获得的使用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使用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拥有方为保证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4.有选择是否购买保险的权利。

第四条 使用方的义务

1.如实向拥有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车辆。

4.妥善保管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拥有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

设他物。

5.协助拥有方按规定期限对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承担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车辆现值损失。

7.保护拥有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车辆。

8.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协助拥有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协助拥有方办理相关

手续。

9.保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使用期内,如使用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拥有方。

第五条 保证金

使用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使用方。

第六条 意外风险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

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拥有方的违约责任

拥有方未能履行向使用方提供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车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使用方有权解除合同,并

要求拥有方承担违约责任。

2.因使用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拥有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使用方的违约责任

单县奥瑞金玉米 丰民果蔬专业合作社

使用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保证金、使用车辆、保管车辆,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保证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保证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车辆的,应交纳应交保证金20%的违约金。

2. 提前解除合同归退的,应按未履行部分总额的10%向拥有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保证金的,

拥有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使用方。

3. 使用方有下列行为的,拥有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保证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

(4)确有证据证明使用方利用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车辆修理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

损失。

5.未经拥有方同意而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拥有方按时参加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拥有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章罚款:

1)使用方应为使用车辆期间产生的违章处罚承担法律责任,并应主动处理违章罚单。

2)拥有方在查询或收到使用方未处理罚单后,有权直接予以处理或以短信、邮件方式通知使用方在指定期限内(限期为7天时间)处理。使用方收到拥有方的违章处理通知后,可 a.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前往交管部门处理罚单事宜; b.委托拥有方代为处理。使用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完毕的,视为使用方自愿委托拥有方代为处理。

3)如拥有方直接或接受使用方委托代为处理罚单的,使用方需支付以下费用:a.违章罚款;b.违章扣分处理费:100元/分;c.违章罚款代办手续费:20元/每次违章。

4)拥有方将首先在使用方支付的交通违章押金中扣除以上费用,之后将押金余额退还。如预付押金或使用方在拥有方处暂存的其他款项不足的,使用方需现金方式支付给拥有方。

10.维修费:

保险理赔范围外事故车辆维修,除误工费外,使用方还需向拥有方支付相应的车辆维修费用。

1).维修费收取标准:维修费收取,由拥有方参照4S店收取标准,请使用方还车时预先支付,待实际维修

费用确定后多退少补。

2).使用方如对预付维修费用的内容或额度存有异议,可经拥有方确认后,自行到指定4S店维修,车辆维

修完毕后交还拥有方,并持4S店维修#5@p与拥有方进行车辆费用结算。

11.车辆加速折旧费:车辆在使用期间因事故(包含保险理赔范围内的事故)、使用方操作不当等遭受严重

损坏,且损失额达到或超过5000元的,使用应支付相当于定损金额20%的贬值损失。

12.物品损失费: 随车物品在使用期间遭受损坏或遗失的,使用方需根据《验车单》以及拥有方当地或最

近的同品牌车辆4S店的出售价格进行赔偿。

13.滞纳金:如使用方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合同项下的费用,拥有方将以合理方式进行催收。使用方应当

每日支付相当于应付而未付费用的千分之三作为滞纳金至所有费用结清之日止。

14.其它损失:将由双方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协商处理。

15.保险责任

若发生车辆出险,使用方需按照有关保险责任、车辆违章、事故处理的相关说明进行处理:

拥有方为车辆购置了相关保险,客户可自愿选择是否购买其它保险,若车辆在使用期间出险,使用方可在

购买保险的情况下享受下表中列明的相关保险保障(具体投保险种需以生效保单为准),同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否则将认为使用方自愿放弃享受车辆保险的权利,一切责任使用方自行承担。

单县奥瑞金玉米 丰民果蔬专业合作社

1)、责任说明:

汽车使用合同范本

2)、使用方责任:

1、若车辆在事故中损坏需要修理,使用方需:

垫付维修费用(车行向保险公司实现理赔后全部或部分返还); 支付车辆贬值损失;

支付上表列明使用方赔付额度内的损失;

承担上表列明确的保险责任额度外的所有责任及损失。

2、若车辆被盗抢或报废的,使用方需直到公安部门立案或车辆管理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才可领取保证金。 3、鉴于国家对车辆实行交强险浮动费率以及交通事故对于车辆商业保险费率的直接影响,若车辆于使用期

间发生事故,使用方需向拥有方支付相当于事故财产以及人员伤亡损失总额20%的违约金。 车损额达到或超过5000元,使用方还应向拥有方加付相当于车损20%的车辆贬值损失。 16.事故处理

使用方所驾驶的车辆发生事故后,关于所驾驶车辆维修的处理,有如下三个方案供选择:

第一、进入保险公司保险理赔程序,由保险公司定损后到车行指定维修地点维修。选择该方案,使用方必

须提供索赔所需材料。

第二、由拥有方对车辆进行维修,使用方需向拥有方支付车辆维修费和其它损失。。

第三、由使用方在用车期间,自行到合法的具有二类及以上资质维修地点进行维修。选择该种处理方案,

使用方无需向拥有方支付维修费用和其它损失。 选择第一种处理方案的操作流程 第 3 页 共 5 页

单县奥瑞金玉米 丰民果蔬专业合作社

1、车辆出险后使用方应立即向警方(简称110)报案,并在24小时内与拥有方联系报告情况。(报案电话: 0530-4689330 )根据拥有方人员指示进行处理.

2、如果在交通道路上的碰撞事故或轻微人伤事故,无论本车是否有责任、无论第三者车辆是否损坏,希望

使用方不要私下解决,(私了事故保险公司不予以理赔)否则由使用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损失。

3、对于发生在交通道路上本车无责的轻微事故,客户由于缺乏修理费确定的专业知识,往往会发生事故处

理后,现场得到的赔偿金不足以用于对车辆进行修理的情形。因此,建议使用方先向拥有方服务部工作人员电话咨询。

4、使用方驾驶车辆时,应当备有或携带《机动车互碰物损交通事故记录书》(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生交

通事故造成双方车辆损失均在2000元(含)以下,责任明确的,当事人应当相互查验证件及保险凭证,填写《记录书》,互通联系方式,并立即向拥有方报案,双方车辆需保险公司估价、核对后才能修理。

5、在交通道路上的碰撞事故由交警现场处理的,出具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书,一次性赔偿第三者损失金额必

须在1000元以内,自己车辆损失由保险公司定价后再修理。

6、出现发生在交通道路上的单方事故时,使用方必须向交警报案。出现发生在非交通道路上的单方事故时,

必须到当地有关公安部门备案并出具证明,须提供被撞物体的痕迹与车辆损坏部位相吻合的现场,以便保险公司查勘现场。

7、由于保险公司只对本次事故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因此使用方在发生事故后在定损人员确定修理金额后

再到拥有方指定修理地点修理。

8、使用方发觉保险车辆在停车时被撞坏,又无法找到肇事者,应立即拨打110或向当地警方报警,因该类

事故按保险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最多只按损失的70%进行赔付。

9、发生单车事故(报110)必须书写出险驾驶员姓名、驾驶何种车型、车牌、出险日期时间、地点;事故

发生经过、原因;表述车辆和第三者损失情况、部位,书写完毕必须加盖小区物业章(盖章人必须写上情况属实及签署日期),至当地派出所盖章(盖章民警必须签字及确认事故属实并签署日期)。

使用方出险涉及本车以外的赔付费用时,处理流程如下:

1、使用方需收集的事故对方资料(无责方资料)

1.1、车损资料:需提供事故对方的有效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交强保单复印件、定损单原件、维

修#5@p和清单原件。

1.2、有人伤(人伤资料):伤者需提供在医院就诊的所有凭证单据及#5@p,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停运损失

需提供病假单、单位工资证明、纳税证明;若是警察协调,协议调解书需有派出所盖章原件,若出现赔付款项,需对方写收条,并由派出所盖章[原件];若有残伤,还需提供鉴定证明)。

1.3、有物损(物损资料):需提供物损定损单原件、维修#5@p和清单原件。

2、赔付对方(无责方)的费用需由使用方先行垫付,然后使用方将搜集到的无责方全部资料,移交拥有方,

由拥有方向保险公司索赔,期间保险公司要求补充的材料,需由使用方另行补充。

3、待保险公司理赔结束后,拥有方会将所得理赔款中客户已垫付部分返还客户(具体费用是由保险公司核

损,最终拥有方返还费用额度将按保险公司实际到位理赔款确定,不以使用方实际垫付额为准)。 注1:所有资料必须齐全,缺一不可,且原件和复印件均要清晰,否则造成保险公司拒赔,将由使用方自行

承担相应责任。

注2:使用方需在出险之日起30日内将无责方材料完整提供给拥有方,否则视为使用方自动放弃理赔(特大

人伤事故,费用超2万元,可相应延缓30日)。

4、提示条款:

发生事故后,使用方不得擅自维修或至非用于方指定的维修厂维修,否则应当就自身的违约行为向拥有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超过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或保险公司不足额理赔的部分,使用方必须全额承担。

使用方出险本车为无责时,处理流程如下:

单县奥瑞金玉米 丰民果蔬专业合作社

1、使用方提供事故认定书、全责方的有效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保单复印件(事故单为简易协议书的还需要提供车辆的定损单),本车驾驶员的有效驾驶证复印件(A或B照还需提供体检回执复印件),无需支付维修押金;

2、使用方提供事故认定书(事故单为简易协议书的还需要提供车辆的定损单),本车驾驶员的有效驾驶证复印件(A或B照还需提供体检回执复印件),需支付1000元维修押金,拥有方向全责方收取费用后全额返还使用方(期间需要使用方协助处理的使用方需要配合);

3、车辆已经修复的要求提供保单问全责方拿钱时,使用方需要提供车辆的维修#5@p、定损单复印件(如车辆发生损坏未修复的拥有方需要向使用方收取维修费用)。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担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拥、用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拥有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其他

1.

2.本合同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车辆牌号: 车辆型号:

使用起始时间: 终止时间:

使用起始公里数: 终止公里数

取车油量还车油量

汽车使用合同范本

押金:人民币: 元 购买保险: (是/否)

拥有方:单县奥瑞金玉米 丰民果蔬专业合作社

使用方签字: 使用方担保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 5 页 共 5 页

更多相关推荐:
汽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

汽车维修合同托修方甲方承修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维修车辆第二条维修类别与项目乙方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

汽车维修合同范本

机动车维修合同托修方甲方承修方乙方材料提供方式质量保证期维修车辆自出厂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30天或行驶5000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结算方式及期限甲乙双方有长期业务往来的车辆单位甲方在维修期间所发生...

汽车维修合同范本

汽车维修合同范本托修方签订时间合同编号承修方签订地点四材料提供方式五质量保证期维修车辆自出厂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天或行驶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六验收标准及方式七结算方式及期限现金转账银行汇款期限八违...

汽车维修合同样本

汽车维修合同合同编号甲方托修方乙方承修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以下简称甲方考虑到以下简称乙方所拥有的维修实力和服务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点维修单位所有车辆乙方考虑到甲方为固定客户愿为甲方提供优惠服务为规范双方行业...

汽车维修合同

汽车维修合同托修方承修方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有效期限第1页共八页汽车维修合同托修方有限公司承修方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承修方承担托修方营运客车维修签订维修合同...

汽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

浙江省汽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托修方甲方住所地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承修方乙方住所地电话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汽车维修合同范文

汽车维修合同范文汽车维修合同托修方签订时间合同编号承修方签订地点一车辆型号车种3牌照号车型3底盘号发动机型号编号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送修接车日期3方式5日期7方式地点地点三维修类别及项目预计维修费总金额大写其中工...

汽车维修企业劳动合同

公司劳动合同书甲方下称甲方乙方下称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双方就聘用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作岗位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到从事工作担任职务第二条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二试用期甲乙方签订合同...

车辆维修合同

汽车发动机大修合同合同编号00001托修方甲方维修方乙方金盾汽修为了规范公司车辆管理改善公司车辆状况提高维修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修理期限车号发动机号车型底盘号公里表数...

车辆定点维修协议示范文本

车辆定点维修协议合同编号甲方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州市中山路18号乙方住所地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1本协议的下列术语...

定点单位机动车辆维修协议合同

二年月日定点单位机动车辆维修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车辆维修协议一车辆送修及修竣程序1甲方根据车辆的实际情况将需要维修的车辆送交乙方维修场地维修2乙方接到甲方送修车辆后应对车辆进行详细的检查确定维...

汽车修理合同

汽车修理合同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的车辆送到乙方修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乙方的服务承诺责任1修理质量严格按照各级维护和修理等级规定的作业范围标准进行维护和修理做到服务热情周到高度重视修理质量三并设级检验即进厂...

汽车维修合同范本(2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