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恒达机电安装公司
电梯安装工程承包协议
协议编号:
发包方:四川恒达机电安装公司
承包方: 施工班组
第一条:工程项目
1、项目名称:深圳中兴工业园
2、项目地址:深圳市
3、电梯资料:
第二条:安装工期
安装期各为3个月,即正式安装之日即井道具备施工条件电梯开箱后开始最迟3个月内(非安装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依次顺延)拆除脚手架,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技术监督局、公司及厂家安装部的验收,同时安装工程应满足总包方及用户总工程进度要求,如因安装队原因造成延误,发包方将视情况进行处罚协议总价的5%~20%,严重时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承包方责任。
电梯安装过程中,如因业主或其他单位原因导致工期不能在预定计划内完成,在得到业主书面确认的前提,可修订完工期和顺延工期。
第三条:安装工程承包费(承包费其中包含社保、人身保险费等)
注:承包人应按质量、安全、施工进度、现场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进行施工,发包人将根据蒂森公司的综合评定和承包人的实际安装情况对承包人进行奖惩,奖励金额为每层100元,其费用在安装完成并通过厂检后与第四笔安装款一并结算。
第四条:付款方式
公司在收到客户的相应款项后,按以下比例支付(以下各项只为说明承包费的支付比例,具体承包费申请应依据安装承包费统计及申请细则):
1.安装队伍在发包方确认进入施工现场并开始施工后,公司首期支付承包人安装费的30%,即 _ _元。
2.导轨安装完毕之后,经质检合格后,公司支付承包人安装费的20%,即 元。
3. 技监局质量检验合格完成整改,公司支付安装队承包费的30%,即 _ _元。
4.承包人按蒂森厂家各项程序及要求完成各部门的验收及整改,最后凭厂家质检部签收合格的书面手续交回公司后,公司支付安装队剩余承包费用的15%,即_ _元。
6. 质保期6个月后,公司支付承包人剩余承包费用的5%,即 元。
注:承包人提供班组人员数额清单,公司支付款直接打入各承包人的承包班组实际人员银行卡上。
第五条:承包人责任
1. 承包人及其安装队必须服从公司管理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2. 承包人必须服从安装监督的统一协调指挥,配合现场项目经理处理协调现场出现的问题,维护公司利益,共同处理与甲方及土建单位的工作协调、联系及配合。
3. 配合现场项目经理及时的以书面形式向用户提出井道的相关整改意见,及时把工地情况准确地报告现场经理。
4. 负责开箱点件、吊装搬运,开箱清件时缺损件应开箱时在箱内发现且应拍照取证后即时通报发包方,共同确认,否则一切责任由安装队自负。对仓库进行规范整理后及时通知公司质检员,质检员对仓库检查合格并完善相关手续后,方能进入正式安装工作。
5. 在电梯安装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1样线、2导轨、3厅门、4机房、5轿厢、6井道、7布线、8清洁收尾)完工前需要提前预约公司质量安全员质检,并及时完成整改,同时需得到该项工序合格后质量安全员最后的签字。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安装。外地工地在每一道工序完工前也需要提前通知公司质量安全员安排检查。
6. 承包人必须坚持施工及管理流程进行施工,对产品本身或其他方面所产生的安装技术问题及时向安装监督及质量安全员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负责解决施工中所有因产品、土建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的相关整改工作。
7. 施工班组负责井道照明及底坑爬梯安装;井道照明和底坑爬梯应符合国标,对机房按厂家要求需警示的部分进行油漆。
8. 按照电梯厂家的技术和工艺标准要求以及国家电梯相关标准(GB7588-2003,GB10060-93,GB50310-2002)进行安装,保证安装质量达到国标以及公司的要求并验收合格。
9. 及时按要求完成和上交相关资料、各项施工记录。提供技监局验收前所需的相关资料。
10. 承包人需对安装小组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工地安全检查,按照公司及国家有关部部门制定的安全规范进行施工。施工现场遵守总包方的安全管理制度,接受总包方安全监督并对安装人员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自负,因此所产生的经济费用在承包费余额中扣除,不足款项由公司承担。
11. 安装队施工人员由于违反法律和工作规范而引起投诉、罚款或第三者生命和财产损失,承包人要负全部责任。
12. 安装队遵守施工现场各种安全规范,如正确使用施工、生活电源,使用用电设备,现场注意防火、防盗,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由安装队承担。
13. 主要工具由承包人自备。
14. 负责到达施工现场的电梯部件和安装所用的公司提供的安装工具以及电梯成品在未移交客户前的保管工作,如遗失、损坏或由于安装队自身管理防盗措施不完善发生的电梯配件被盗由承包人承担损失。安装后剩余的材料必须如数交还公司,如遗失或损坏应由承包人赔偿。
15. 在安装验收后保修6个月之内,如属安装质量问题承包人应无偿整修。
16. 承包人必须根据工程进度需要调整人力及作息时间,以保证实际工期要求。
17. 保证仓库和施工现场(机房和各厅门口)的整洁、安全,若被公司检查人员发现仓库和施工现场不整洁或有不安全因素,将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18. 保证施工现场按公司及厂家的标准执行,按要求张贴各种标语及相关资料,未达公司要求的将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19. 施工现场随时接受公司及电梯厂家的质量安全检查,接受并配合公司及电梯厂家人员的指导,及时整改安装过程中不符合公司及电梯厂家标准的地方,以保证工程质量。安装队整改的时间及次数不能超过公司及厂家的要求(复检只有一次),如未能达到要求将给与处罚,造成的后果及损失以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安装队承担。
第六条:发包方责任
1. 提供安装所需图纸资料。
2. 对电梯安装进度、质量及安全进行监督。
3. 保持与甲方及土建方的主要协调工作,对安装队进行统一管理。
4. 负责电梯报装、报检,承担电梯报装及电梯验收的相关费用(由于承包人原因,如因安装质量等而遭成的复检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 提供井道照明材料。
6. 电梯到场的卸货费。
7. 提供调试或验收所用砝码(如因班组原因造成的时间延长,多出的砝码租凭费由承包人承担)。
8. 现场项目经理代表公司处理本协议条款
第七条:其他
1. 合同签订之后,承包人不得转包全部或部分安装工程,如发现有转让、转包问题,公司有权追究承包人责任,并扣除所有承包款。
2. 承包方施工人员在进场前必须提交发包方施工人员操作证、身份证、意外保险及施工人员银行卡号等附件资料。承包人不得使用无电梯操作证或公司未认可的安装人员,安装队由于人力调动而重新增加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须先上报公司,在公司认可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3. 对违反相关制度的安装队人员或公司,我方有权对其进行批评警告或经济处罚,严重者可令其撤离工地,或对安装队下达停工通知。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安装队承担。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
工程发包方单位(盖章): 工程承包班组签名(盖章):
授权代表: 承包人:
现场项目经理:
20##年 月 日 20##年 月 日
第二篇:正太电梯安装总包与分包安全协议
建设工程
施工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 正太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常州联安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路劲城市花园一期2标段工程 ;
工程地点: 华林路北,西林路西 ;
工程内容: 电梯安装 ;
分包范围: 路劲城市花园一期2标段 ;
承包方式: 专业分包 。)
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补充条款,在双方《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签订的同时签定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 1
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条 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应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督促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实施。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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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对其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五、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要求其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六、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终止,工程款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八、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九、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十、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十一、其它 服从业主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和要求。
第三条 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一、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乙方若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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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三、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报甲方审批执行。
四、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并做好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五、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50人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六、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安排非特工种人员从事特工种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七、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八、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九、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能施工。储存、使用易爆器 4
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十、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一、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二、其它 服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要求。
第四条 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工地现场
总包方(章): 分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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