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 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时间:2024.4.13

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现有 姚钰 同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为: )于年,并自 年 月起在我单位 岗位从事会计工作。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为:)。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注:

会计工作岗位按照《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的从事会计工作岗位填写,用相应的数字符号表示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出纳 3.稽核 4.资本、基金核算

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6、职工薪酬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

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8.总帐 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11.其他


第二篇: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一、历年试题题型及各章分数比重(近4年平均)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

二、今年考情分析

(一)考试题型:单选、多选、判断、不定项选择 (二)各章分数预测:(总分100)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35分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20分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25分 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10分 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 10分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重点章)

1.本章是本考试科目最重要的一章(考试分数占35%左右);

2.本章内容的法律制度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3.本章复习策略:

(1)全面复习本章内容;

(2)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各项条款;

(3)准确记忆并正确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主要条款,反复习题训练。 本章各节重点内容: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三个层次) (一)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二)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或经国务院批准发布)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财政部制定)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一)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 (二)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

(三)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单位应当根据?统一?的规定,结合??的需要,建立健全??)

1.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制定原则

2.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内容(8项制度)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8项要求)

二、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

(一)会计核算依据——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不得伪造、变造??,不得提供虚假的??。

三、会计核算的其他要求

(一)依法建立账册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

(二)明确会计核算内容(7项)

(三)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四)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

(五)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不绝对)

(六)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七)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四、会计凭证

(一)原始凭证

2.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取得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

3.原始凭证的审核 对不真实不合法?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不准确不完整?予以退回,并要求按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4.原始凭证的保管 其他单位因特殊原因使用时①谁批准②提供方式③登记要求④签章要求??

(二)记账凭证

2.记账凭证的填制——分数编号法。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不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分割单。

五、会计账簿

(一)会计账簿的设置——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

(二)会计账簿的启用与登记2.会计账簿的登记(以??依据、顺序进行)

(三)账目核对(做到四相符)

(四)结账

六、财务会计报告

(一)组成(两种说法)

(二)编制

1.编制目标

2.编制依据(经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

(三)对外提供

1.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授意?提供虚假的?

2.期限要求

3.国有企业至少每年一次向职代会公布

4.向不同的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

5.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审计报告应一并提供。

(五)签章程序

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六)财务会计报告责任主体

单位负责人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八、会计档案的管理

(一)范围和种类(四类)

(二)指导、监督、检查部门(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三)管理的要求(注意第2、4、5点:当年形成的?;档案不得借出?;会计电算化单位应保存打印出的?)

(四)保管的期限 永久(年度决算、保管清册、销毁清册);定期(3年、5年、10年、15年、25年)

(五)销毁的规定

1.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 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2.专人负责监销(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双方共同派员 销毁后签章并报告)

3.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未结清及其他未了事项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

第四节 会计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一)内监的主体: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对象:单位的经济活动

(二)内监的依据(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预算、计划 )

(三)内监的内容(关注第5(4)(5) 点)

(四)内监制度的基本要求(四项)

(五)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

1.对违反?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发现账实不符的,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六)单位内部会计控制

5.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8个)(关注: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一)监督的主体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此外还有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

(二)监督的内容 (5点。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5.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对注册会计师的再监督)

(三)监督的形式(全面检查、专项检查或者抽查、重点检查等)

(四)监督的要求

1.??负有保密义务。

3.各单位必须依法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 审计业务(包括验资)、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业务

(四)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联系:①内容及方法一致

②工作上具有一致性;

区别:①目标不同

②独立性不同

③职责和作用不同

④自愿程度不同

⑤审计标准不同

⑥时间不同

(六)社会监督的相关问题 如实提供会计资料,不得要求或示意?出示不实或不当的审计报告

四、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的关系

(一)联系

1.内监是外监的基础

2.外监是内监的一种再监督

3.政府监督是社会监督有效进行的重要保证

(二)区别

1.主体不同

2.性质不同

3.时间不同

4.内容不同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

1.设置会计机构

2.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3.委托经批准设立的机构代理记账。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1.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备会计师以上资格或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除此之外,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略)

(三)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1.范围

2.内容

(四)会计机构的内部稽核制度

1.概念 是在会计机构内部??进行自我检查或者审核的一项工作。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2.内部稽核制度与内部审计制度的区别

二、代理记账

(一)申请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条件(4个条件)

(三)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4个)

(四)委托人的义务(4个)

(五)受托人的义务(4个)

三、会计从业资格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

2.报名条件:(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两种情况除外:因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五年内。

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

1.上岗注册登记(90日内)

2.离岗备案(离岗超过6个月的)

3.调转登记:2种情况(90日内)

4.变更登记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在职自学是补充。

四、会计专业职务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一)会计专业职务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五、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

(二)设置的基本原则

1.根据需要设岗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2.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有计划轮岗

(二)主要会计工作岗位(关注不属于会计岗位的举例)

(三)总会计师(是组织领导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单位行政领导人员??是一种行政职务)

1.总会计师的设置——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法36条)。(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再设??)

2.总会计师的任免 提名?聘任或解聘?(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3.总会计师必须具备的条件(除了...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

六、会计人员工作交接

(一)范围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含临时离职)

(二)程序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2.移交点收(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

3.专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监交,

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薄,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三)交接人员的责任(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凭证、账薄、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两种形式: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两种方式:行政处罚,行政处分

二、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伪造、变造凭证、账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凭证、账簿、财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授意、指使?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及补救措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1.本章为本考试科目次重点章;

2.本章重点为“银行结算账户”(第三节)及“票据结算方式”(第四节);

3.本章难点是商业汇票;

4.本章复习策略:以支票、商业汇票为突破口。

本章各节重点内容: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一、概念(是使用票据、汇兑、托收承付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

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熟悉三原则)

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 其中:(三)(P69第6、7点)、(五)单位在票据及结算凭证上的盖章为……;票据及结算凭证上的……不得更改

第二节 现金管理

一、现金使用范围

二、库存限额

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第1、2、5点)

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制度

(二)加强货币资金业务岗位管理(第2、3点)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特点:

1.办理人民币业务

2.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

3.活期存款账户

二、银行结算账户种类

(一)按存款人(单位账户、个人账户)

(二)按用途(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三)核准制与备案制

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一个基本账户、自主选择银行、守法、存款保密)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

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或通知开户银行)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

五、基本存款账户(特别注意: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不能多头开户;个体工商户、居委会、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均有资格开户)

六、一般存款账户(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开立;借款转存,借款归还;现金缴存,不得办理现金支取;没有数量限制)

七、专用存款账户(概念: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一)使用范围(第1、5点)

八、临时存款账户

(二)开户要求(条件: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境外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

(四)使用范围(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可按规定支取现金;注册验资的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十二、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的罚则

(一)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

二、支票

(一)概念:出票人签发,在见票时支付确定的金额;

(二)种类: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

(三)支票的出票

1.绝对记载事项:(6项)

3.空头支票的概念

4.出票的效力(持票人必须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这一责任包括两项:……P103)

(四)支票的付款

1.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

(五)办理要求

1.签发要求

(1)炭素墨水或墨汁填写。

(2)签发现金支票,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规定。

(3)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4)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

(5)不得签发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

(6)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持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2.兑付支票的要求(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三、商业汇票

(一)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

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二)商业汇票的出票

1.商业汇票出票人的资格

2.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7项)

3.商业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

4.商业汇票出票的法定要求

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有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

5.商业汇票出票的效力

(1)对收款人的效力

(2)对付款人的效力

(3)对出票人的效力

(三)商业汇票的承兑

1.承兑的程序

2.承兑的效力

3.承兑不得附有条件(否则视为拒绝承兑)

(四)商业汇票的付款

1.付款的提示

(五)商业汇票的背书

汇票转让只能采用背书的方式。如果持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则该汇票不得转让。

1.背书的形式

(1)背书签章和背书日期的记载

(2)被背书人名称的记载

(3)禁止背书的记载

(4)背书时粘单的使用

(5)背书不得记载的内容

2.背书连续

3.法定禁止背书

(六)商业汇票的保证

1.保证的当事人

2.保证的格式

3.保证的效力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1.本章为本考试科目重点章

2.本章各节均有重点内容

3.本章复习策略:尽量全面。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二)税收的特征1.强制性2.无偿性3.固定性

(三)税收的分类

1.按照征税对象分类

(1)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2)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类(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4)资源税类(资源税)

(5)行为税类

3.按照税收的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

(1)中央税

(2)地方税

(3)中央地方共享税

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分类

(1)从价税

(2)从量税

(3)复合税

二、税法及构成要素

(二)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1.征税人

2.纳税义务人

3.征税对象

4.税目

5.税率

(1)比例税率(2)定额税率(3)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6.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2)从量计征(3)复合计征

7.纳税环节

8.纳税期限

9.纳税地点

10.减免税

(1)减税和免税(2)起征点(3)免征额

11.法律责任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我国现行增值税属于消费型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增值税纳税人)

(三)增值税税率(基本税率为17%)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2.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从购买方或承受应税劳务方收取的全部

价款和一切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1 + 税率)

3.进项税额

(1)增值税专用#5@p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农产品买价的13%

(4)运费的7%

(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1.(工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2.(商业等)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

二、消费税

(二)消费税纳税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三)消费税税目与税率

1.现行消费税税目共有14个: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商品。

2.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

1.从价定率计税(计税依据是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一般销售(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定额计税(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税 (卷烟、白酒)(应纳税额 = 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4.消费税已纳税额的扣除(用外购已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时,可以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和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五)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1.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除金银首饰外,均于销售时纳税;

(2)金银首饰、钻石,在零售环节纳税。

三、营业税

(一)营业税的概念(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

(三)营业税税目与税率

1.营业税的税目(7个行业9个税目)

2.营业税的税率(比例税率)

(四)营业税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 营业额(或转让额、销售额)× 适用税率

(五)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3.营业税纳税地点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比例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规定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4.准予扣除项目(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5.不得扣除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企业发生的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6.亏损弥补(税前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五)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1.纳税地点(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2.纳税期限(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3.纳税申报(分月或分季预缴的,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报送年度申报表,并汇算清缴)

五、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三)应税项目和税率(共有11项)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 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5.稿酬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其实际税率为14% 。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

8.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

9.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

10.偶然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 = (每月收入额 一 2000)× 适用税率 一 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 适用税率 一 速算扣除数

4.劳务报酬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一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 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额×(1 一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超过20000元的(加成征收)

应纳税额 = 每次收入额×(1 一20%)×30%或40% 一 速算扣除数

5.稿酬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一800)×14%

(2)每次收入在4000 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额×(1 一20%)×14%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额×20%

(五)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1.自行申报纳税

(1)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

(2)在境内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3)从境外取得所得的

(4)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第三节 税收征管

一、税务登记

(一)概念——是纳税人…的法定手续

(二)范围(除国家机关、个人、流动性农村小商贩)个体工商户应办理税务登记

(三)种类

1.开业登记(时间:自领取…30日内。地点:生产经营地。税务登记证的作用:开户、购#5@p、申请外管证等。税务登记证的管理:每年验审一次,每3年换证一次。正本公开悬挂。遗失15日内书面报告并登报声明作废。银行账号15日内书面报告。税务登记主管机关:县以上国税、地税)

2.变更登记(适用范围:因改变经营地点而不涉及…变动。时间:30日内)

3.停业、复业登记(停业期不得超过1年。复业前再登记。停业期发生纳税义务应及时纳税)

4.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因改变经营地点而涉及…变动、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时间:15日内)

5.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报验登记,并提交副本和外管证)

(六)违反税务登记规定的法律责任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的,直接罚款。

二、#5@p开具与管理

(一)#5@p的概念

1.税务机关是#5@p的主管机关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

(三)#5@p的印制 #5@p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增值税专用#5@p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

(四)#5@p的领购(P163-164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专用#5@p:……)

(五)#5@p的开具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5@p;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5@p;P165-166增值税专用#5@p开具范围:……

增值税专用#5@p开具时限的规定:①-⑤;

(六)违反#5@p管理法规的法律责任 未按照规定领购、开具、取得、保管#5@p及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5@p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三、纳税申报

(一)纳税申报的对象

(二)纳税申报的内容

(三)纳税申报的方式

(四)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税款征收

(一)税款征收的原则

7.税款优先

(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执行

(3)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二)税款征收方式(查账征收等8种)

(三)核定应纳税额

1.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2)(3)(4)均属无账可查;(5)未申报经责令仍未申报;(6)申报明显偏低;(7)未登记的纳税人。

2.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 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一种或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四)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

五、税务代理(4个特点)

六、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

(一)税收检查

1.税收保全措施

①书面通知银行冻结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②扣押、查封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2.强制执行措施

①书面通知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②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二)违反税收征收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1.偷税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钠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1.本章为本考试科目非重点章

2.本章复习策略:重点条款记忆即可。

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

1.本章为本考试科目非重点章;

2.本章重点为“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第二节)及“会计职业道德概述”(第一节);

3.本章复习策略:重点条款记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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